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作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独立董事对于担保事项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报告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内公司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符合规范性要求,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资金往来、资金占用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赵春光
王秋潮
沈纲祥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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