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友网络:关于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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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用友网络 股票代码:600588 编号:临2020-057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11,145,948股。
    
    ? 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数量: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21,489,737份。
    
    ? 本次解锁和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结束后方可解锁和行权,届时公
    
    司将另行公告。一、股权激励的决策程序、调整及实施情况
    
    (一)2017年5月2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于2017年5月23日对《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7年6月8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2018年7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2.10元/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17元/股。
    
    2018年7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年7月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出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了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2019年3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出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出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提交了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9.12元/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44元/股。
    
    2019年7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公司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20年6月1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数量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与数量的议案》,根据《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82元/股;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88元/股。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及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一)公司符合解锁条件:
    
                   解锁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锁的情形,满足《2017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锁条件。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2、公司业绩条件如下:                公司以2016年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以2016年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   年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为66%。
     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综上,公司已达到上述业绩条件。
    
    
    (二)公司符合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不得行权的情形,满足《2017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况。
     2、公司业绩条件如下:                公司以2016年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以2016年合并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   年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为66%。
     合并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综上,公司已达到上述业绩条件。
     3、独立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151人所在的独立业务单元未达到100%行
     独立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行权   权条件,其中49人不能行权,102人可部
     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 分行权;其余已达到公司规定业绩条件的
     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独立业务单元全部行权。
    
    
    (三)激励对象符合解锁和行权条件:
    
                解锁和行权条件                 是否满足解锁和行权条件的说明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所列情形,满足解锁和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行权的条件。
     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按照《考核管理办法》,在本激励计划  2019年度,除因个人变动、个人绩效考
     有效期内的各年度,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   核不合格或独立业务单位业绩考核未达
     考核,目前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等级   标而不能行权者外,根据公司对激励对
     5、等级4、等级3、等级2、等级1五档。    象的考核:1,210名激励对象符合此次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期解锁条件,1,163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第三期股票期
     考核为“合格”。                       权行权条件。
    
    
    (四)符合解锁和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
    
    符合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情况
    
                             授予的限制    本次可解锁的限    授予的股     本次可行权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制性股票数量    票期权数量   的股票期权数
                               (股)          (股)         (份)       量(份)
     陈强兵    董事、总裁     732,326         219,699      1,464,674      439,401
     谢志华    执行副总裁     366,174         109,851       732,326       219,698
               高级副总裁
     欧阳青    兼董事会秘     292,926          87,879        585,874       175,761
               书
     王健      高级副总裁     256,324          76,896        512,626       153,788
     徐洋      高级副总裁     256,324          76,896        512,626       153,788
     任志刚    高级副总裁     256,324          76,896        512,626       153,790
     左骏      高级副总裁     256,324          76,896        512,626       129,552
    
    
    杜宇 高级副总裁 197,730 59,319 395,460 118,638
    
     孙淑嫔    高级副总裁     183,076          54,924        366,174       109,851
     张成雨    高级副总裁     212,384          63,714        424,746       127,424
     李俊毅    高级副总裁     212,384          63,714        424,746       127,424
     吴平      高级副总裁     183,076          54,924        366,174       109,851
     专家、中层管理人员、    33,747,634      10,124,340    67,590,463    19,470,771
     其他骨干人员
             合计            37,153,006      11,145,948    74,401,141    21,489,737
    
    
    三、可解锁与行权的股票来源、行权价格、解锁和行权对象人数、解锁和行权期限
    
    (一)可解锁、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可行权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普通股,可解锁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已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后,本次可行权的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82元/股。
    
    (三)可解锁与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1,210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和1,163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符合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四)解锁期限: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3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
    
    (五)行权期限: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期为2020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3日。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统一办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及相关的行权股份登记手续。
    
    四、公司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监事会发布以下核查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未发生不得解锁和行权的情形,符合《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公司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1,210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1,163名激励对象,未发生《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锁和行权的情形,上述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符合《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中关于激励对象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考核要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满足《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解锁和行权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授予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1,210名激励对象和授予的第三期股票期权1,163名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次可解锁和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履行了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授予第三期行权/解锁现阶段需要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公司《2017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第三期行权/解锁的各项条件已完全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三期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145,948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489,737份。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和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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