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0年上半年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元福、王浩、陈悦天
2020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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