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96 证券简称:恒为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2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董事发出电子邮件会议通知,并提交了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本次会议召开及参加表决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振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修订,对发行数量进行了修订,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五、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根据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按照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0,718,709股(含60,718,709股)。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根据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按照目前股本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60,295,561股(含60,295,561股)。
如果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最终发行价格,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三)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
三、上网公告附件
1、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恒为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