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20-04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00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93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2.45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58,907,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82,577,5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576,330,000.00元。截至2018年8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8]00048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本公司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为576,330,000.00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2,108,557.38元,购买理财产品产生收益19,891,575.33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25,243,946.07元,本报告期内投入金额为2,663,750.1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473,086,186.64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详见“(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公司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2018年9月4日,本公司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授权董事长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
2019年12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0,000万元用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的建设,并由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兴装备”)主要负责实施该项目。2020年1月19日,本公司、南京新兴装备会同保荐机构长江保荐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本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按照孰低原则在一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5%之间确定),本公司/开户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1945500024008507 募集资金专户 314,330,000.00 218,258,603.21
万寿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0200004629200407070 募集资金专户 162,000,000.00 154,936,805.05
公司北京公主坟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21250100100438507 募集资金专户 100,000,000.00 0.00(注)
北京永定门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631750785 募集资金专户 0.00 99,890,778.38
公司北京分行
合 计 576,330,000.00 473,086,186.64
注: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完毕,专户余额为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于2020年4月17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长江保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定门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633.00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6.37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6,756.74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524.3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81.13%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报告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金投向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 投入金额(2) 资进度(%) 用状态日期 期实现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3)=(2)/(1) 的效益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 是 31,433.00 1,070.35 0.00 1,070.35 100.00% 2020年8月27日 - 不适用 是
化建设项目(变更前)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 是 16,200.00 1,124.25 0.00 1,124.25 100.00% 2020年2月27日 - 不适用 是
前)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0,000.00 10,000.00 1.51 10,064.93 100.65% - 不适用 否
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 否 31,329.54 135.94 135.94 0.43%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否
化建设项目(变更后)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 否 15,427.20 128.92 128.92 0.84%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否
后)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7,633.00 58,951.34 266.37 12,524.39 - -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 57,633.00 58,951.34 266.37 12,524.3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将“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8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体募投项目) 态的日期由2020年2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原建设内容是公司依据当时市场环境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决策,由于该项目已完成厂房改造,且原计划新增购入的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分设备公司将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原计划中部分非核心的生产内容公司将通过外协解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
化的情况说明 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对该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将该项目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31,329.54
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原建设内容是公司依据当时市场环境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决策,由于该项目原计划新增购入的部分设备公司将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
原计划中部分非核心的研发内容公司将通过外协解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增强对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
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对该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将该项目中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15,427.2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用于关键技
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可参阅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81),该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
地点变更情况 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相应增加南京市江宁区空港经济开发区内为实施地点。此次变更事
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2019年2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
投入及置换情况 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2,975,912.19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无异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不适用
充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31,814.94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结余15,493.68万元,主要系项目未完成以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及募集资金产生的理财收益和利息所致。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 对应的原承 变更后项目拟 本报告期实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
项目 诺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1)
新型航空装 新型航空装
备制造产业 备制造产业 31,329.54 135.94 135.94 0.43%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否
化建设项目 化建设项目
(变更后) (变更前)
研发中心建 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变更 设项目(变更 15,427.20 128.92 128.92 0.84% 2022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否
后) 前)
合计 -- 46,756.74 264.86 264.86 - - - - -
变更原因:1、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原建设内容是公司依据当时市场环境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决策,由于该项目已完成厂房改造,
且原计划新增购入的部分设备公司将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原计划中部分非核心的生产内容公司将通过外协解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对该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
更调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与南京新兴航空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2、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的原建设内容是公司依据当时市场环境和发展规划做出的决策,由于该项目原计划新增购入的部分设备公司将通过租赁等方式解决,原计划
中部分非核心的研发内容公司将通过外协解决,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增强对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公司实际发
展的需要,公司经谨慎研究和分析论证,对该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调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设和项目其他费用。
体项目) 决策程序:2019年1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
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
容进行变更调整,具体为:对“新型航空装备制造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投资建设通州科研试制生产线和南京新兴航空
装备研发生产基地——航空装备生产项目,并新增全资子公司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南京市江宁区空
港经济开发区内为实施地点。同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年8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对“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变更,用于关键技术研究投入、研发中心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其他费用,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0
年2月27日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此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披露情况:以上变更情况具体内容披露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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