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6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到会监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能充分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管理等应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0-010)。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38,077.68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长能扩建项目二期”,持续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六)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
露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关于核实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在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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