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烨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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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70 证券简称:大烨智能 公告编号:2020-048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8月3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和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李俊以通讯方式参加。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其中董事长陈杰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其中董事长陈杰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4票、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权前,将员工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登记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其中董事长陈杰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审议此议案时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大烨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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