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709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签署日期: 2020 年7月21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2019年8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52号”核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5亿元(含155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拟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本次债券项下第四期,即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债券简称为:20HBIS02,债券代码:149181。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A,表示受评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2020年3月31日,发行人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914,323.27万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72.23%;发行人母公司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为5,199,985.34万元,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 69.50%。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66,761.75万元(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公司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的交易场所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或核准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可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因此,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在购买本期债券后可能面临由于债券不能及时上市流通无法立即出售本期债券,或者由于债券上市流通后交易不活跃甚至出现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不能以某一价格足额出售其希望出售的本期债券所带来的流动性风险。
6、本期债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最新一期财务数据、评级情况等指标符合相关上市条件。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
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7、债券期限:5年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3.3%-4.8%,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0年7月28日(T-1 日)向网下机构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0 年 7 月 29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1、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下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5、发行人是深交所上市公司(河钢股份,000709.SZ),目前股票交易正常,发行人目前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况。
16、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
17、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河钢股份、公司、发行人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本次债券 指 行总金额不超过155亿元(含155亿元)的公司债
券
本期债券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深交所、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机构、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二期)配售缴款通知书
《募集说明书》 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一、本期债券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0HBIS02,债券代码:149181)。
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债券期限:5年。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下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发行日期: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7月30日。
发行首日:2020年7月29日。
起息日:2020年7月30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5年每年的7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信用评级为AAA。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并进行专项管理。
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及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等(含划分为权益工具的永续中票、可续期公司债、可续期企业债等)。
质押式回购安排: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2020年7月27日)
T-1日 网下询价、簿记建档
(2020年7月28日)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发行首日
(2020年7月29日)
T日-T+1日
(2020年7月29日-30 网下发行期限
日)
T+1日 网下发行截止日
(2020年7月30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16: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
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日 发行结果公告日
(2020年7月31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下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3.30%-4.80%。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协商一致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0年7月28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7月28日(T-1日)14:00-17:00之间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购申请表》”)(见附件1)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2)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3)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4)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人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投资者应在2020年7月28日(T-1日)14:00-17:00将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的《申购申请表》(附件1)、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及簿记管理人要求投资者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投资者发出的、对投资者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申购要约。
传真:010-58377858;
电话:010-58377895;
备用邮箱:gdgsdcm@163.com。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网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0年7月29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网下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包括未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
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0年7月29日(T日)-2020年7月30日(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20年7月28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协议认购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7 月 28 日(T-1 日)14:00-17:00之间将以下资料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
(1)附件1《申购申请表》(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2)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须提供);
(3)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传真:010-58377858
电话:010-58377895
邮箱:gdgsdcm@163.com
投资者填写的《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或发送邮件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同意不得撤回。
(六)配售
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0年7月30日(T+1)16: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20HBIS02认购资金”字样。
收款单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浦东支行
账号:36540188000102013
系统内行号:303290000544
联系人:陈青青
联系电话:010-58377895
传真:010-58377858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对未能在2020年7月30日(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四、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号
法定代表人: 刘键
电 话: 0311-6677 8735
传 真: 0311-6677 8711
联 系 人: 李卜海、梁柯英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注 册 地: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刘秋明
项目负责人: 刘宇昕、陆昊
电 话: 010-5837 7895
传 真: 010-5837 7858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
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要约;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
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 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认购信息
5年期,利率区间3.30%-4.80%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获配总量不超过最终发行量的
比例要求(如有)
%
合计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7月28日(T-1日)14:00-17:00之间连同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以及深交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
件三)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传真:010- 58377858;电话:010-58377895;邮箱:gdgsdcm@163.com。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
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是( )否 直
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
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投资需求,非累计;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按照网下利率询价表的
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主承销商所确定的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安排;
5、申购人确认:( )是(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6、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
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7、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
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
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主承销商由此
遭受的损失;
8、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
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市场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本机构为:请在 ( ) 中勾选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为合伙企业拟将
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
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
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
和律师。(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
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 (《公司债券发行与
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是 ( ) 否 ( )
机构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充分了解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具体包括:
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级较低或无资信评级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六、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八、除上述风险外,投资者还有可能面临本金亏损、原始本金损失、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导致本金或者原始本金亏损、因经营机构的业务或者财产状况变化影响投资者判断、限制销售对象权利行使期限、解除合同期限等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
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次债券的申购上限为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4、票面利率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范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本次债券申购最多可填写5档票面利率及对应的申购金额;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不低于该利率时,申购人新增的申购金额,非累计;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5.90%~6.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5.90% 4,000
6.10% 7,000
6.30% 10,000
6.40% 10,000
6.50% 10,000
合计 41,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低于5.90%,该申购意向函无有效申购金额;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5.90%,但低于6.1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4,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4,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6.10%,但低于6.3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7,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1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6.30%,但低于6.4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2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6.40%时,但低于6.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31,000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发行利率高于或等于6.50%时,新增有效申购金额为10,000万元,有效申购总额为41,000万元。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深交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传真:010-58377858;电
话:010-58377895;备用邮箱:gdgsdcm@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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