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2 证券简称:朗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0-085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监事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0年8月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由公司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在3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免去魏卫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由公司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在3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免去仇夏萍女士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发出的《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现监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在3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具体内容见附件):
1、《关于在3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免去魏卫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在3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免去仇夏萍女士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以上议案,请审议。
提案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0年8月7日提案一: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在3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免去魏卫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现监事会向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在3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免去魏卫先生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及多方面原因,监事会认为魏卫先生不适合担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促进公司后期发展,监事会提议免去魏卫先生公司董事职务,同时免去其董事长、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公司其他权力机构担任的所有职务。
以上议案,请董事会审议。
提案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7日
提案二:关于向公司董事会提议在3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关于免去仇夏萍女士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现监事会向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议在30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免去仇夏萍女士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根据公开披露信息及多方面原因,监事会认为仇夏萍女士不适合担任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促进公司后期发展,监事会提议免去仇夏萍女士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免去其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公司其他权力机构担任的所有职务。
以上议案,请董事会审议。
提案人: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7日
公司将于近期召开董事会,审议有关提议。董事会将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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