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0-043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江南化工、证券代码:002226)自2020年7月27日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公司预计在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披露本次交易方案,即在2020年8月1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相关信息。
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方案,公司证券最晚将于2020年8月10日开市起复牌并终止筹划相关事项,同时披露停牌期间筹划事项的主要工作、事项进展、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后续安排等事项,充分提示相关事项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并承诺自披露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筹划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名称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包括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从事民用爆破业务的子公司股权。
(二)主要交易对方的名称
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交易方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四)签署协议情况
2020年7月24日,公司(作为“甲方”)与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乙方”)签署了《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甲方:北方特种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泾渭新城泾勤路东段11号
法定代表人:蒲加顺
乙方: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宁国市港口镇分界山
法定代表人:郭曙光
2、协议主要内容
乙方有意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甲方所持的包括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从事民用爆破业务的子公司股权。
第一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案
(1)乙方拟通过向甲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甲方所持的包括北方爆破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从事民用爆破业务的子公司股权,具体股份发行方式、目标公司范围及交易方案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如乙方本次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定价,由甲方应做出相应业绩承诺,业绩承诺的补偿、减值测试等具体事项在本次交易停牌期间进一步协商。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第二条 资产定价原则
本次乙方拟收购的目标公司股权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备案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条 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
乙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按照证券监管规则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份最终发行价格以经乙方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价格为准。
第四条 排他性
(1)本协议为排他性协议,双方均不得就涉及本次交易、与本协议中预期进行的交易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交易、或为达成与上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任何交易的事宜,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他方或人士进行洽谈、联系,或向其索取或诱使其提出要约,或与其进行其他任何性质的接触。
(2)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转移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本协议之外的任何其他方。
3、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尽快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四、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目前本次交易正处于筹划阶段,交易各方尚未签署正式的交易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框架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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