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圣亚:关于提请增加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杨子平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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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提请增加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函
    
    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及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圣亚”或“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
    
    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截至本函发出日,杨子平(以下简称“提案股东”)合法持有6,440,091股公司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提案股东在充分考虑公司利益及未来发展的前提下,提请公
    
    司董事会将如下议案提交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于重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上述所有议案详见附件。
    
    提案人:杨子平
    
    2020年8月18日
    
    附件:
    
    提案一:《关于重新制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证券法》、《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自2019
    
    年来陆续修订,公司章程也于2019年进行过修订,但公司目前的适用的《董事会议事
    
    规则》为2013年版。为结合最新的监管要求,同时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决策的效
    
    率,公司拟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审议。
    
    提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其余条款不变。修改的条款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
                    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
                    议的执行;                 行;
     第一百一十九   (三)董事长签署合同和审   (三)董事长签署合同和审批资金
     条             批资金的权限:年累积金额   的权限:年累积金额为人民币
                    为人民币3,000万元以内       3,000万元以内(包括3,000万
                    (包括3,000万元)或者公     元)或者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
                    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   产的5%以内(包括5%);
                    5%以内(包括5%);        (四)本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   规则》、公司其他内部制度规
                    权。                       定、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以上议案请审议。
    
    提案三:《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连续于2020年7月29日披露的公司第二十次决议公告、于2020年7月
    
    31日披露的《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均系相关人员把持Ekey未经董
    
    事会授权擅自披露。为保障公司董事免于为他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为保障广大
    
    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相关人员权益,促进相关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
    
    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全体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大连圣亚旅游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
    
    限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
    
    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
    
    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
    
    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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