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特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0-042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2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徐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赛特新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