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三友医疗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号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
1 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三友医疗签订承销与保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三友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医疗业务情况,对三友医疗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三友医疗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三友医疗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三友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医疗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督促三友医疗依照相关规定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保荐机构对三友医疗的内控制度的设
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三友
8 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 医疗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
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 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
则等 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 保荐机构督促三友医疗严格执行信息
9 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 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
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相关文件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
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
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 保荐机构对三友医疗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 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
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11 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 三友医疗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 三友医疗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2 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 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
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 经保荐机构核查,三友医疗不存在应
13 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
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
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
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14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三友医疗未发生前述情况
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5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
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
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
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16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 三友医疗不存在前述情形
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
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
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不适用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不适用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配合 不适用
的情况
2020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 公司将持续推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进产品创新,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 的净利润3,678.11万元,较 提升市场竞争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上年同期下降15.99%,主要是 力;优化管理,
受全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降低成本。
情影响所致。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目前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行业政策及监管风险
2019年12月,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2020年6月1日实施),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明确:国家要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完善医疗器械的标准和规范,提高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水平。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医保目录、“两票制”及带量采购等行业政策已陆续出台,国家对医疗器械的管理日趋严格,给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挑战与机遇。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未来公司将及时跟进并落实国家最新行业政策法规,严格把控产品生产、注册及销售等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
(二)技术风险
公司始终将技术与产品的研发创新放在公司发展的首要地位,经过多年沉淀,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掌握多项核心技术,培养建立了一支梯队层次健
全、整体实力雄厚的研发队伍。近几年,全球骨科医疗器械的市场规模保持高速
增长态势,各大骨科医疗器械公司均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力度,且高水平专业技
术人才的竞争亦日趋激烈。市场对骨科植入产品的差异化要求越来越高,产品的
更新换代加快,若公司不能根据相关技术的发展状况对公司的业务与产品进行更
新与升级,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开发具有创新性的差
异化新产品,加强对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的培训,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技
术优势。
(三)产品质量及潜在责任风险
骨科植入性耗材需要贴合人体的组织结构并长期停留在人体内,产品的性能和使用效果将直接影响到手术的成功率,故其在临床应用中客观上存在一定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纠纷情况。但若未来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患者在使用后发生意外事故提出索赔或与公司发生纠纷、法律诉讼和仲裁等事件,将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声誉和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内外行业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产品生产,从各个环节加强对产品质量的把控,尽最大努力杜绝质量风险。
(四)产品结构单一及创伤类产品的市场开拓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利润主要来源于脊柱类植入耗材,创伤类产品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脊柱类植入耗材实现销售收入14,105.50万元,占比93.79%;创伤类植入耗材实现营业收入904.85万元,占比6.02%。公司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的情况,但已有所改善。未来若市场对脊柱类植入耗材的需求大幅减少,而公司无法完成新产品研发或实现创伤类产品的市场开拓,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不断加强医工合作,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保持核心竞争力,积极拓展多元化发展。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将用于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此过程中,相关政策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工程进度、公司产品市场推广情况等因素,均可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造成负面影响,致使募投项目开始盈利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盈利水平不达预期。公司将重点关注行业及市场变化情况,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若募投项目未来不能实现预期效益,公司将作出积极调整。
(六)疫情影响超预期的风险
新冠病毒疫情对公司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4月份的经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现在中国境内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 公司在继续做好防疫措施的同时,已经完全复工。公司客户及供应商等合作伙伴也已经完全复工,公司现阶段的整体经营已经恢复正常。
但新冠病毒疫情在全球很多国家和地区并未得到有效控制,有些国家和地区甚至还在持续恶化,中国境内有些地区疫情防控也出现了反复,如果反复的地区增多甚至成为一种持续状态,将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1-6月) 期增减(%)
营业收入 150,397,885.41 161,026,808.69 -6.6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8,013,172.06 49,422,904.82 -23.09
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36,781,125.27 43,779,410.35 -15.99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30,071,705.42 42,881,796.56 -29.87
额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1,453,880,395.25 437,809,841.91 232.08
产
总资产 1,544,181,864.46 551,476,663.26 180.01
主要财务指标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1-6月) 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 0.32 -31.2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2 0.32 -31.2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0.21 0.28 -25.00
每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4.86% 13.54% 减少8.6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 4.70% 11.99% 减少7.29个百分点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42% 5.50% 增加2.92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企业延期复工,医院停诊、骨科手术延期,公司的经营业绩出现一定的下滑。2020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039.79万元,较去年同期16,102.68万元,减少1,062.89万元,降幅6.60%。其中: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66.37万元,较去年同期7,155.07万元,减少2,188.70万元,降幅30.59%。第一季度公司经营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较大,但随着疫情受控,公司全面复工,医院有序开诊,骨科手术逐步恢复,2020年第二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073.42万元,较第一季度增长102.83%,较去年同期8,947.62万元,增加1,125.80万元,增长12.58%。
(2)2020 年上半年,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均较去年同期下降31.2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发行A股并于2020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上市发行新股并收到募集资金,公司实收资本和包括资本公积在内的净资产金额均大幅增加。
(3)2020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推进产品创新。共计研发投入1,266.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42%,较去年同期5.50%,增加2.92个百分点。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一家从事骨科植入耗材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公司在产品技术开发过程中始终高度重视原始创新,积累了丰富的产品疗法创新经验和技术储备;同时充分注重市场需求,不断加强与医疗机构的疗法临床研究合作,准确了解临床需求和临床手术中的痛点,进而不断建立新疗法,改善现有疗法,使公司产品能够有效满足终端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体现在自主创新优势、研发团队与体系优势、质量优势、管理优势、物流及销售运营管理优势等方面。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1,266.2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2.96%;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达到8.4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92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12 年上半年,公司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通过配置先进设备、引入高端人才,提升公司在相关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巩固和保持公司产品和技术的领先地位,取得较好成效。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的募集资金为32,754.63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5,173.5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7,595.02
减:支付发行费用 9,789.28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21,691.12
减: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000.00
减:以补流项目银行账户利息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63.51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含理财产品收益) 122.46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65,173.57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 98430078801500000634 26,821.79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 121910473010502 10,400.30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112001013100533383 20,264.74
恒丰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802110010121300373 7,686.74
合计 - 65,173.57
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
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未发生变动,且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
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杨振慈 朱剑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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