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1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交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调查、质询和咨询工作,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充分了解了该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关联人参与峰米科技增资扩股是正常的市场化投资行为,控股子公司峰米科技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集中优势资源,促进公司TO C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本次交易遵循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对公司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与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宁向东、汤谷良、张伟
    
    2020年8月17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峰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