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格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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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7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7月20日,并同意向140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0万股,授予价格为12.09元/股,向1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4万份,行权价格为24.18元/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力 黄晖 夏成才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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