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0-022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郑纬民先生、梁清华女士和耿建新先生就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半年度有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资金占用,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的资金占用。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违规担保行为,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违规担保行为。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向交通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有关议案2020年公司将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
体期限以授信协议约定为准)。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与民生银行签署了《综
合授信合同》,向民生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7,000 万元,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曲宁先生为该笔授信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行为,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报告期内,除上
述关联交易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均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
易,亦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本报告期的关联交易。
三、关于《2020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并就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保荐机构及开户行签订了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后前三年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配预案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境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美国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向属地银行申请授信有利于美国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美国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提供担保向属地银行申请授信事宜。
独立董事:郑纬民、梁清华、耿建新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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