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0-167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开始行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17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
期行权事宜的议案》,确认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称“2018年计划”)首次
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31名激励对象合计50,721,000份期
权在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简称“登记公司”)审核,有关期权将自2020年8月27日开始在可行权
日以自主行权模式行权。2018年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中南JLC2,代码:037068。
一、2018年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实施情况概要
1、简述
2018年8月9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计划,同
意向激励对象授予23,260万份期权,其中首次授予21,580万份,预留1,680万份。
期权有效期自授予日起不超过48个月。预留授予的期权在等待期结束后分三期
行权,每个行权期12个月。三个行权期行权数量分别为预留授予期权数量的33%、
33%和34%。
2、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8年7月1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独立董事就2018年
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18 年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做出了核查说
明。
2018年8月9日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计划。
2018年8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决议以2018年8月13日为授予日,向49名激励对象授予21,580万份股票期权,
期权初始行权价6.33元/股。2018年9月26日首次授予的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简称:中南JLC2,代码:037068。
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
年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
2018年度分红派息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将首次授权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33元/股调
整为6.21元/股。
2020年8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
和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由于公司实施2019年度分红
派息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将首次授予期权的行权价格由6.21元/股调整为5.93元/股。
二、本次行权情况说明
1、行权股票来源:定向发行的公司股票
2、有关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2018年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经结束,公司和激励对
象满足2018年计划规定的如下行权条件:
序号 2018年计划规定首次授予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 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所列情形,满足条
1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满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足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9年合
公司2019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投资性 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
3 除投资性房地产应用公允价值房地产应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影响后的净利润较2017年增
长率不低于560%。 计量模式影响后的净利润
40.29亿元,相比2017年增长
568%,满足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有关激励对象 2019 年考核等
4 年度考核等级为A、B或C。 级达到上述要求,满足条件。
3、行权模式:自主行权
4、行权期间:2020年8月27日至2021年8月12日间的交易日,而且不得在
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
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按规定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的应披露
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有效期结束,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
期权不得行权,将按规定予以注销。
5、本次可行权期权数量:50,721,000份,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 激励对象 职位 授予期权数 已行权数 本次可行权 占2018年计划已授
期权数 予期权总数的比例
董事 辛琦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8,000,000 2,640,000 2,640,000 1.13%
董事 姚可 董事 8,000,000 2,640,000 2,640,000 1.13%
董事 唐晓东 董事 8,000,000 2,640,000 2,640,000 1.13%
董事 胡红卫 董事、副总经理 3,600,000 1,188,000 1,188,000 0.51%
高级管理 梁洁 董事会秘书 2,400,000 792,000 792,000 0.34%
人员
其他人员 共26人 产业管理人员 123,700,000 40,821,000 40,821,000 17.55%
合计 153,700,000 50,721,000 50,721,000 21.81%
激励对象行权数量与授予时上网公示情况一致。2018年计划首次授予期权其他
激励对象持有的期权,将按规定注销。
6、行权价格:5.93元/股。根据2018年计划,出现行权价格需要调整的情形时,
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7、禁售期安排
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的情况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期权行权,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申报,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行权后的股份存在限售条件的,须向登记公司申
请登记为限售流通股。
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期权行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所持全
部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并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9、承办券商情况
本次行权的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国信证券
已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业务系统功能符合合规需求,并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符
合登记公司对自主行权业务的要求。
国信证券保证提供的业务系统能够有效控制并防止激励对象在敏感期内行权和
短线交易。自主行权启动前,公司、国信证券及激励对象进行了专门的学习,已充
分理解行权的合规性要求,相关业务控制点有效。
三、有关期权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上市条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有关期权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上市条件,公司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此发生变化。如果有关期权全部行权,对公司各期损益
不产生影响,公司总股份将增加50,721,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份的1.34%,公司
未来每股收益将受到相应影响,股东权益将因此增加30,077.55万元。
期权行权后公司将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四、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期权成本计入当期的管理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根据期权的会计处理政策,在授予日后,公司不对期权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
五、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1、募集资金专户信息
户 名: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门支行
账 号:32001647536052509021
2、募集资金存储的说明及承诺
本次行权募集资金将存储于上述专户,作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承诺:行权所得资金将存储于上述指定的银行专户,并严格按照披露的资金用途使用。
六、后期信息披露相关安排事宜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有关期权的行权情况、激励对象变动情况、期权参数调整情况以及公司因行权而导致的股份变动情况等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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