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0-089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20年7月22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90)。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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