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正藏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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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董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2020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方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等的要求和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公司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问询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该担保事项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除以上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3亿元。
    
    2、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此页无正文,系《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杜守颖 吴清功 王凡林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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