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
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作为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永智能”、“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以及指定保荐代表人曲洪东、曾军对天永智能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54号文核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8]14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的1,93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201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总数由5,790万股增加至7,720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790万元增加至7,720万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总额35,376.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32,193.84万元,上述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8]00002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予以专户储存。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8年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其中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存储募集资金15,768.82万元;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存储募集资金为16,425.03万元。(与总额32,193.84万元相差0.01万元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所致)。
2、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03,574,126.4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2,741,270.76元。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32,291.78元(不含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投资项目 截止2020年6月30日累计使用
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 43,337,945.01
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注】 0
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 11,003,956.35
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 16,933,404.87
补充营运资金 32,298,820.22
合计 103,574,126.45
注: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详见:三、(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严格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10069079018800066779,该专户仅用于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6630188000286806,该专户仅用于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并与保荐机构于2018年1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海通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单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至2020年6 存储方式
月30日止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0069079018800 157,688,179.10 1,859,305.97 活期(年定
上海嘉定支行 066779 期)等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366301880002868 164,250,311.47 972,985.81 活期(年定
公司上海浦东第二支行 06 期)等方式
合 计 - 321,938,490.57 2,832,291.78 -
注:发行人开设于交通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募集资金除用于募投项目之外,尚有2,2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有9,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人开设于光大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募集资金除用于募投项目之外,尚有4,000.00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有7,0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三、截至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用的自筹资金2,274.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 自筹资金预
入的金额 先投入金额
1 新建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备项目一期项目 15,768.82 2,274.13
2 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 9,259.53 -
3 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 3,935.61 -
4 补充营运资金 3,229.88 -
合 计 32,193.84 2,274.13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年3月26日和27日,公司将2019年4月16日审议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2018年4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已批准的人民币13,000万元额度基础上再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2018年5月15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上述议案。
2019年8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0年6月30日,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序 受托人 理财产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财 实际收益
号 品类型 财金额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银行理 2,500 2020.01.08 2020.03.08 7.77
限公司上海分行 财产品
2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银行理 5,000 2020.01.08 2020.03.08 29.38
限公司上海分行 财产品
3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银行理 1,000 2020.03.02 2020.04.02 3.00
限公司上海分行 财产品
4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银行理 1,500 2020.03.04 2020.04.04 4.58
限公司上海分行 财产品
5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银行理 5,500 2020.04.02 2020.05.06 18.78
限公司上海分行 财产品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银行理 4,000 2020.04.03 2020.05.08 12.85
司上海嘉定支行 财产品
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银行理 5,000 2020.04.27 2020.11.02 未到期
司上海嘉定支行 财产品
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 银行理 7,000 2020.05.08 2020.08.08 62.30
限公司上海分行 财产品
9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银行理 4,000 2020.05.18 2020.06.22 11.89
司上海嘉定支行 财产品
1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银行理 4,000 2020.06.29 2020.08.03 9.86
司上海嘉定支行 财产品
上述委托理财受托人均非公司关联人,资金来源为公司募集资金,未涉及诉讼事项,无逾期未收回的本金和收益。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3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决定,拟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一的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变更为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不发生变化,计划建于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自有用地上。同时,拟变更原项目研发中心与MES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原实施地点为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999号,公司租赁的面积为3,000平方米工业厂房内,现变更为上海市嘉定区汇贤路500号,公司计划自建的厂区内。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不变。
以上募投项目变更,海通证券已于2019年3月12日出具《关于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并已于2019年3月29日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永智能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关于归还前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2020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
2020年8月26日,公司将2019年8月27日审议的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金额为6,2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的情况。
五、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为公司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使用额度与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购买对象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内部监督,并于每个会计年度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有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4、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该笔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海通证券同意上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截至2020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193.8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95.2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9,259.53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0,357.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8.76%
截至期末累截至期末 项目可
已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实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与承诺投入(%)(4) 定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到预计 否发生
变更(如有) (1) (2) 金额的差额 =(2)/(1) 态日期 效益 重大变
(3)=(1)-(2) 化
工业自动控制装置设 否 15,768.82 15,768.82 15,768.82 122.40 4,333.79 11,435.03 27.48 2021年12 - - 否
备项目一期项目 月
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 是 - - - - - - - 不适用 - - 否
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
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
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 否 9,259.53 9,259.53 9,259.53 406.18 1,100.40 8,159.13 11.882021年3月 - - 否
设备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与MES系统 否 3,935.61 3,935.61 3,935.61 566.70 1,693.34 2,242.27 43.03 2021年12 - - 否
建设项目 月
补充营运资金 否 3,229.88 3,229.88 3,229.88 0.00 3,229.88 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计 — 32,193.84 32,193.84 32,193.84 1,095.28 10,357.41 21,836.43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 不适用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2018年3月1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使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274.13万
换情况 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了大华核字(2018)001678号鉴证报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四)说明
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20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承诺项 目拟投入 计划累计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变更后的项目 目 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际投入金 投入金额 (%) 用状态日 现的效益 到预计 性是否发
总额 (1) 额 (2) (3)=(2)/(1) 期 效益 生重大变
化
新能源汽车电机电池 发动机开发测试 2021年3
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 系统及试验服务 9,259.53 9,259.53 406.18 1,100.40 11.88 月 - 不适用 不适用
设备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
合计 9,259.53 9,259.53 406.18 1,100.40 11.88 - - - -
原发动机开发测试系统及试验服务建设项目主要是建设成为汽车发动机测试及试
验服务中心,基本上是针对传统燃油发动机配套的测试与研发。而随着近年来从降
低碳排放的国际大环境和汽车业技术储备以及更加激烈竞争的微观环境来看,国内
车企都需要做好技术研发“主力换位”的准备,传统燃油汽车的生存空间正在不断被
压缩。面对越来越严苛的碳排放政策法规,加上国际上众多国家共同提出的减少碳
排放计划,汽车业正逐步谋求转型。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18年1-10月,国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内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生产18.1万辆,销售17.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7倍和2.9倍。
而大型跨国汽车生产商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都有充足的技术储备。另外一个方面是自
动驾驶,发动机控制难度远大于电机,电动车自动驾驶是可以最先实现的方案,目
前的架构下自动驾驶对通信速度要求很高,按照国家自动驾驶汽车方面的规划2025
年5G车用网普及。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现状和未来发展前景,公司决定逐步扩大新
能源汽车电机电池装配测试线和自动化设备产能的投入,为今后打入新能源汽车装
配系统市场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获得公
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天永智能装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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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洪东 曾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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