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对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
义务,募集资金具体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
定,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利
益,同时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正常资金需求。
三、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航天宏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0年8月24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