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多利: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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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81 证券简称:溢多利
    
    债券代码:123018 债券简称:溢利转债 公告编号:2020-106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并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鉴于目前资本市场发展形势,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对象中的战略投资者终止认购其相应股份,2020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了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1、“(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金大地投资、明信投资、温氏投资和菁阳投资共4名特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金大地投资,金大地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五)发行数量”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0,544,904股(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依据公司与各发行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协议》,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上限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金大地投资                     10,090,817                  10,000.00
         2     明信投资                       22,199,798                  22,000.00
         3     温氏投资                       22,199,798                  22,000.00
         4     菁阳投资                        6,054,491                   6,000.00
               合计                            60,544,904                  60,000.0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因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导致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少的,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发行对象最终认购的股份数量同比例进行调减或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如发行对象因不符合认购资格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参与本次发行,对于其未认购的部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深交所、证监会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由公司与其他认购方届时协商确定认购数量。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0,152,284股(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控股股东金大地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以经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因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导致公司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减少的,则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等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发行对象最终认购的股份数量进行调减或由双方届时协商确定。
    
    注:2020年7月16日,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6元(含税))
    
    实施完毕,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为9.85元/股,金大地投资认购数量由
    
    10,090,817股调整为10,152,284股。
    
    3、“(六)限售期”
    
    修订前: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认购对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有关事宜。认购对象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之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修订后: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认购对象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要求就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股份锁定有关事宜。认购对象通过本次发行所获得之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将按届时有效之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
    
    4、“(七)募集资金用途”
    
    修订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6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其中19,5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借款进度不一致,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借款进行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再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的每笔借款及金额等具体使用安排进行确定或调整。
    
    修订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借款进度不一致,公司可以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予以置换,或对相关借款进行续借,待募集资金到账后再归还。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偿还的每笔借款及金额等具体使用安排进行确定或调整。
    
    修订后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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