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紫金银行 股票代码:601860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联合主承销商
2020年7月
声 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本行在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后行使上述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二、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商业银行可转债不得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本次可转债发行条款允许当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际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时,可转债持有人可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除此之外,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无其他回售权利。
三、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本行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触发时的股票市场、自身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本行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本行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同时,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因此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本行的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环境以及本行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本行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者本行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本行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本行股价仍有可能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险,对本次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行未来资本规划对本次可转债偿还的影响
本行综合考虑自身发展战略、增加资本缓冲及逆周期管理的监管发展趋势以及资本市场各类融资产品特点等因素,已做好未来三年补充资本的规划。从未来资本规划来看,本行具有较强的内源性资本补充能力,并已建立起包括股权融资在内的多种外源性资本补充渠道,不会对本次可转债的偿还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五、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本行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出具的《2019 年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本行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级,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为 AA+级。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联合信用评级将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行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等因素,以对本次可转债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
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7.49亿元,高于15 亿元,因此本次可转债未提供担保。如果本行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本次可转债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对应担保物补偿的风险。
七、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行制订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本行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发展战略、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行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回报机制,以保证本行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行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本行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本行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本行制定利润分配规划应依据有效的公司章程。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董事会在综合考虑本行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可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原则如下:
1、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本行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本行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本行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是指:本行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建筑物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本行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本行持续经营能力。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本行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本行董事会可以根据本行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本行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本行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且每次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次分配利润的10%。本行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并按照本行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八、特别风险提示
本行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重要事项:
(一)不良贷款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8%、1.69%、1.84%。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逐年下降,但本行仍无法保证未来能维持或继续降低当前的不良贷款率水平,也无法保证目前或未来向客户发放的贷款和垫款质量不会下降。本行贷款的质量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行政政策调整、信用环境恶化以及自然灾害或其他灾难的发生等本行无法控制的因素影响,上述因素可能对本行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或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对其偿债及履约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借款人实际或预期出现的违约或信用恶化、作为贷款抵押物的住房及商业物业价格下跌及借款人盈利能力下降等,均可能使本行资产质量下降并导致本行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增加,进而对本行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贷款集中于特定区域、若干行业及客户的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客户主要集中于南京市。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 年末,本行发放的位于南京市的客户贷款占当期发放的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6.23%、90.14%和96.58%。报告期内,尽管本行在南京市内的贷款余额占比不断降低、贷款区域结构进一步优化,但如果南京市出现重大的经济衰退,或者信用环境和经济结构出现明显恶化,可能会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贷款损失准备不足,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贷款地区集中风险,本行主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结合目前全行整体经营情况和分支机构区域分布情况,合理规划信贷业务区域布局,优化信贷资源区域配置;建立区域风险状况的动态监测及预警通报制度,根据风险发展态势及时进行业务结构调整;注重优化信贷客户产业及行业的投向结构,以减少地区集中带来的潜在信贷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向最大十家借款人发放贷款合计48.37亿元,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的4.74%,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6.44%。截至2019年12月31 日,本行向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发放的贷款占全部客户贷款的20.47%,向批发和零售行业的贷款占全部客户贷款的 18.96%。如果前述最大十家贷款客户的贷款质量出现局部恶化,或本行贷款高度集中的行业出现显著衰退,可能会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贷款损失准备不足,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针对贷款行业集中风险,本行主要采取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对“两高一剩”等高风险行业设置高门槛,限制准入;制定了行业投向限额指标,实施统一的集中度管理,优化行业投向结构,分散行业风险;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建立了跨行业的预警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在信用审查中强化专业化分工,统一行业项目标准,加强行业动态分析,做到行业内选优择优;不断优化信贷客户行业结构,积极对新兴产业、环保产业、高端制造产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三)贷款客户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风险
相对于大中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较弱、财务信息的透明度较低,甚至没有完整的财务报表。因此,对于中小企业的贷款不能完全依赖财务报表揭示的信息,还要结合业主的个人道德品质、信誉等因素。如果由于国家政策或市场因素等原因,导致上述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出现显著恶化,或者企业主的个人信用发生较大变化,或者本行对中小企业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作出不准确的评估,均会导致本行不良贷款增加,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与投资业务相关的风险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金融资产投资净额为617.6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 30.68%;本行的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债券投资和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投资。本行债券投资的范围主要包括投资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和政府债券。本行投资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工具的范围主要包括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等。
如果受到汇率、利率、流动性状况、资本市场波动以及宏观经济形势等因素的影响,本行所投资的上述债券的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及理财产品和信托计划标的物情况出现问题,本行的投资可能会面临无法正常收回本金和利息的情形,从而对本行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业务快速扩张带来的风险
截至2019年末,本行总资产为2,013.19亿元,扣除贷款损失准备后的客户贷款分别为981.61亿元,吸收存款1,335.12亿元,呈现平稳较快增长的趋势。除传统业务外,本行还积极拓展创新业务,上线直销银行、手机银行,推出实物贵金属销售和线上理财销售服务等服务类型,丰富服务手段和方式的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本行收入来源。随着本行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张,本行可能面临多项风险和挑战。
(六)不能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的风险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 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此外,商业银行还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使之达到风险加权资产的 2.5%,在特定情况下,商业银行还应计提为风险加权资产0-2.5%的逆周期资本。商业银行应当在2018年年底前达到前述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07%、9.70%、9.69%,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07%、9.70%、9.69%,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78%、13.35%、13.94%,符合银保监会规定的要求。
虽然本行报告期内资本充足率符合相关规定,但未来可能发生的不利变化可能会影响本行继续保持充足的资本充足率以满足监管标准。
(七)经营许可政策变化的风险
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受到严格限定,从事银行业务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资格。本行已积极并陆续获准开办一些新兴业务,与其他已上市的商业银行相比,本行在业务准入、经营许可方面还处于不利的地位。如果未来的监管政策进行调整,银行业务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新增业务品种,本行若未能及时获得新业务的经营资格,将有可能面临客户的流失,使本行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下降,从而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八)货币政策变动风险
货币政策的调控和变动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有着重大影响。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制定货币政策,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等三大常用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以实现既定的经济调控目标。商业银行是货币政策传导的主要渠道,货币政策的变化必然会影响本行的经营和盈利能力。本行如未能就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则可能由于货币政策的变化而对本行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九)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违约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为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如果在可转债存续期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将有可能影响到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兑付。
2、未提供担保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按相关规定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而未提供担保措施。如果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加风险。
3、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4、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可转债到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5、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6、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联合信用评级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信用等级为“AA+”。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联合信用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等因素变化,从而导致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级别发生不利变化,增加投资风险。
7、转股价格无法向下修正的风险和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本次可转债发行设置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款时,转股价格存在可能无法向下修正和修正幅度不确定的风险:
(1)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本行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当时的股票市场、自身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本行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可能面临本行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本次可转债中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因此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以上情况下可能存在转股价格无法向下修正的风险。
(2)由于本行的股价走势取决于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环境以及本行经营业绩等多重因素影响,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均存在不确定性,另由于本行每股净资产受到本行股本和经营业绩的影响,亦存在不确定性,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后,可能存在向下修正幅度不确定性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2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2
二、未设置有条件回售条款.................................................................................... 2
三、可转债的转股价值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2
四、本行未来资本规划对本次可转债偿还的影响................................................ 3
五、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信用评级................................................................ 3
六、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3
七、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4
八、特别风险提示.................................................................................................... 4
目 录.......................................................................................................................... 10
第一节 释义............................................................................................................. 13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15
一、本行基本情况.................................................................................................. 16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6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27
第三节 公司主要股东信息..................................................................................... 30
一、公司历史沿革.................................................................................................. 30
二、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30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31
一、关于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31
二、本行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资料...................................................................... 31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43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43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47
二、盈利能力分析.................................................................................................. 82
三、现金流量分析.................................................................................................. 94
四、主要监管指标及分析...................................................................................... 96
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99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99
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分析及相关填补措施........ 108
八、重大事项说明................................................................................................ 112
九、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26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128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28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128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8
一、备查文件内容................................................................................................ 129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129
第一节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本行/发行人/公司/江苏紫
金农村商业银行/紫金农商 指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
紫金投资 指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集团 指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
高淳农商银行 指 江苏高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溧水农商银行 指 江苏溧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市区联社 指 南京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本行前身之一
江宁联社 指 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本行前身之一
六合联社 指 南京市六合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本行前身之一
浦口联社 指 南京市浦口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系本行前身之一
四家联社/四家机构/四家农 南京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京市江宁区农村信用合
村金融合作机构 指 作联社、南京市六合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南京市浦口
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统称
股东大会 指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六大商业银行/六大银行/大 指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型商业银行 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制商业银行 指 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政策性银行 指 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开发性金融机构 指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可转债发行/ 本行根据本募集说明书所载条件公开发售A股可转换公
可转债发行/可转债公开发 指 司债券的行为
行
保荐机构/保荐人/联合主承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
联合主承销商 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世纪同仁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 指 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亚金
苏亚金诚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合信用评级/评级机构 指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人民银行 指 中国人民银行
央行 指 一国的中央银行,我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保监会/中国银保监会 指 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外汇管理局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
农信社 指 农村信用合作社
省联社 指 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江苏省国资委 指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京市国资委 指 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WTO 指 WorldTradeOrganization,世界贸易组织
GDP 指 GrossDomesticProduct,国内生产总值
长三角/长三角地区 指 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及安徽省
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统计
中小微企业 指 局于2011年6月18日颁布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
财政部于2006年2月颁布、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企业会
企业会计准则 指 计准则,以及其后颁布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解释和其他相关规定
本行章程/公司章程 指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商业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1988年7月由国际清算银行(BIS)的巴塞尔银行监管委
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I 指 员会(简称“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巴塞尔委员会关于
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
新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 指 2004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制定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
II 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修订框架》
巴塞尔委员会为加强银行流动性、降低银行杠杆以增强
巴塞尔协议III 指 全球银行业抵御风险能力,于2013年4月起正式开始施行
的一套新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
协议”的简称
资本净额 指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行的核心资
本加附属资本减扣除项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包括银
核心一级资本 指 行的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一般风
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等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包括银
其他一级资本 指 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和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
部分等
二级资本 指 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包括银
行的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和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等
根据人民银行及银监会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的标计算要求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
资本充足率 指 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自2013年1月1日起施
行),用银行资本净额与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
的比率,反映银行的资本充足情况;核心资本充足率为
核心资本与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期末总额的比率
在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生效后按照
不良贷款 指 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对贷款进行分类时的“次级”、“可疑”
和“损失”类贷款
敞口 指 暴露在市场风险下的资金头寸
元、千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9年、2018年、2017年
募集说明书 指 本募集说明书
本募集说明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除非另有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本行财务数据均为本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中文):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名称(英文):Jiangsu Zijin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
(二)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571433432L
(三)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1159H232010001
(四)注册资本:3,660,888,889元
(五)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六)成立日期:2011年3月25日
(七)住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八)电话号码:025-88866792
(九)传真号码:025-88866660
(十)互联网网址:http://www.zjrcbank.com
(十一)电子信箱:boardoffice@zjrcbank.com
(十二)股票简称:紫金银行
(十三)股票代码:601860
(十四)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本行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本行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于2019年12月18日出具了《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批复》(苏银保监复[2019]710 号),批准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68号文核准。(二)本次可转债发行基本条款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公开发行的证券类型为可转换为本行 A 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本行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本次发行的规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 450,000 万元,发行数量 4,500,000 手(45,000,000张)。
3、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22日。
5、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具体为第一年 0.20%、第二年 0.60%、第三年1.20%、第四年1.8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6、付息期限及方式
(1)计息年度的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本行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本行 A 股股票的可转债,本行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年7月29日,即T+4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9日至2026年7月22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4.7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本行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以及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本行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本行股份发生变化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
当本行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本行将按照最终确定的方式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的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行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本行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行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行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的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本行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本行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上述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审议上述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2)修正程序
如本行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本行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的期间(如需)。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数量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本行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二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1、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本行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本行将以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票面面值的110%(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转股期内,如果本行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如需),本行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等引起本行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此外,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的票面总金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本行有权按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3、回售条款
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本行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变化,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本行回售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本行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除此之外,可转债不可由持有人主动回售。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本行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45.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7月22日,T-1日)收市后持有的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行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229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229 手可转债。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本次发行认购不足45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16、募集资金用途
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1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1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债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债转为本行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本行偿付可转债本息;
⑦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本行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本行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行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④法律、行政法规及本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行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本行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③本行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本行董事会;
②持有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及10%以上的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和主持;
②本行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提议之日起三十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本行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十五日在至少一种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开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项,上述事项由本行董事会确定。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也可以在会议上提出议案供会议讨论决定,但没有表决权:
①债券发行人
②其他重要关联方。
本行董事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①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本行董事长主持。在本行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本行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③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的签名册。签名册应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或单位名称)、身份证号码、住所地址、持有或者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面额、被代理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等事项。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表决时,以每张债券为一票表决权;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债券面值总额的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需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批准的,自批准之日或相关批准另行确定的日期起生效;
⑥除非另有明确约定对反对者或未参加会议者进行特别补偿外,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效力;
⑦债券持有人会议做出决议后,本行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6)债券持有人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即视为同意上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四)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预计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45亿元,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存储账户。本行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存储账户。(五)债券评级及担保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提供担保。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信用评级,根据联合信用评级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为“AA+”。该级别反映了公司对本次发行债券的偿还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9日。(七)发行费用概算
项目 含税金额(人民币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 2,070.00
发行人律师费用 80.00
会计师费用 80.00
资信评级费用 20.00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77.80
总计 2,327.80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而发生增减。(八)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及上市流通
1、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2020年7月21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
T-2
2020年7月22日 网上路演、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T-1
2020年7月23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网上申购日;确定网上申
T 购摇号中签率
2020年7月24日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1
2020年7月27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
T+2 购款
2020年7月28日 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
T+3 销金额
2020年7月29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T+4
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2、本次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设持有期限制。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3、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相关决议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81号
法定代表人:张小军
电 话:025-88866792
传 真:025-88866660
联系人:吴飞(二)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保荐代表人:周子昊、董贵欣
项目协办人:王志丹
项目经办人:常亮、郭皓、许天宇、汪旭、胡毅伟、王延辉
电 话:021-68821586
传 真:021-68801551(三)发行人律师: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地 址:南京市中山东路532-2号金蝶科技园D栋五楼
法定代表人:王凡
经办律师:徐蓓蓓、蔡含含、董椰檬
电 话:025-83310295
传 真:025-83329335(四)会计师事务所: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2-23层
法定代表人:詹从才
经办注册会计师:周琼、王敏
电 话:025-83312769
传 真:025-83235046(五)资信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法定代表人:常丽娟
经办评估师:刘嘉、张晨露
电 话:010-85172818
传 真:010-85679228(六)联合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868弄保利one56一号楼9楼
法定代表人(暂由接管组组长行使职责):徐丽峰
经办人员:韩逸驰、张艺蓝
电 话:021-38124000
传 真:021-38934150(七)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 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 真:021-68804868(八)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联系电话:021-58708888
传 真:021-58899400(九)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收款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商务中心区支行
账号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户:0114020104040000065
第三节 公司主要股东信息
一、公司历史沿革
本行系经《关于筹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银监复[2010]313号)、《关于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苏银监复[2011]119号)等文件批准,由市区联社、江宁联社、六合联社和浦口联社合并改制组建的股份制银行。
二、公司发行前股本总额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3,660,888,889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股权比例(%)
1、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 3,294,800,000 90.00
其中:国有法人股 1,064,376,883 29.07
原其他股东 2,230,423,117 60.93
2、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 366,088,889 10.00
合 计 3,660,888,889 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SS) 328,129,524 8.96%
2 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SS) 267,852,322 7.32%
3 江苏苏豪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S) 111,635,151 3.05%
4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 93,232,360 2.55%
有限责任公司(SS)
5 南京天朝投资有限公司 70,276,885 1.92%
6 雨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62,384,420 1.70%
7 南京凤南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42,346,941 1.16%
8 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1,689,006 1.14%
9 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SS) 35,296,430 0.96%
10 南京江北新区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SS) 34,543,001 0.94%
合计 1,087,386,040 29.70%
注:SS是国有股东(State-owned Shareholder)的缩写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关于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情况
苏亚金诚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本行2017年、2018年、2019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亚审[2019]1083号、苏亚审[2020]109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报告期内,本行聘用的审计定期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所聘用的苏亚金诚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二、本行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资料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9,928,874 19,358,204 17,457,378
存放同业款项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 3,655,059 5,946,685 13,195,926
贵金属 - - -
拆出资金 4,897,164 10,930,127 4,269,49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1,709,999 1,381,564
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113,477 7,153,927 8,052,381
应收利息 不适用 1,176,635 1,159,445
发放贷款和垫款 98,160,821 83,758,500 69,449,32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18,956,118 21,681,938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29,051,967 18,029,100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11,585,729 12,878,32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08,428 不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 23,527,309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36,427,546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00 不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 814,201 729,886 674,914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448,104 1,536,489 1,630,767
在建工程 11,650 8,795 4,155
无形资产 129,394 134,609 119,600
商誉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212,881 1,018,277 823,286
其他资产 183,167 109,541 141,684
资产总计 201,318,675 193,165,488 170,949,277
负债及股东权益
负债
向中央银行借款 473,528 480,000 200,000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3,620,054 6,784,983 7,295,366
拆入资金 1,994,471 3,287,900 1,655,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566,271 9,792,203 9,266,571
吸收存款 133,512,338 114,709,933 101,833,510
应付职工薪酬 246,722 206,426 164,392
应交税费 274,231 244,683 153,362
应付利息 不适用 2,127,462 1,773,454
应付股利 - - -
预计负债 68,674 - -
应付债券 35,332,981 42,516,399 37,684,351
递延所得税负债 80,150 62,284 -
其他负债 400,095 659,344 968,441
负债合计 187,569,515 180,871,617 160,994,446
股东权益
股本 3,660,889 3,660,889 3,294,8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资本公积 2,977,066 2,977,066 2,220,840
减:库存股 - - -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综合收益 553,485 128,727 -163,712
盈余公积 1,597,922 1,330,836 1,091,693
一般风险准备 2,675,644 2,671,126 2,169,619
未分配利润 2,284,154 1,525,227 1,341,591
股东权益合计 13,749,160 12,293,871 9,954,831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01,318,675 193,165,488 170,949,277
2、利润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 4,675,227 4,229,565 3,622,064
利息净收入 3,993,350 3,762,591 3,338,402
利息收入 8,182,499 8,232,183 7,043,225
利息支出 4,189,149 4,469,591 3,704,82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63,879 255,937 176,84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88,629 280,948 198,86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4,750 25,012 22,018
投资收益 389,487 41,031 17,0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92,441 56,017 51,806
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482 不适用 不适用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7,669 86,443 -21,936
汇兑收益 7,273 6,582 -1,807
资产处置收益 37,367 68,402 107,645
其他收益 1,614 1,645 496
其他业务收入 9,926 6,934 5,324
二、营业支出 3,035,072 2,751,343 2,223,856
税金及附加 55,046 52,503 51,893
业务及管理费 1,388,101 1,413,671 1,268,091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1,285,169 903,872
信用减值损失 1,591,925 -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
其他业务成本 - - -
三、营业利润 1,640,155 1,478,221 1,398,209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加:营业外收入 20,512 19,220 5,941
减:营业外支出 8,760 6,026 9,595
四、利润总额 1,651,907 1,491,416 1,394,554
减:所得税费用 234,815 237,650 256,886
五、净利润 1,417,092 1,253,766 1,137,668
六、每股收益
(一)每股基本收益(单位:元) 0.39 0.38 0.35
(二)稀释每股收益(单位:元) 0.39 0.38 0.35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1,983 292,438 -136,173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 - -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 - - -
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 - - -
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141,983 292,438 -136,173
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 2,006 1,593 609
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不适用 290,845 -136,782
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74,005 不适用 不适用
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65,972 不适用 不适用
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八、综合收益总额 1,559,075 1,546,204 1,001,495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3,342,490 12,351,591 16,367,419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3,310,688 2,679,489 -
款项净减少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280,000 200,000
同业拆借资金净增加额 4,780,577 - 2,797,941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减少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777,203 9,065,193 7,360,6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499 51,518 359,9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245,457 24,427,791 27,086,006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5,202,509 14,668,405 10,252,691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 - - 4,024,058
款项净增加额
同业拆借资金净减少额 - 2,408,784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16,050 - -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502,155 2,287,599 2,154,8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85,305 706,771 664,3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6,056 700,131 798,7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0,780 753,179 518,5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32,856 21,524,869 18,413,3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12,602 2,902,923 8,672,7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7,462,625 66,972,607 76,826,35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5,079 2,699 2,4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39,046 126,076 265,139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 - - -
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806,750 67,101,382 77,093,9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52,421 235,906 188,549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004,863 75,047,456 86,181,36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 - - -
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057,283 75,283,362 86,369,9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9,466 -8,181,980 -9,275,9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4,393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6,381,003 70,010,253 70,651,02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381,003 71,144,646 70,651,0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472,302 65,326,023 53,694,4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24,985 2,034,657 1,614,4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397,287 67,360,680 55,308,928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16,284 3,783,966 15,342,0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14,175 21,031 -10,445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59,959 -1,474,060 14,728,4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002,802 23,476,863 8,748,4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762,761 22,002,803 23,476,863
4、股东权益变动表
(1)2019年度
单位:千元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收益 合计永续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3,660,889 - - 2,977,066 - 128,727 1,330,836 2,671,126 1,525,227 12,293,87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282,775 - - -24,991 257,784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660,889 - - 2,977,066 - 411,502 1,330,836 2,671,126 1,500,236 12,551,65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 - 141,983 267,086 4,518 783,918 1,197,505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41,983 - 1,417,092 1,559,07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 - - - - - - - -
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 - - - - - - - -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267,086 -633,174 -366,088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267,086 -267,086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1-2-3-37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收益 合计永续债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 - - - - - -366,088 -366,088
分配
4.其他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 - - - - - - - -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4.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 - - - - - - - - - -
损
5.其他 -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4,518 - 4,518
1.其他 - - - - - - - 4,518 - 4,518
四、本年年末余额 3,660,889 - - 2,977,066 - 553,485 1,597,922 2,675,644 2,284,154 13,749,160
(2)2018年度
单位:千元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收益 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 3,294,800 - - 2,220,840 - -163,712 1,091,693 2,169,619 1,341,591 9,954,831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1-2-3-38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收益 合计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294,800 - - 2,220,840 - -163,712 1,091,693 2,169,619 1,341,591 9,954,83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366,089 - - 756,227 - 292,438 239,143 501,506 183,636 2,339,039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92,438 - - 1,253,766 1,546,20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366,089 - - 756,227 - - - - - 1,122,315
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366,089 - - 756,227 - - - - - 1,122,315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 - - - - - - - -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239,143 501,506 -1,070,130 -329,480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39,143 - -239,143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501,506 -501,506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 - - - - - - -329,480 -329,480
分配
4.其他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 - - - - - - - -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 -
股本)
1-2-3-39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收益 合计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4.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 - - - - - - - - - -
损
5.其他 -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 - -
1.其他 - - - - - - - - - -
四、本年年末余额 3,660,889 - - 2,977,066 - 128,727 1,330,836 2,671,126 1,525,227 12,293,871
(3)2017年度
单位:千元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收益 合计永续债
一、上年年末余额 3,294,800 - - 2,220,840 - -27,539 874,625 1,351,319 1,600,042 9,314,086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 -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二、本年年初余额 3,294,800 - - 2,220,840 - -27,539 874,625 1,351,319 1,600,042 9,314,08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 - - - - -136,173 217,068 818,301 -258,451 640,745
(减少以“-”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136,173 - - 1,137,668 1,001,49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 - - - - - - - - -
1-2-3-4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收益 合计
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 - - - - - -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 - - - - - - -
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217,068 816,622 -1,396,119 -362,428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217,068 - -217,068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816,622 -816,622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 - - - - - - - -362,428 -362,428
分配
4.其他 - - - -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 - - - - - - - - -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 -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 - - - - - - - - -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 - - - - - -
4.一般风险准备弥补亏 - - - - - - - - - -
损
5.其他 - - - - - - - - - -
(五)其他 - - - - - - - 1,678 - 1,678
1.其他 - - - - - - - 1,678 - 1,678
1-2-3-41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综合 股东权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 永续债 收益 合计
四、本年年末余额 3,294,800 - - 2,220,840 - -163,712 1,091,693 2,169,619 1,341,591 9,954,831
1-2-3-42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本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2017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2、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2019年1月1日本行首次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一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3、本财务报表附注的披露同时也遵照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6号—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
四、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本节中的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除特别注明外,均根据合并报表口径填列或计算。
本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 0.39 0.38 0.35
稀释每股收益 0.39 0.38 0.3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8 0.36 0.3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0.38 0.36 0.3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4 0.79 2.63
归属于本行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3.76 3.36 3.02
平均总资产收益率 0.72 0.69 0.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80 11.93 11.88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0.31 10.20 11.43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0.52 11.34 11.07
净利差 2.00 1.90 1.95
净利息收益率 2.12 2.08 2.11
成本收入比 29.69 33.42 35.01
不良贷款率 1.68 1.69 1.84
拨备覆盖率 236.95 229.58 245.73
拨贷比 3.99 3.88 4.52
本行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属于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37,367 68,402 107,198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 16,282 15,847 3,218
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三)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 - - -
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四)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917 -1,008 -5,928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影响利润总额) 50,732 83,241 104,487
减:所得税的影响数 13,479 20,830 26,548
合计 37,253 62,411 77,939
报告期内,本行的主要监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标准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风险水平类
流动性风 流动性比例 ≥25 74.62 61.22 60.44
险 (本外币)
核心负债依 ≥60 54.19 50.75 59.11
存度
流动性缺口 ≥-10 0.29 -5.56 -6.72
率
信用风险 不良资产率 ≤4 1.17 1.12 0.78
不良贷款率 ≤5 1.68 1.69 1.84
单一集团客
户授信集中 ≤15 7.51 7.49 8.31
度
单一客户贷 ≤10 4.43 4.80 5.62
款集中度
全部关联度 ≤50 7.28 6.90 2.22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标准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市场风险 累计外汇敞 ≤20 0.24 0.05 0.09
口头寸比例
正常类贷 正常贷款迁 正常类贷款 2.68 1.43 1.95
款 徙率 迁徙率
关注类贷款 32.76 24.93 30.02
迁徙率
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迁 次级类贷款 43.92 73.19 75.27
徙率 迁徙率
可疑类贷款 11.63 - 7.13
迁徙率
盈利能力 成本收入比 ≤45 29.69 33.42 35.01
准备金充 资产损失准 >100 510.06 450.50 534.79
足程度 备充足率
贷款损失准 >100 569.70 522.98 595.64
备充足率
资本充足 资本充足率 ≥10.5 14.78 13.35 13.94
程度
一级资本充 ≥8.5 11.07 9.70 9.69
足率
核心一级资 ≥7.5 11.07 9.70 9.69
本充足率
注:(1)流动性比例=流动性资产/流动性负债×100%。
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黄金、超额准备金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应收利息及其它应收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一个月内到期的证券投资、在国内外二级市场上可随时变现的证券投资和其它一个月内到期可变现的资产(剔除其中的不良资产)。流动性负债包括:活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不含财政性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负债方净额、一个月内到期的已发行的债券、一个月内到期的应付利息及各项应付款、一个月内到期的中央银行借款和其它一个月内到期的负债。
(2)流动性缺口率=流动性缺口/90天内到期表内外流动性资产×100%。
流动性缺口为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流动性资产减去90天内到期的表内外流动性负债的差额。
(3)不良资产率=不良信用风险资产/信用风险资产×100%。
不良信用风险资产包括不良贷款和其它分类为不良资产类别的资产,贷款以外的信用风险资产的分类标准将由银监会另行制定。
(4)不良率=不良贷款/各项贷款×100%。
根据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五级贷款分类制度,不良贷款指次级类贷款、可疑类贷款和损失类贷款。
(5)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
最大一家集团客户授信总额是指报告期末授信总额最高的一家集团客户的授信总额。
(6)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总额/资本净额×100%。
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总是指报告期末各项贷款余额最高的一家客户的各项贷款的总额。
(7)全部关联度=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资本净额×100%。
全部关联方授信总额是指商业银行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扣除授信时关联方提供的保证金存款以及质押的银行存单和国债金额。
(8)累计外汇敞口头寸比例=累计外汇敞口头寸/资本净额×100%。
累计外汇敞口头寸为银行汇率敏感性外汇资产减去汇率敏感性外汇负债的余额。
(9)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10)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11)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12)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减少金额)×100%
(13)成本收入比率=(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收入×100%。
(14)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信用风险资产实际计提准备/信用风险资产应提准备×100%。
(15)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贷款实际计提准备/贷款应提准备×100%。
(16)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表内外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17)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总值。
(18)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总值。
第五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负债表重要项目分析
(一)主要资产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资产总额分别为2,013.19亿元、1,931.65亿元、1,709.49亿元,2017年至2019年总资产复合增长率为8.52%。报告期内,本行资产总额的快速增长主要归因于资产组合中客户贷款和证券投资的增长。
报告期内,具体的资产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贷款和垫款总额 102,148,106 50.74 87,141,804 45.11 72,737,798 42.55
包括:应收利息 191,863 0.10 不适用 - 不适用 -
减:贷款损失准备 3,987,285 1.98 3,383,304 1.75 3,288,475 1.92
贷款和垫款净额 98,160,821 48.76 83,758,500 43.36 69,449,323 40.63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9,928,874 9.90 19,358,204 10.02 17,457,378 10.21
存放同业款项 3,655,059 1.82 5,946,685 3.08 13,195,926 7.7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不适用 - 1,709,999 0.89 1,381,564 0.81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 18,956,118 9.81 21,681,938 12.68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 29,051,967 15.04 18,029,100 10.55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 11,585,729 6.00 12,878,326 7.53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08,428 0.90 不适用 - 不适用 -
债权投资 23,527,309 11.69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 36,427,546 18.09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00 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17,810,038 8.85 22,798,284 11.80 16,875,722 9.87
资产总计 201,318,675 100.00 193,165,488 100.00 170,949,277 100.00
1、客户贷款和垫款
本行充分利用现有网点向客户提供多样化的贷款产品。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扣除贷款损失准备后的客户贷款分别为981.61亿元、837.59亿元、694.49亿元,占本行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76%、43.46%、40.63%。
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客户贷款总额分别为1,021.48亿元、871.42亿元、727.38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17.22%、19.80%、15.80%。报告期内,本行客户贷款的增长来自企业贷款和个人贷款的共同增长,在国务院、江苏省政府经济发展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南京市经济在报告期内实现较快增长,本行企业和个人贷款需求持续增强;本行紧跟国家金融政策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加大对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从产品应用、渠道建设、服务手段等多方面入手,针对不同客户资金需求和生产经营的特点,积极推出了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效地促进了贷款的增长。
(1)按产品类型划分的客户贷款分布情况
本行客户贷款由企事业单位贷款(以下简称“公司贷款”)、票据贴现和个人贷款组成。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型划分的本行客户贷款(未扣除贷款损失准备)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公司贷款 66,819,027 65.53 60,727,690 69.69 51,172,120 70.35
票据贴现 9,802,374 9.61 4,625,897 5.31 3,328,549 4.58
个人贷款 25,334,842 24.86 21,788,217 25.00 18,237,128 25.07
贷款总额 101,956,243 100.00 87,141,804 100.00 72,737,798 100.00
①企业贷款
企业贷款是本行客户贷款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本行客户贷款增长的主要来源。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企业贷款占客户贷款的比重分别为65.53%、69.69%、70.35%。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本行企业贷款客户的信贷需求规模持续稳定增长。
②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是本行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票据贴现余额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61%、5.31%、4.58%。
③个人贷款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个人贷款总额为253.35亿元、217.88亿元、182.37亿元,2017年至2019年复合增长率17.86%。报告期内,本行个人贷款的增长主要归因于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的高速增长,近年来,南京市经济发展稳中向好,2017年至2019年南京地区生产总值年复合增长率达9.51%,超过全国GDP增速,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提高,人民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同时,受到《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以及央行松绑二套房政策等一系列重大利好政策影响,本行根据南京地区经济发展特点并结合加强个人金融业务发展的工作目标,及时把握个人贷款需求快速增长的契机,积极调整信贷政策,加大对住房类贷款、消费类贷款投放力度,满足人民对房产购置、日常消费的资金需求,因此,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增长较快。
(2)贷款行业集中度
下表列示报告期内,按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本行企业贷款的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批发和零售业 12,667,320 18.96 11,272,065 18.56 9,916,383 19.3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13,678,068 20.47 12,287,406 20.23 8,016,518 15.67
管理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7,982,915 11.95 6,818,854 11.23 7,162,092 14.00
房地产业 6,055,161 9.06 5,934,675 9.77 5,402,791 10.56
制造业 6,092,649 9.12 6,188,579 10.19 6,356,344 12.42
建筑业 7,540,685 11.29 5,892,699 9.70 5,179,969 10.1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2,024,676 3.03 2,267,928 3.73 2,004,041 3.92
业
贸易融资 1,942,093 2.91 3,025,583 4.98 1,866,592 3.65
教育、文体、卫生及公 1,645,201 2.46 1,325,305 2.18 1,216,472 2.38
共管理等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 1,715,186 2.57 1,459,478 2.40 1,058,824 2.07
和软件业
农、林、牧、渔业 1,683,343 2.52 1,438,996 2.37 998,615 1.95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住宿和餐饮业 852,764 1.28 920,017 1.51 698,267 1.36
金融业 1,157,865 1.73 890,800 1.47 500,000 0.98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624,819 0.94 245,641 0.40 237,223 0.46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 982,794 1.47 558,331 0.92 370,724 0.72
和供应业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 173,488 0.26 201,333 0.33 187,263 0.37
业
公司贷款总计 66,819,027 100.00 60,727,690 100.00 51,172,120 100.00
本行贷款涉及的行业广泛,其中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制造业、建筑业等六个行业的贷款是本行公司贷款投放占比最高的行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对上述六个行业投放的贷款占本行公司贷款比重分别为 18.96%、20.47%、11.95%、9.06%、9.12%和11.29%。报告期内,本行严查信贷投向、行业准入等是否符合国家政策及本行信贷投放要求,对低端产业、过剩产业设置高门槛,严控行业风险,因此本行贷款未出现过度集中于某一行业的情况。
①批发和零售业贷款情况
批发和零售业是本行公司贷款投向中占比较高的行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批发和零售业贷款余额为126.67万元,较2018年末余额112.72亿元上升12.38%,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贷款余额较2017年末余额99.16亿元上升13.67%。
报告期内,本行批发和零售业贷款余额占公司贷款比重有所下降,但总体增长平稳,主要原因为本行所在地南京市为传统旅游城市,零售业较为发达,全市零售规模每年实现较快增长。2018年度、2017年度,南京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别为5,832.46亿元、5,604.66亿元,本行批发和零售业贷款增长与报告期内南京市零售行业规模的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规模增长较快,截至2019年12月31日,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余额136.78亿元,较2018年末余额122.87亿元上升11.32%;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余额较2017年末余额80.17亿元上升53.27%。报告期内,本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贷款余额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为:(1)报告期内南京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本行相应增加了此类行业的信贷投放规模;(2)本行积极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主动加大对环境保护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③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是本行公司贷款余额增长的主要来源之一。截至2019年12月31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余额79.83亿元,较2018年末余额68.19亿元上升17.07%;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余额较2017年末余额71.62亿元下降4.79%。2019年,南京市持续深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服务业规模增长迅速,2019年全年南京市服务业增加值增长9%,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13.8%,本行顺应南京区域经济发展趋势,相应增加了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故2019年本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贷款余额有所上升。
④房地产业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房地产业贷款余额较为稳定,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房地产业贷款余额分别为60.55亿元、59.35亿元、54.03亿元。
本行的房地产业贷款是指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开发、建造向市场销售、物业出租和物业经营管理等用途的贷款。本行始终密切跟进宏观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货币政策变化,适时调整房地产业信贷政策,对房地产业信贷实施重点监控,对房地产企业客户实行审慎高门槛准入,确保房地产业信贷总量与增量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要求。
⑤制造业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制造业贷款余额60.93亿元,较2018年末余额61.89亿元下降1.55%;2018年末本行制造业贷款余额较2017年末余额63.56亿元下降2.64%。
2018 年以来,受中美贸易战等因素的影响,宏观经济波动较大,部分制造业企业受到较大的影响,本行基于对行业信贷风险的把控,小规模压缩了制造业企业的信贷规模,故报告期内本行制造业贷款规模小幅下降。
⑥建筑业贷款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建筑业贷款余额75.41亿元,较2018年末的58.93亿元上升27.97%;2018年末本行建筑业贷款余额较2017年末余额51.80亿元上升 13.76%。报告期内,本行建筑业贷款余额持续上升,主要系本行适度加大了对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3)贷款投放地区分布情况
本行根据贷款主办分支机构的地理位置对客户贷款进行区域划分,各分支机构主办其所在地的业务。截至2019年末,本行的客户贷款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的比例为86.23%。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南京地区 87,916,108 86.23 78,551,398 90.14 70,247,930 96.58
其他地区 14,040,135 13.77 8,590,406 9.86 2,489,868 3.42
合计 101,956,243 100.00 87,141,804 100.00 72,737,798 100.00
(4)贷款担保方式分类及占比
下表列示报告期内,按担保方式划分的本行客户贷款的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信用贷款 10,605,130 10.40 10,754,733 12.34 8,200,923 11.27
保证贷款 33,873,009 33.22 31,954,429 36.67 26,907,994 36.99
抵押贷款 41,230,108 40.45 36,412,178 41.78 32,380,514 44.52
质押贷款 6,445,622 6.32 3,394,567 3.90 1,919,815 2.64
贴现 9,802,374 9.61 4,625,897 5.31 3,328,550 4.58
贷款和垫款总计 101,956,243 100.00 87,141,804 100.00 72,737,798 100.00
本行长期重视信贷风险管理,抵押贷款、保证贷款和质押贷款等担保贷款构成了本行客户贷款的主要部分。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担保贷款(含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及质押贷款)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79.99%、82.35%、84.15%。
本行一直对信用贷款进行严格控制,报告期内信用贷款占比一直处于较低水平。本行只对经审查确认资信优良、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优质客户发放信用贷款。
(5)借款人集中度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向最大十家借款人发放贷款合计48.37亿元,占本行客户贷款总额的4.74%,占本行资本净额的26.44%。
本行通过下表列出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最大十家单一借款人的贷款情况(不含贴现):
单位:千元
序号 借款人 金额 占贷款总额 占资本净额比
比例(%) 例(%)①
1 南京创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10,000 0.79 4.43
2 南京江宁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64,000 0.55 3.09
3 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0.49 2.73
4 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480,000 0.47 2.63
5 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70,000 0.46 2.57
6 江苏省舜禹投资有限公司 427,500 0.42 2.34
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 0.40 2.24
8 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5,000 0.40 2.22
9 南京历史城区保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94,000 0.39 2.16
10 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76,000 0.37 2.06
总计 4,836,500 4.74 26.44
注①:代表贷款额(不含贴现)占本行资本净额的比例,本行依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
行)》的要求计算资本净额。
(6)本行重要贷款客户情况
截至2019年末,本行前二十大贷款客户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序 贷款客户名称 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 贷款五级 经营情况
号 的比例 分类
1 南京创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10,000 0.79 正常 良好
2 南京江宁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64,000 0.55 正常 良好
3 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0.49 正常 良好
4 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480,000 0.47 正常 良好
5 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70,000 0.46 正常 良好
6 江苏省舜禹投资有限公司 427,500 0.42 正常 良好
序 贷款客户名称 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 贷款五级 经营情况
号 的比例 分类
7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10,000 0.40 正常 良好
8 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05,000 0.40 正常 良好
9 南京历史城区保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 394,000 0.39 正常 良好
司
10 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 376,000 0.37 正常 良好
司
11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 375,000 0.37 正常 良好
团)有限责任公司
12 天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68,300 0.36 正常 良好
13 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55,000 0.35 正常 良好
14 南京中电熊猫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350,000 0.34 正常 良好
15 扬州仙鑫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49,000 0.34 正常 良好
16 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30,000 0.32 正常 良好
17 江苏朱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28,500 0.32 正常 良好
18 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26,000 0.32 正常 良好
19 南京溧水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22,500 0.32 正常 良好
20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 320,000 0.31 正常 良好
司
合计 8,260,800 8.10 / /
截至2018年末,本行前二十大贷款客户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序 贷款客户名称 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 贷款五级 经营情况
号 的比例 分类
1 南京创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10,000 0.93 正常 良好
2 南京睿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80,000 0.78 正常 良好
3 南京常发江北投资有限公司 580,923 0.67 正常 良好
4 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20,000 0.60 正常 良好
5 南京六合新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 0.57 正常 良好
6 南京江宁滨江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475,000 0.55 正常 良好
7 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25,000 0.49 正常 良好
8 扬州市临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422,500 0.48 正常 良好
9 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 400,000 0.46 正常 良好
司
10 南京历史城区保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 398,000 0.46 正常 良好
司
11 南京中交江北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395,000 0.45 正常 良好
12 天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86,000 0.44 正常 良好
13 句容市优美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375,000 0.43 正常 良好
14 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70,000 0.42 正常 良好
15 江苏朱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65,000 0.42 正常 良好
16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 340,000 0.39 正常 良好
司
17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40,000 0.39 正常 良好
序 贷款客户名称 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 贷款五级 经营情况
号 的比例 分类
18 江苏红太阳工业原料城有限公司 322,500 0.37 正常 良好
19 南京高欣水务有限公司 315,000 0.36 正常 良好
20 句容福源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0.34 正常 良好
合计 8,719,923 10.01 / /
截至2017年末,本行前二十大贷款客户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序 贷款客户名称 贷款余额 占贷款总额 贷款五级 经营情况
号 的比例 分类
1 南京创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10,000 1.11 正常 良好
2 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560,000 0.77 正常 良好
3 南京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45,000 0.75 正常 良好
4 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 545,000 0.75 正常 良好
团)有限责任公司
5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0.69 正常 良好
6 南京常发江北投资有限公司 440,000 0.60 正常 良好
7 南京浦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22,000 0.58 正常 良好
8 南京历史城区保护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 400,000 0.55 正常 良好
司
9 南京牛首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390,000 0.54 正常 良好
10 南京高欣水务有限公司 350,000 0.48 正常 良好
11 江苏红太阳工业原料城有限公司 340,500 0.47 正常 良好
12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鼎控股股份有限公 340,000 0.47 正常 良好
司
13 南京明辉建设有限公司 302,200 0.42 正常 良好
14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00,000 0.41 正常 良好
15 南京方山森林公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0,000 0.41 正常 良好
16 南京江宁新济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300,000 0.41 正常 良好
17 南京迈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97,000 0.41 正常 良好
18 南京求雨山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95,200 0.41 正常 良好
19 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4,000 0.40 正常 良好
20 南京扬子科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86,375 0.39 正常 良好
合计 8,017,275 11.02 / /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紫金农商银行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行信贷资产分类。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主要贷款客户经营情况良好,均能够按时还本付息,上述重要贷款客户均能按时还本付息,未发生贷款逾期,亦不存在债务危机等情况,因此本行未将该部分贷款客户划分为不良贷款。
2、本行客户贷款的五级分类方法
本行依据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省联社颁布的相关文件,制订了《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办法》,通过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制度,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本行信贷资产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的质量。
(1)客户贷款分类原则
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坚持如下原则:风险原则、真实原则、审慎原则、动态管理原则、风险分类与风险化解相结合原则。本行按照借款对象的不同,将贷款分为企事业单位贷款和自然人贷款两大类,并针对不同的类型的借款对象采用不同的五级分类方法。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按照额度大小又分为大额企事业信贷(500万元以上)和小额企事业信贷(500万元及以下);自然人贷款按照额度大小又分为大额自然人信贷(40万元以上)和小额自然人信贷(40万元及以下)。
(2)客户贷款分类依据
①分类主要信息来源
主要信息来源主要如下:(1)在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信息;(2)从外部监管机构的信息系统和人民银行企业、个人征信系统获得的风险信息;(3)在监管部门的外部检查及银行内部检查(包括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信息;(4)通过社会媒体报道获得的风险信息;(5)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风险信息。
②分类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主要依据债项的各项风险特征同时综合考虑借款人经营和资信等情况,判断贷款能够按期足额归还的可能性,考虑的主要因素包括:贷款的逾期情况、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借款人的还款记录、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贷款项目的盈利能力、贷款的担保、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银行的信贷管理状况。
对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时,将贷款的逾期情况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考虑,以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为核心,把借款人的正常经营收入作为贷款的主要还款来源,贷款的担保条件作为次要还款来源。分类时全面考虑影响贷款偿还的各方面因素,综合判断贷款可能的损失程度。
③分类方法
通过各种现场查阅和非现场分析手段,获取借款人的财务、现金流量、非财务和担保方面信息,将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各类因素评估结论,作为判定贷款类别的主要依据,并注重第一还款来源。
(3)企事业单位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本行按照风险程度将企事业贷款分为十级,分别为:正常1、正常2、正常3,关注1、关注2、关注3,次级1、次级2,可疑,损失。
其中,次级1、次级2、可疑和损失分类贷款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
①正常类
正常1:借款人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借款人在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产品市场份额较高,所在行业前景好。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充分把握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正常2:借款人经营状况稳定,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借款人处于良性发展状态,规模适中,所在行业前景好。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有能力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正常3:借款人经营状况稳定,连续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所在行业发展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②关注类
关注 l: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一般,对借款人的持续偿债能力需加以关注。
关注2: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稳定性和所在行业一般,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关注3: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借款人经营效益、经营性现金流量连续下降,存在可能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不利因素。
③次级类
次级1:借款人目前的还款能力不足或抵押物不足值。此类贷款存在影响贷款足额偿还的明显缺陷,如果这些缺陷不能及时纠正,银行贷款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较大。
次级2: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④可疑类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⑤损失类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和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贷款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4)自然人贷款五级分类标准
本行按照风险程度将自然人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档次,其中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
①正常贷款
借款人能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②关注贷款
尽管借款人目前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
③次级贷款
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经营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④可疑贷款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⑤损失贷款
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3、本行客户贷款五级分类状况
(1)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客户贷款分布情况
在贷款五级分类制度下,本行的不良贷款涵盖分类级别为次级、可疑和损失类的贷款。
下表列示报告期内,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本行客户贷款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正常类 98,453,124 96.57 84,130,480 96.55 69,977,044 96.2
关注类 1,785,596 1.75 1,537,614 1.76 1,422,509 1.96
次级类 1,022,241 1.00 619,738 0.71 512,976 0.71
可疑类 575,558 0.56 785,451 0.9 734,109 1.01
损失类 119,724 0.12 68,521 0.08 91,159 0.13
客户贷款总额 101,956,243 100.00 87,141,804 100.00 72,737,798 100.00
不良贷款余额 1,717,523 1,473,710 1,338,244
不良贷款率 1.68 1.69 1.84
在客户贷款总额不断增长的同时,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贷款组合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8%、1.69%、1.84%,不良贷款率持续下降。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贷款五级分类与同行业可比上市银行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 银行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无锡银行 98.42 98.08 97.13
常熟银行 97.49 96.94 96.20
江阴银行 95.94 96.18 95.89
苏农银行 94.51 94.01 92.15
正常类 张家港行 96.05 93.29 91.81
青农商行 92.51 91.28 88.53
渝农商行 96.43 96.77 96.52
可比银行均值 95.91 95.22 94.03
紫金银行 96.56 96.55 96.20
关注类 无锡银行 0.37 0.68 1.49
项目 银行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常熟银行 1.55 2.07 2.66
江阴银行 2.23 1.67 1.72
苏农银行 4.16 4.67 6.21
张家港行 2.57 5.24 6.42
青农商行 6.03 7.15 9.61
渝农商行 2.32 1.93 2.50
可比银行均值 2.75 3.34 4.37
紫金银行 1.75 1.76 1.96
无锡银行 0.59 0.62 0.68
常熟银行 0.71 0.89 1.09
江阴银行 0.64 0.71 0.28
苏农银行 1.31 1.20 1.07
次级类 张家港行 1.05 0.88 1.57
青农商行 0.45 0.47 0.22
渝农商行 0.79 0.77 0.52
可比银行均值 0.79 0.79 0.78
紫金银行 1.00 0.71 0.70
无锡银行 0.48 0.45 0.57
常熟银行 0.15 0.08 0.04
江阴银行 1.06 1.26 1.87
苏农银行 0.01 0.09 0.17
可疑类 张家港行 0.31 0.44 0.16
青农商行 0.93 0.91 1.39
渝农商行 0.43 0.48 0.45
可比银行均值 0.48 0.53 0.66
紫金银行 0.56 0.90 1.01
无锡银行 0.14 0.17 0.13
常熟银行 0.10 0.02 0.01
江阴银行 0.13 0.18 0.24
苏农银行 0.01 0.03 0.40
损失类 张家港行 0.01 0.15 0.05
青农商行 0.09 0.19 0.25
渝农商行 0.03 0.04 0.01
可比银行均值 0.07 0.11 0.16
紫金银行 0.12 0.08 0.13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各类别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与可比 A 股上市农商行平均水平基本相近,不存在重大差异,本行贷款五级分类划分充分、完整。
(2)按产品类型和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客户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型和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本行客户贷款的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企业贷款①
正常类 63,694,396 62.47 58,014,248 66.58 48,859,279 67.17
关注类 1,702,058 1.67 1,476,054 1.69 1,369,605 1.88
次级类 935,394 0.92 576,236 0.66 471,391 0.65
可疑类 412,096 0.40 650,631 0.75 456,435 0.63
损失类 75,083 0.07 10,521 0.01 15,410 0.02
企业贷款总额 66,819,027 65.53 60,727,690 69.69 51,172,120 70.35
不良贷款率 2.13 2.04 1.84
票据贴现
正常类 9,802,374 9.61 4,625,897 5.31 3,328,550 4.58
关注类 - - - - - -
次级类 - - - - - -
可疑类 - - - - - -
损失类 - - - - - -
票据贴现总额 9,802,374 9.61 4,625,897 5.31 3,328,549 4.58
不良贷款率 - - -
个人贷款
正常类 24,956,354 24.49 21,490,335 24.66 17,789,216 24.46
关注类 83,538 0.08 61,560 0.07 52,904 0.07
次级类 86,847 0.09 43,502 0.05 41,585 0.06
可疑类 163,462 0.16 134,820 0.15 277,674 0.38
损失类 44,641 0.04 58,000 0.07 75,749 0.10
个人贷款总额 25,334,842 24.86 21,788,217 25.00 18,237,128 25.07
不良贷款率 1.16 1.08 2.17
客户贷款总额 101,956,243 100.00 87,141,804 100.00 72,737,798 100.00
总不良贷款率 1.68 1.69 1.84
注:①不含票据贴现
(3)按规模划分的公司业务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报告期内,按产品类型划分的本行不良贷款的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企业类型 不良贷款金额 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金额 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金额 不良贷款
率 率 率
大型企业 460,000 4.72 - - - -
中型企业 318,906 1.23 145,919 0.59 111,009 0.58
小型企业 475,211 2.01 950,077 4.22 701,968 2.97
微型企业 168,456 2.27 141,392 3.36 130,259 5.85
合计 1,422,573 2.13 1,237,388 2.04 943,236 1.84
截至2019年末,本行大型企业不良贷款率为4.72%,占比较高且较往年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本行大型企业贷款客户相对集中,个别贷款客户五级分类划分为不良类对不良贷款率的影响较大。报告期内,本行通过多种手段积极跟踪大型企业贷款客户经营状况,针对出现流动性问题的大型企业客户及时调整五级分类,并按照要求计提减值准备,减值计提充分、审慎。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贷款减值准备按企业规模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企业类型 减值准备金额 拨备覆盖 减值准备金额 拨备覆盖 减值准备金额 拨备覆盖
率 率 率
大型企业 713,693 155.15 354,111 - 262,139 -
中型企业 1,059,121 332.11 857,109 587.39 708,124 637.90
小型企业 1,165,238 245.20 1,268,549 133.52 1,249,647 178.02
微型企业 329,699 195.72 226,132 159.93 133,876 102.78
合计 3,267,751 229.71 2,705,901 218.68 2,353,786 249.54
报告期内,在国内经济增速下行、企业整体经营环境不稳定的宏观环境下,本行公司业务不良贷款各期末余额维持了相对稳定。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 年末,公司贷款总体不良率分别为 2.13%、2.04%、1.84%,公司业务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贷款减值准备分别为25.54亿元、23.52亿元、20.92亿元,减值准备增长趋势与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长趋势保持一致。
(4)按行业划分的不良企业贷款分布情况
下表列示报告期内,按国家统计局的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本行不良企业贷款的分布情况。
单位:千元、%
行业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行业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农、林、牧、渔业 37,671 2.65 38,793 3.14 24,400 2.60
采矿业 - - - - - -
制造业 598,752 42.09 310,262 25.07 224,497 23.80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9,531 0.77 9,724 1.03
建筑业 253,078 17.79 75,276 6.08 60,926 6.46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816 3.71 60,485 4.89 70,206 7.44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11,284 0.79 20,775 1.68 14,283 1.51
批发和零售业 381,765 26.84 632,807 51.14 451,940 47.91
住宿和餐饮业 5,229 0.37 14,737 1.19 10,861 1.15
金融业 - - - - - -
房地产业 30,753 2.16 1,050 0.08 46,130 4.8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0,525 3.55 67,017 5.42 18,967 2.01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 - - - - - -
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3,350 0.27 3,400 0.36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700 0.05 3,305 0.27 3,305 0.35
教育、文体、卫生及公共管理等 - - - - 4,597 0.49
贸易融资 - - - - - -
垫款 - - - - - -
合计 1,422,573 100.00 1,237,388 100.00 943,236 100.00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业务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与批发零售业,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制造业不良贷款占公司业务不良贷款的比重分别为42.09%、25.07%、23.80%;批发零售业不良贷款占公司业务不良贷款的比重分别为26.84%、51.14%、47.91%。
(5)按担保方式划分的不良贷款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按担保方式划分的本行不良贷款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不良率 金额 占比 不良率 金额 占比 不良率
信用贷款 108,495 6.31 1.02 45,052 3.06 0.42 19,230 1.44 0.23
保证贷款 1,077,190 62.72 3.18 861,631 58.47 2.70 906,859 67.76 3.37
抵押贷款 531,558 30.95 1.29 566,987 38.47 1.56 411,205 30.73 1.27
质押贷款 280 0.02 - - - - 950 0.07 0.05
贴现 - - - - - - - - -
不良贷款 1,717,523 100.00 1.68 1,473,670 100.00 1.69 1,338,244 100.00 1.84
总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信用贷款的不良率分别为1.02%、0.42%、0.23%;保证贷款的不良率分别为3.18%、2.70%、3.37%;抵押贷款的不良率分别为 1.29%、1.56%、1.27%;质押贷款的不良率分别为0.00%、0.00%、0.05%。本行保证贷款不良率较高,主要原因为保证类贷款客户群体主要为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较差,受宏观经济增速有所放缓的影响,中小微企业经营出现困难,导致保证类贷款不良率本行较高。抵押贷款不良率在报告期内呈持续下降趋势,主要原因为(1)本行加大对抵押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抵押不良贷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2)本行抵押贷款总额报告期内增长稳定。上述两方面原因共同导致抵押贷款不良率下降。本行质押不良贷款报告期内总额较小。
(6)本行不良贷款率与同行业、同规模上市银行对比情况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不良贷款率绝对值及趋势与同行业、同规模可比上市农商行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
银行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无锡银行 1.21 1.24 1.38
常熟银行 0.96 0.99 1.14
江阴银行 1.83 2.15 2.39
苏农银行 1.33 1.31 1.64
张家港行 1.38 1.47 1.78
青农商行 1.46 1.57 1.86
可比上市银行均值 1.36 1.46 1.70
紫金银行 1.68 1.69 1.84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8%、1.69%和1.84%。报告期内,本行不良贷款率绝对值虽然总体略高于同行业、同规模可比上市农商行平均水平,但始终保持逐年下降的趋势,不良贷款率变化趋势与同行业、同规模可比公司保持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7)本行各类不良贷款率绝对值及趋势与同行业、同规模上市银行对比情况
由于同行业、同规模可比上市农商行定期报告中仅有青农商行披露了按贷款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情况,故将本行分产品类型的不良贷款率与之对比如下:
银行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公司贷款 个人贷款 公司贷款 个人贷款 公司贷款 个人贷款
青农商行 1.57% 1.31% 1.40% 2.22% 1.39% 2.98%
紫金银行 2.13% 1.16% 2.04% 1.08% 1.84% 2.17%
报告期内,本行公司贷款不良贷款率绝对值总体略高于青农商行,个人贷款不良贷款率绝对值总体低于青农商行,两家银行分产品类型划分的不良贷款率变化趋势均保持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8)本行贷款迁徙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贷款迁徙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正常类贷款迁徙率 2.68 1.43 1.95
关注类贷款迁徙率 32.76 24.93 30.02
次级类贷款迁徙率 43.92 73.19 75.27
可疑类贷款迁徙率 11.63 - 7.13
注:(1)正常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正常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正常类贷款余额-期初正常类贷款
期间减少金额)×100%;
(2)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关注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关注类贷款余额-期初关注类贷款期间
减少金额)×100%;
(3)次级类贷款迁徙率=(期初次级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次级类贷款余额-期初次级类贷款期间
减少金额)×100%;
(4)可疑类贷款迁徙率=(期初可疑类贷款向下迁徙金额)/(期初可疑类贷款余额-期初可疑类贷款期间
减少金额)×100%。
截至 2019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7 年末,本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分别为32.76%、24.93%和30.02%,2018年关注类贷款迁徙率未出现大幅上升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根据监管要求,严格按照五级分类核心定义、逾期天数等定性及定量标准,审慎评估信贷资产的分类情况,对不符合分类的贷款及时下调分类。2019年末,本行关注类贷款迁徙率相较于2018年末有所上升,主要系2019年国内经济面临下行压力,中美贸易摩擦等外部环境的变化给国内以传统制造业为代表的企业带来了较大的经营压力。在国内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且面临的外部需求疲弱的情况下,传统制造业企业业绩承压,本行秉承审慎分类和风险管理的原则,将未来存在一定损失可能的贷款调整至不良。该类企业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变化是造成本行2019年关注类贷款迁徙率上升的主要原因。
(9)本行逾期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逾期贷款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逾期3个月以内 406,594 0.40 80,232 0.09 75,823 0.10
逾期3个月至1年 749,372 0.73 407,368 0.47 497,592 0.68
逾期1年至3年 290,130 0.28 259,986 0.30 361,879 0.50
逾期3年以上 157,161 0.15 155,656 0.18 159,213 0.22
小计 1,603,257 1.57 903,242 1.04 1,094,508 1.50
逾期3个月以上 1,196,663 1.17 823,010 0.94 1,018,684 1.40
贷款总额 101,956,243 100.00 87,141,804 100.00 72,737,798 100.00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逾期90天以上贷款分别为11.97亿元、8.23亿元和10.19亿元,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7%、0.94%和1.40%。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不良贷款分别为17.18亿元、14.74亿元和13.38亿元,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例分别为69.67%、55.85%和76.12%。本行严格落实监管机构相关要求,报告期内逾期90天以上贷款均已划入不良贷款。
4、客户贷款损失准备
本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有关减值的概念来衡量贷款减值、决定贷款损失准备水准以及确认年内计提的准备金。
本行在资产负债表中呈报扣除减值损失准备后的贷款净额。如果贷款首次被确认出现影响还款的因素并有客观证据显示出减值迹象,而该事件将对个别数额重大的客户贷款及票据贴现的未来现金流预测产生影响,本行将对该项贷款及票据贴现计提减值损失准备。
贷款损失准备以贷款的账面价值与其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量。预计可收回金额为贷款的未来现金流现值,包括而不限于以各类担保方式担保的回收价值。
除非已知情况显示在每次评估之间的报告期间已经发生减值损失,本行只定期对贷款组合的减值情况进行评估。对于组合中单笔贷款的现金流尚未发现减少的贷款组合,本行对该组合是否存在预计未来现金流减少的迹象进行判断,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发生减值损失的证据包括有可观察数据表明该组合中借款人的支付状况发生了不利的变化(例如,借款人不按规定还款),或出现了可能导致组合内贷款违约的国家或地方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等。对具有相近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和客观减值证据的贷款组合资产,管理层采用此类资产的历史损失经验作为测算该贷款组合未来现金流的基础。本行会定期审阅对未来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进行估计所使用的方法和假设,以减少估计贷款减值损失和实际贷款价值损失情况之间的差异。
(1)本行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报告期内,本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 号)来衡量贷款减值、决定贷款损失准备水准及确定年内计提的准备金。
2017年至2018年,本行采用单项计提和组合计提相结合的方式对贷款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①对单项金额重大的贷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确认减值损失。将单项金额不重大的信贷资产或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信贷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高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②对于单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贷款,在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时,综合考虑借款人的实际财务状况、融资能力、还款能力、还款意愿、抵质押物状态、抵质押物变现能力、资产保全情况、贷款逾期时间,以及借款人所在行业的风险状况、受宏观经济走势的影响等要素。
③对于以组合方式计提减值准备的贷款,结合贷款的资产质量分类、借款人所处的地域经济金融环境、借款人所在行业的风险状况等信用风险特征考虑贷款组合,这些信用风险特征表明了借款人按照贷款的合同条款偿还所有到期金额的能力,与被评估贷款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相关。
2019年1月1日起,本行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算相关信贷资产发生违约事件的损失期望值确认相应的贷款减值准备,并将需要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融工具划分为三个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损失准备确认为第一阶段的资产采用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为第二阶段或第三阶段的资产采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本行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开发了减值模型来评估信贷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资产预期信用损失时,本行使用了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
(2)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客户贷款损失准备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按贷款五级分类划分的本行客户贷款损失准备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拨备率
正常类 98,453,124 2,825,185 69.42 2.87
关注类 1,785,596 240,903 5.92 13.49
次级类 1,022,241 473,726 11.64 46.34
可疑类 575,558 410,153 10.08 71.26
损失类 119,724 119,724 2.94 100
合计 101,956,243 4,069,691 100.00 3.99
拨备覆盖率 236.95
单位:千元、%
2018-12-31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拨备率
正常类 84,130,480 2,385,929 70.51 2.84
关注类 1,537,614 121,321 3.59 7.89
次级类 619,738 235,060 6.95 37.93
可疑类 785,451 572,473 16.92 72.88
损失类 68,521 68,521 2.03 100
合计 87,141,804 3,383,304 100.00 3.88
拨备覆盖率 229.58
单位:千元、%
2017-12-31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拨备率
正常类 69,977,044 2,344,136 71.29 3.35
关注类 1,422,509 112,955 3.43 7.94
2017-12-31
项目
贷款金额 损失准备金额 占比 拨备率
次级类 512,976 197,310 6.00 38.46
可疑类 734,109 542,916 16.51 73.96
损失类 91,159 91,159 2.77 100.00
合计 72,737,798 3,288,475 100.00 4.52
拨备覆盖率 245.73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贷款减值准备余额分别为40.70亿元、33.83亿元、32.88亿元,分别较上年末增长20.29%、2.89%、9.20%。报告期内本行贷款减值准备大幅上升主要是本行贷款总量上升所致。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规定:“信贷资产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风险分类,标准风险系数暂定为:正常类 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各类客户贷款减值计提情况均不低于规定要求,减值准备计提谨慎、充分,与贷款的实际情况相符。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和2017年末,本行拨贷比与可比上市银行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
银行名称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渝农商行 4.75 4.50 4.21
江阴银行 4.61 5.03 4.60
常熟银行 4.60 4.38 3.72
青农商行 4.54 4.55 5.06
紫金银行 3.99 3.88 4.52
无锡银行 3.50 2.91 2.67
张家港行 3.46 3.29 3.30
苏农银行 3.15 3.26 3.31
报告期内,本行拨贷比位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游水平,与可比上市农商行无明显差异。报告期内,本行始终重视信贷资产风险管理,计提的贷款减值准备较为充足,拨备计提政策审慎稳健。
(3)客户贷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客户贷款损失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期初余额 3,313,368 3,288,475 3,010,831
本期计提/转出 1,061,987 359,333 606,937
本期核销 446,568 311,658 379,863
本期收回以前年度核销 58,498 47,153 50,570
期末余额 3,987,285 3,383,304 3,288,475
报告期内,本行客户贷款的增长主要由于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的共同增长,近年来,南京市经济增长较好,公司贷款和个人贷款需求旺盛,本行根据南京市场特点,积极推出了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在贷款增长的同时,本行按照监管要求,计提了足额拨备。
5、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是本行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证券投资账面净值分别为617.64亿元、613.04亿元、539.71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30.68%、31.74%、31.57%。2017至2019年末,本行投资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应收款项类投资。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要求,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投资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内,本行证券投资的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不适用 - 1,709,999 2.79 1,381,564 2.56
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不适用 - 18,956,118 30.92 21,681,938 40.17
持有至到期投资 不适用 - 29,051,967 47.39 18,029,100 33.41
应收款项类投资 不适用 - 11,585,729 18.90 12,878,325 23.86
交易性金融资产 1,808,428 2.93 不适用 - 不适用 -
债权投资 23,527,309 38.09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 36,427,546 58.98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600 0.00 不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投资总额 61,763,883 100.00 61,303,813 100.00 53,970,927 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证券投资总额分别为617.64亿元、613.04亿元、539.71亿元。报告期内,本行证券投资规模逐年增加,主要原因为随着本行资产规模的不断扩大,本行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监管政策指引,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加大其他银行和金融机构债权类证券投资规模,优化资产结构,增加本行利息收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缓解利率市场化下对本行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冲击。
(1)2017年末、2018年末投资类金融资产分析
2017年至2018年,本行将金融投资分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持有至到期投资;(4)应收款项类投资。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017年至2018年,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债券 186,844 10.93 - -
基金 1,523,154 89.07 1,381,564 100.00
合计 1,709,999 100.00 1,381,564 100.00
2017年至2018年,本行为保持本行适度流动性,把握市场交易机会获得相关交易收入,同时兼顾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主要以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为主。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余额为17.10亿元,占证券投资总额比例为2.79%,占比较小。
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是为进行流动性管理,主动管理的投资账户。主要投资内容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等低风险品种。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189.56亿元、216.82亿元,占证券投资总额分别为30.92%、40.17%。
报告期内,本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类别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融债券 1,050,279 5.54 535,849 2.47
按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债券 5,828,167 30.75 2,792,360 12.88
政府债券 6,689,210 35.29 5,692,267 26.25
同业存单 298,123 1.57 49,740 0.23
按成本计量 理财产品 5,089,739 26.85 12,611,120 58.16
股权投资 600 0.00 600 0.00
- 合计 18,956,118 100.00 21,681,938 100.00
注:股权投资为本行对江苏省联社的股权投资。
③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主要以享受长期稳定收益为目的,投资方向主要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等信誉好、风险小、流动性强的安全品种。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分别为290.52亿元、180.29亿元,占证券投资总额分别为47.39%、33.41%。
报告期内,本行持有至到期投资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债券 8,652,267 29.73 8,039,874 44.59
金融债券 1,381,915 4.75 1,239,681 6.88
企业债券 688,092 2.36 21,986 0.12
同业存单 18,381,577 63.16 8,727,559 48.41
账面余额 29,103,851 100.00 18,029,100 100.00
减:减值准备 51,884 - - -
账面价值 29,051,967 - 18,029,100 -
报告期内,本行注重本类投资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投资配置中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同业存单占比较高,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政府债券占持有至到期投资比例为 29.73%、44.59%,金融债券占持有至到期投资比例为4.75%、6.88%,同业存单占持有至到期投资比例为63.16%、48.41%。
④应收款项类投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持有的应收款项类投资账面净值分别为 115.86 亿元、128.78 亿元,占证券投资总额比例为 18.90%、23.86%。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联合投资 4,247,338 34.55 3,517,150 26.65
信托受益计划 7,515,794 61.14 7,469,587 56.61
资管计划 529,814 4.31 2,208,474 16.74
账面余额合计 12,292,946 100.00 13,195,211 100.00
减:减值准备 707,217 - 316,886 -
账面价值合计 11,585,729 - 12,878,325 -
在利率市场化、存贷比的取消、商业银行传统的息差收入逐步收窄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的发展急需创新,本行为适应转型并且从自身出发,逐步调整资产配置结构,有选择的增加协议存款和非标资产占比,提高资产组合的综合收益率,逐步推动产品结构从固定收益债券投资为主向投资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资产管理类业务并重转变。另一方面,在资金面宽松、市场利率下降等政策预期下,并在有效的风控和合规监管下,本行适度拓宽资管计划的投资范围,增加了对大型券商的固定收益产品的投资。
(2)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资类金融资产分析
2019年1月1日起,本行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投资分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投资;(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投资。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 号)要求,以(1)交易性金融资产;(2)债权投资;(3)其他债权投资;(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四类列示。
①交易性金融资产
本行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包括债券、公募基金、银行理财产品及券商资管产品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18.00亿元,应收利息 0.09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报告期间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②债权投资
本行持有的债权投资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同业存单及其他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债权投资余额为242.57亿元,减值准备10.66亿元,应收利息3.39亿元,债权投资以摊余成本计量。
③其他债权投资
本行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主要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同业存单等。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债权投资余额为360.65亿元,应收利息 3.67 亿元,其他债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报告期间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④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本行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主要包括股权投资,系本行对江苏省联社的投资。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权益工具余额为0.01亿元,其他权益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报告期间损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报告期内同业投资分析
①同业投资的构成、金额、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期限结构
报告期内,本行同业投资包括购买同业在银行间、证券交易所等市场交易的金融资产或特定目的载体,具体包括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理财产品、信托与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等。
报告期内,本行各类同业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融机构债券 3,410,715 13.56 2,608,925 6.41 1,753,119 4.64
同业存单 14,074,579 55.94 18,679,700 45.89 8,777,300 23.22
资产支持债券 2,641 0.01 10,114 0.02 22,411 0.06
理财产品 - 0.00 5,587,882 13.73 12,668,120 33.52
资产管理计划 1,514,865 6.02 4,777,152 11.74 5,725,624 15.15
信托受益权 4,969,274 19.75 7,515,794 18.47 7,469,587 19.76
公募基金 1,188,522 4.72 1,523,154 3.74 1,381,564 3.66
合计 25,160,596 100 40,702,721 100 37,797,725 1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及2017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投资金额分别为251.61亿元、407.03亿元及377.98亿元。2017-2019年,本行同业投资金额整体下降,主要系本行顺应监管机构的最新要求,将“防风险、去杠杆”作为业务开展重点,主动减少同业投资规模所致。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本行同业投资资产期限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2019-12-31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金融机构债券 - - 1,099,339 2,311,376 3,410,715
同业存单 299,712 3,279,539 10,495,328 - 14,074,579
资产支持债券 - - - 2,641 2,641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 - - - -
理财产品 - - - - -
资产管理计划 - 130,580 1,324,285 60,000 1,514,865
信托受益权 - - 3,994,504 974,770 4,969,274
公募基金 - - 1,014,125 174,397 1,188,522
合计 299,712 3,410,119 17,927,581 3,523,184 25,160,596
单位:千元
2018-12-31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金融机构债券 - - 65,661 2,543,264 2,608,925
同业存单 499,808 3,762,136 14,417,756 - 18,679,700
资产支持债券 - - - 10,114 10,114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 - - - -
理财产品 - 4,094,150 1,493,732 - 5,587,882
资产管理计划 - 568,208 4,148,944 60,000 4,777,152
信托受益权 - 108,700 5,612,324 1,794,770 7,515,794
公募基金 - - 209,139 1,314,015 1,523,154
合计 499,808 8,533,194 25,947,556 5,722,163 40,702,721
单位:千元
2017-12-31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金融机构债券 - - 516,983 1,236,136 1,753,119
同业存单 2,839,760 2,814,133 3,123,407 - 8,777,300
资产支持债券 - - 3,545 18,866 22,411
理财直接融资工具 - - - - -
理财产品 500,000 6,170,000 5,998,120 - 12,668,120
资产管理计划 - 630,025 5,045,599 50,000 5,725,624
信托受益权 - 683,101 4,971,716 1,814,770 7,469,587
公募基金 - - 1,178,340 203,224 1,381,564
2017-12-31 3个月内 3个月至1年 1年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
合计 3,339,760 10,297,259 20,837,710 3,322,996 37,797,725
从期限结构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投资资产期限结构大多集中于3个月至1年、1年至5年、5年以上,占比分别为13.55%、71.25%、14.00%,期限分布较为合理。从投资的产品类型上看,金融机构债券期限以1年至5年、5年以上为主,基金、信托与资产管理计划期限主要以1年至5年为主,同业存单期限主要以3个月至1年、1年至5年为主。
②同业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投资对手方不涉及风险银行。本行同业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 账面净额
金融机构债券 3,410,715 0.03 1,041 3,409,674
同业存单 14,074,579 0.36 50,607 14,023,972
资产支持债券 2,641 2.50 66 2,575
理财产品 - - - -
资产管理计划 1,514,865 3.94 59,691 1,455,174
信托受益权 4,969,274 16.64 826,732 4,142,542
公募基金 1,188,522 - - 1,188,522
合计 25,160,596 3.73 938,137 24,222,459
本行根据同业投资的实际信用风险情况,参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计提充分。
③同业投资中“非标”产品及其风险状况
本行同业投资中存在“非标产品”,主要以投资信托计划及资产管理计划为主。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投资中“非标”产品账面余额(不含应收利息)合计64.84亿元,占同业投资余额的25.77%。
本行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和风控措施,制定并出台了《紫金农商银行非标准化债权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紫金农商银行金融市场类投资业务管理办法》、《紫金农商银行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对相关业务的投资范围、办理流程、准入标准管理、调查与申报、审查与审批、可用额度的核定等进行了规范。报告期内,本行一直根据银行业监管部门要求不定期提供非标投资明细,由银行业监管部门进行监控,本行非标资产投资业务运行稳定,不存在因违法相关规定而被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形。
本行对非标投资业务发起机构按《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及表外资产业务事后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投后管理,并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农村商业银行2019年度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苏信联发【2019】221号)的规定,对非信贷风险金融资产预期发生减值的,参照《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规定的信贷资产标准风险系数(正常类1.5%,关注类3%,次级类30%,可疑类60%,损失类100%)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合计计提非标类资产减值准备8.86亿元,占全部非标资产余额的13.67%,减值准备计提充分,能够覆盖相关资产可能预计的风险。
6、其他资产
本行资产的其他构成部分主要包括:存放同业款项,现金及存放央行款项,其他资产等。
(1)存放同业款项
存放同业款项主要是本行在国内银行和国外银行存放的款项,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存放境内同业款项 3,603,077 5,421,442 13,113,149
存放境外同业款项 39,947 525,244 82,777
减:本金减值准备 66 - -
加:应收利息 12,101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3,655,059 5,946,685 13,195,926
存放同业款项主要是本行存放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存放同业款项余额分别为36.55亿元、59.46亿元、131.96亿元。
(2)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包括库存现金、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和存放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
下表列示截至报告期内,本行投资组合中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的组成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库存现金 431,134 2.16 444,343 2.30 559,807 3.21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 11,995,983 60.19 13,591,634 70.21 13,902,726 79.64
准备金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 7,439,602 37.33 5,255,036 27.15 2,893,077 16.57
存款准备金
存放中央银行财政 62,155 0.31 67,191 0.35 101,768 0.58
存款
合计 19,928,874 100.00 19,358,204 100.00 17,457,378 100.00
存放中央银行法定存款准备金为本行被要求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的最低现金存款额,最低额按本行吸收存款的百分比确定。
存放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为本行存放中央银行的存款准备金中超过法定准备金部分。存放于中央银行超额存款准备金用于日常资金清算。
存放中央银行财政性存款是对国家金库款,地方财政预算内、外存款,部队、机关团体存款,财政部发行的国库券及各项债券款项等,按100%缴存中央银行的款项。
(3)拆出资金
拆出资金主要是本行拆借给同业的资金。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拆放境内同业 4,897,164 10,930,127 4,269,492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拆出资金分别为48.97亿元、109.30亿元、42.69亿元, 2018年末较上年末同比增长 156.01%,主要原因有:(1)报告期初基数较小,使得报告期内拆出资金增幅较大;(2)本行拆借额度持续增加,伴随授信客户和拆借额度的增加,拆出余额增长较快。2019年末,本行根据同业市场情况降低了拆出资金的规模。
(4)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政府债券 - - 1,130,000 15.80 1,167,900 14.50
金融债券 8,899,214 97.65 4,527,530 63.29 4,968,320 61.70
企业债券 - - 597,090 8.35 1,416,300 17.59
银行承兑汇票 199,787 2.19 899,307 12.57 499,861 6.21
减:减值准备 994 0.01 - - - -
加:应收利息 15,470 0.17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9,113,477 100.00 7,153,927 100.00 8,052,381 100.00
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主要为买入返售债券,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分别为91.13亿元、71.54 亿元、80.52 亿元,2019 年末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较上年末上升27.39%,主要原因系本行2019年末吸收存款大幅增加,本行为了提高资产收益率,在保证资产的安全性和收益的稳定性的前提下,主动加大对买入返售债券的配置力度。
(5)其他组成资产
本行其他组成资产还包括应收利息、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类型资产的余额分别为37.99亿元、47.14亿元、45.53亿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89%、2.44%、2.66%。
(二)主要负债分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负债总额分别为1,875.70亿元、1,808.72亿元、1,609.94亿元。近年来,本行负债总额的快速增长主要归因于本行负债组合中吸收存款和应付债券的增长。
本行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1)吸收存款;(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3)应付债券;(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负债合计占本行总负债的 98.11%。客户存款是本行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客户存款在本行总负债中的占比分别为71.18%、63.42%、63.25%。
报告期内,本行负债总额的组成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吸收存款 133,512,338 71.18 114,709,933 63.42 101,833,510 63.25
同业及其他金融 3,620,054 1.93 6,784,983 3.75 7,295,366 4.53
机构存放款项
应付债券 35,332,981 18.84 42,516,399 23.51 37,684,351 23.41
卖出回购金融资 11,566,271 6.17 9,792,203 5.41 9,266,571 5.76
产款
其他类型的负债 3,537,871 1.89 7,068,099 3.91 4,914,648 3.05
负债合计 187,569,515 100.00 180,871,617 100.00 160,994,446 100.00
1、吸收存款
下表列示报告期内,本行吸收存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企业存款
活期存款 44,638,083 33.43 41,680,202 36.34 37,056,082 36.39
定期存款 26,155,153 19.59 21,996,653 19.18 21,012,722 20.63
企业存款合计 70,793,236 53.02 63,676,855 55.51 58,068,804 57.02
个人存款
活期存款 11,580,312 8.67 9,988,474 8.71 8,820,313 8.66
定期存款 46,784,697 35.04 38,386,790 33.46 33,466,000 32.86
个人存款合计 58,365,009 43.72 48,375,264 42.17 42,286,313 41.52
保证金存款 1,992,529 1.49 2,552,399 2.23 1,435,709 1.41
其他 34,642 0.03 105,415 0.09 42,683 0.04
应付利息 2,326,922 1.74 不适用 - 不适用 -
客户存款总额 133,512,338 100.00 114,709,933 100.00 101,833,510 100.00
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吸收存款余额分别为1,335.12亿元、1,147.10亿元、1,018.34亿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4.50%,分别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为71.18%、63.42%、63.25%。其中,企业存款分别为707.93亿元、636.77亿元、580.69亿元,占存款总额的53.02%、55.51%、57.02%;个人存款分别为583.65亿元、483.75亿元、422.86亿元,占存款总额43.72%、42.17%、41.52%。
从存款期限看,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活期存款余额分别为562.18亿元、516.69亿元、458.76亿元,占吸收存款比例分别为42.11%、45.05%、45.05%;本行定期存款余额分别为729.40亿元、603.83亿元、544.79亿元,占吸收存款比例分别为54.63%、52.64%、53.49%。
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是指其他银行及金融机构在本行存放款项及本行拆入资金。
报告期内,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逐年下降。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为36.20亿元,较2018年12月31日下降46.65%;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为67.85亿元,较2017年12月31日下降24.19%;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余额为89.50亿元。
3、应付债券
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债券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二级资本债 3,196,929 3,194,668 3,192,911
同业存单 32,085,647 39,321,731 34,491,439
应付利息 50,404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35,332,981 42,516,399 37,684,351
报告期内,本行应付债券余额总体保持稳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和2017年12月31日,本行应付债权余额分别为353.33亿元、425.16亿元和376.84亿元。2018年,本行出于负债管理的需要,通过同业存单的方式寻求资金来源,主动加大了同业存单的规模,因此应付债券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上升。2019 年,考虑到同业存单发行成本有所上升,本行减少了同业存单的发行量,因此应付债券余额较上年末有所下降。
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是指以证券和可流通工具作抵押的回购协议项下从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所借款项。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为115.66亿元,占本行总负债的6.17%,较2018年末小幅上升。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97.92亿元,占本行总负债的5.41%,与2017年末基本持平。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为92.67亿元,占本行总负债的5.76%。
5、其他类型的负债
除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应付债券、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外,本行其他类型的负债包括:向中央银行借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其他负债。截至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本行其他类型的负债总额分别为35.38亿元、70.68亿元、32.60亿元,分别占本行负债总额的1.89%、3.91%、2.02%。二、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本行营业收入增长较好,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资产规模持续扩大。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的净利润分别为14.17亿元、12.54亿元、11.38亿元,2017年至2019年净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59%。
(一)经营业绩概要分析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营业收入 4,675,227 4,229,565 3,622,064
利息净收入 3,993,350 3,762,591 3,338,402
利息收入 8,182,499 8,232,183 7,043,225
利息支出 4,189,149 4,469,591 3,704,823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63,879 255,937 176,84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88,629 280,948 198,86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4,750 25,012 22,018
投资收益 389,487 41,031 17,09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92,441 56,017 51,806
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482 不适用 不适用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终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7,669 86,443 -21,936
汇兑收益 7,273 6,582 -1,807
资产处置收益 37,367 68,402 107,645
其他收益 1,614 1,645 496
其他业务收入 9,926 6,934 5,324
二、营业支出 3,035,072 2,751,343 2,223,856
税金及附加 55,046 52,503 51,893
业务及管理费 1,388,101 1,413,671 1,268,091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1,285,169 903,872
信用减值损失 1,591,925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不适用 不适用
三、营业利润 1,640,155 1,478,221 1,398,209
加:营业外收入 20,512 19,220 5,941
减:营业外支出 8,760 6,026 9,595
四、利润总额 1,651,907 1,491,416 1,394,554
减:所得税费用 234,815 237,650 256,886
五、净利润 1,417,092 1,253,766 1,137,668
六、每股收益
(一)每股基本收益(单位:元) 0.39 0.38 0.35
(二)稀释每股收益(单位:元) 0.39 0.38 0.35
七、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41,983 292,438 -136,173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 - - -
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
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141,983 292,438 -136,173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
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2,006 1,593 609
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 不适用 290,845 -136,782
值变动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74,005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变动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65,972 不适用 不适用
信用减值准备
八、综合收益总额 1,559,075 1,546,204 1,001,495
本行营业收入的主要来源为利息净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两者合计占2019年、2018年、2017年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06%、95.01%、97.05%。
2017年至2019年,本行利息净收入及手续费和佣金净收入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9.37%、22.15%。
(二)利息净收入
利息净收入是目前本行营业收入的最主要组成部分。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利息净收入分别为39.93亿元、37.63亿元、33.3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85.42%、88.96%、92.17%。
报告期内,本行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和利息净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息收入 8,182,499 8,232,183 7,043,225
利息支出 4,189,149 4,469,591 3,704,823
利息净收入 3,993,350 3,762,591 3,338,402
本行利息净收入主要受本行生息资产收益率与计息负债成本的差额以及这些资产和负债的平均余额所影响。
报告期内,本行资产与负债项目的平均余额,相关利息收入或利息支出以及资产的平均收益率和负债的平均成本率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平均余额⑨ 利息收入/支 平均利率 平均余额⑨ 利息收入/ 平均利率 平均余额⑨ 利息收入/ 平均利率
出 支出 支出
资产
客户贷款① 98,073,290 5,135,394 5.24 80,525,039 4,265,493 5.30 70,812,753 3,685,088 5.20
证券投资② 55,499,425 2,187,847 3.94 58,921,444 2,611,700 4.43 57,700,753 2,561,845 4.44
存放央行款项③ 13,657,325 207,724 1.52 16,186,791 247,692 1.53 15,366,734 238,294 1.55
存放同业款项? 5,499,107 121,906 2.22 11,883,794 515,886 4.34 9,552,874 353,269 3.71
拆出资金 7,793,811 290,268 3.72 7,368,741 364,112 4.94 1,836,203 85,460 4.6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8,433,547 239,360 2.84 5,867,141 227,300 3.87 2,798,139 117,746 4.21
总生息资产 188,956,505 8,182,499 4.33 180,752,950 8,232,183 4.55 158,067,456 7,043,225 4.46
减值损失准备 4,798,217 - - 3,960,742 - - 3,294,194 - -
非生息资产④ 12,009,128 - - 4,842,747 - - 4,644,176 - -
资产总计 196,167,416 8,182,499 - 181,634,955 8,232,183 - 159,417,438 7,043,225 -
负债
客户存款 124,024,359 2,300,235 1.85 110,397,233 1,832,572 1.66 99,218,886 1,637,452 1.65
向中央银行借款 940,673 15,406 1.64 637,025 7,969 1.25 216,521 7,289 3.37
同业存放款项 3,399,600 94,091 2.77 8,241,991 378,424 5.00 5,868,976 221,233 3.77
拆入资金⑤ 3,276,553 106,716 3.26 1,867,601 85,274 4.57 550,019 21,638 3.9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8,723,938 256,722 2.94 7,596,199 247,274 3.26 6,963,452 247,361 3.55
贴现利息支出⑩ - - - - 31,058 - - 37,676 -
应付债券 38,741,438 1,415,979 3.65 39,618,676 1,853,253 4.68 34,568,243 1,532,173 4.43
1-2-3-85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项目 平均余额⑨ 利息收入/支 平均利率 平均余额⑨ 利息收入/ 平均利率 平均余额⑨ 利息收入/ 平均利率
出 支出 支出
总计息负债 179,106,561 4,189,149 2.34 168,358,725 4,469,591 2.65 147,386,097 3,704,823 2.51
非计息负债⑥ 3,738,361 - - 3,210,327 - - 2,709,220 - -
负债总计 182,844,922 4,189,149 - 171,569,052 4,469,591 - 150,095,317 3,704,823 -
利息净收入 3,993,350 3,762,591 3,338,402
净利差⑦ 2.00 1.90 1.95
净利息收益率⑧ 2.12 2.08 2.11
注:①包括客户贷款与垫款、贴现及其他贷款利息收入
②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应收款项类投资;
③主要包括法定准备金和备付金;
④包括现金、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无形资产、递延税项资产、应收利息、贵金属、投资性房地产及其他资产等;
⑤包括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拆入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
⑥包括应交税费、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它负债等;
⑦等于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
⑧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计算;
⑨为日平均数,未经审计。
⑩由于新票据核算系统的上线,本行2017年起转贴现票据核算模式发生变化,不再通过负债核算,因此,2017年无平均余额数据。
?上表中存放同业款项包括存放同业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
1-2-3-86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由于规模变化和利率变化导致利息收入和利息支出变化的分布情况。规模变化以平均余额变化来衡量,利率变化以平均利率变化来衡量。
单位:千元
2019年对比2018年 2018年对比2017年
项目 增加/减少由于 增加 减少净 增加/减少由于/ 增加/减少
规模① 利率② 值③ 净值③规模①利率②
资产
客户贷款 929,549 -59,648 869,901 505,426 74,979 580,405
证券投资 -151,681 -272,172 -423,853 54,197 -4,342 49,855
存放央行款项 -38,706 -1,262 -39,968 12,717 -3,319 9,398
存放同业款项 -277,165 -116,815 -393,980 86,570 74,524 161,094
拆出资金 21,004 -94,848 -73,844 257,494 21,158 278,65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99,426 -87,366 12,060 129,144 -19,590 109,554
利息收入变动 582,426 -632,110 -49,684 1,045,548 143,410 1,188,958
负债
客户存款 226,208 241,455 467,663 184,481 10,639 195,120
向中央银行借款 3,799 3,638 7,437 14,156 -13,476 680
同业存放款项 -242,173 -75,927 -318,100 89,452 101,506 190,958
拆入资金 64,332 -42,890 21,442 51,834 11,802 63,636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36,711 -27,263 9,448 22,477 -22,564 -87
贴现利息支出 -31,058 - -31,058 -6,618 - -6,618
应付债券 -41,035 -396,239 -437,274 223,851 97,229 321,080
利息支出变动 16,784 -297,225 -280,442 579,633 185,136 764,769
利息净收入变动 534,585 -334,885 230,758 465,915 -41,726 424,189
注:①为当年平均余额减上年平均余额再乘以上年平均收益率(成本率);
②为当年平均收益率(成本率)减上年平均收益率(成本率)再乘以本年平均余额;
③为本年利息收入(支出)减上年利息收入(支出)。
1、利息收入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利息收入分别为81.82亿元、82.32亿元、70.43亿元。2019年度利息收入较2018年度总体保持稳定,2018年度利息收入较2017年度上升16.88%,2018年本行利息收入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贷款和证券投资规模持续增加所致。
(1)客户贷款利息收入
客户贷款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客户贷款利息收入金额分别为51.35亿元、42.65亿元、36.85亿元,分别占当年利息收入总额的62.76%、51.81%、52.32%。
客户贷款利息收入各年间的变化,主要是由于近三年本行贷款规模的扩大以及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基准利率所致。
①2019年与2018年对比
2019年度客户贷款利息收入较2018年度上升20.39%,虽然2019年度本行贷款平均利率较2018年度有所下降,但由于客户平均余额增速较快,使得本行总体客户贷款利息收入呈上升趋势。
②2018年与2017年对比
2018年度客户贷款利息收入较2017年度上升15.75%,主要由于本行贷款余额和本行贷款平均利率均有所上升。
(2)证券投资利息收入
证券投资的利息收入是本行利息收入的另一大重要组成部分,2019 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证券投资利息收入分别为21.88亿元、26.12亿元、25.62亿元,分别占当年利息收入总额的26.74%、31.73%、36.37%。
①2019年与2018年对比
2019年度本行证券投资的利息收入较2018年度下降16.23%,主要系2019年本行证券投资平均余额及平均利率较2018年度均有所下降所致。
②2018年与2017年对比
2018年度本行证券投资的利息收入较2017年度上升1.95%,2018年本行证券投资平均余额及平均利率较2017年度均变化较小。
(3)存放央行款项利息收入
本行存放央行款项利息收入主要包括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法定存款准备金即规定本行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存放的最低现金存款,按客户总存款的一定百分比计算。超额存款准备金为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超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的部分,作为结算之用。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存放央行款项利息收入在利息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2.54%、3.01%、3.38%。
2019 年度,本行存放央行款项利息收入为 2.08 亿元,比 2018 年度降低16.14%,主要原因是由于本行存放央行款项平均余额下降所致;2018 年度,本行存放央行款项利息收入为2.48亿元,比2017年度增长3.94%,主要是由于存放央行款项平均余额上升所致。
(4)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分别占当年利息收入总额的 1.49%、6.27%、5.04%。2019 年度,本行存放同业款项利息收入明显下降,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度存放同业款项的平均利率明显下降,本行大幅降低了存放同业款项的规模所致。
(5)拆出资金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拆出资金利息收入分别为2.90亿元、3.64亿元、0.85亿元,占利息收入比例分别为3.55%、4.42%、1.21%,2018年度本行拆出资金利息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由于本行加大了拆出资金的投放力度,2018年拆出资金平均余额大幅上升所致。2019年度,虽然本行拆出资金规模有所上升,但由于拆出资金平均利率明显下降使得2019年度本行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有所下降。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收入分别为2.39亿元、2.27亿元、1.18亿元,占利息收入比例分别为2.92%、2.76%、1.67%,占比较低。
2、利息支出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利息支出分别为41.89亿元、44.70亿元、37.05亿元。本行2019年度利息支出较2018年度利息支出下降6.27%,主要是由于同业存放款项利息收入、应付债券利息收入下降所致。本行2018年度利息支出较2017年度上升20.64%,主要是由于本行吸收存款、发行债券、同业存放及拆入资金规模持续增加所致。
(1)吸收存款利息支出
吸收存款为本行的主要资金来源。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吸收存款利息支出分别为23.00亿元、18.33亿元、16.37亿元,占本行利息支出的比例分别为54.90%、41.00%、44.20%。
吸收存款的利息支出各年间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本行吸收存款平均余额的增长以及平均成本率的变动共同所致。
①2019年与2018年对比
本行2019年度吸收存款利息支出较2018年度上升25.52%,主要是由于2019年度本行吸收存款平均余额上升 12.34%,吸收存款平均利率由 1.66%上升至1.85%,导致利息支出有所上升。
②2018年与2017年对比
本行2018年度吸收存款利息支出较2017年度上升13.98%,主要是由于2018年度本行吸收存款平均余额上升 11.27%,吸收存款平均利率由 1.65%上升至1.66%,导致利息支出有所上升。
(2)同业存放利息支出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同业存放利息支出分别占当年利息支出总额的2.25%、8.47%、5.97%。
①2019年与2018年对比
2019年度,本行同业存放的利息支出为0.94亿元,较2018年度的3.78亿元下降 75.13%,下降幅度明显,主要是由于同业存放款项平均利率明显下降,同时本行主动减少了同业存放款项规模所致。
②2018年与2017年对比
2018年度,本行同业存放的利息支出为3.78亿元,较2017年度的2.21亿元上升 71.04%,主要是由于本行主动调节资产负债结构,扩充负债来源,同业存放款项的平均余额上升明显,由2017年度58.69亿元增至2018年度的82.42亿元。
(3)向中央银行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拆入资金、贴现利息支出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向中央银行借款、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拆入资金、贴现利息支出合计分别占当年利息支出总额的 9.04%、8.31%、8.47%,占比总体保持稳定。
(4)债券利息支出
本行的应付债券利息支出主要系本行于报告期内发行的二级资本债和同业存单。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应付债券利息支出分别为14.16亿元、18.53亿元、15.32亿元,占利息支出比例分别为33.80%、41.43%、41.36%。2018年度本行债券利息支出增长较快,主要原因系该年本行提高主动负债水平,同业存单发行量大幅增长且发行了二级债补充附属资本所致。2019 年度本行债券利息支出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应付债券平均利率明显下降所致。
(三)非利息收入
本行非利息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88,629 280,948 198,860
其中:代理业务手续费收入 160,053 220,387 167,053
结算手续费收入 80,221 46,386 18,120
银行卡手续费收入 48,355 14,174 13,68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4,750 25,012 22,018
其中:代理业务手续费支出 15,709 14,257 9,408
结算手续费支出 5,186 6,318 7,155
银行卡手续费支出 3,855 4,436 5,45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263,879 255,937 176,841
投资收益 389,487 41,031 17,099
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92,441 56,017 51,806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适用 4,005 -36,576
处置应收款项类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不适用 -5,660 -
交易性金融资产处置收益 299,558 -13,390 1,815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6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其他债权投资处置收益 8,456 不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处置收益 -8,616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益 60 不适用 不适用
其他投资收益 -2,412 不适用 不适用
小计 653,366 296,968 193,94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7,669 86,443 -21,936
汇兑收益 7,273 6,582 -1,807
资产处置收益 37,367 68,402 107,645
其他收益 1,614 1,645 496
其他业务收入 9,926 6,934 5,324
合计 681,877 466,974 283,662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非利息收入金额分别为6.82亿元、4.67亿元、2.8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58%、11.04%、7.83%。随着中国人民银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管制,银行传统业务利差逐步缩小,中间业务逐渐成为银行业新利润增长点。本行积极顺应银行业发展趋势,在巩固传统优势业务的基础上,加大中间业务的发展力度,充分利用身处省会城市南京的有利条件,积极扩大相关业务种类和规模。报告期内,本行非利息收入持续增长,主要系本行不断调整业务结构,相关收入提升显著。
(四)营业支出
下表列示了报告期内本行营业支出的主要组成部分: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税金及附加 55,046 1.81 52,503 1.91 51,893 2.33
业务及管理费 1,388,101 45.74 1,413,671 51.38 1,268,091 57.02
资产减值损失 不适用 - 1,285,169 46.71 903,872 40.64
信用减值损失 1,591,925 52.45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业务成本 - - - - - -
合计 3,035,072 100.00 2,751,343 100.00 2,223,856 100.00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营业支出分别为30.35亿元、27.51亿元、22.24亿元,2017年至2019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6.82%。
业务及管理费用是本行营业支出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2019年度、2018年度、2017 年度,业务及管理费用分别占本行营业支出的 45.74%、51.38%、57.02%。本行的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收入×100%)分别为29.69%、33.42%、35.01%。近年来,本行不断强化成本绩效管理,报告期内成本收入比呈现逐年下降趋势,成本收入比始终控制在合理的水平。
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分别为12.85亿元、9.04亿元,2019年度,本行信用减值损失计提15.92亿元。近年来本行贷款规模持续增长,因此贷款减值损失计提整体呈上升态势。
(五)营业外收支
报告期内,本行营业外收支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报废 779 20 55
政府补贴 14,669 14,202 2,722
久悬未取款项 985 2,271 1,237
其他 4,079 2,727 1,927
营业外收入合计 20,512 19,220 5,941
营业外支出
资产盘亏及清理损失 203 434 502
久悬未取款项支出 259 511 86
罚没款支出 2,816 - 100
滞纳金支出 - - 1,326
公益性捐赠支出 4,191 4,123 5,083
残疾人保障基金 237 - -
其他 1,054 959 2,498
营业外支出合计 8,760 6,026 9,595
营业外收支净额 11,752 13,194 -3,654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营业外收支净额分别为1,175万元、1,319万元、-365万元。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营业外收入的主要部分为政府补贴和久悬未取款项,上述两者合计占营业外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6.32%、85.71%、66.64%。
2019 年度,本行营业外支出的主要部分为罚没款支出和公益性捐赠支出,上述两者占营业外支出的比例分别为79.99%。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营业外支出的主要部分为资产盘亏及清理损失和公益性捐赠支出,上述两者占营业外支出的比例分别为75.62%、58.20%。
(六)所得税费用
下表列示,本行税前利润按适用法定所得税税率计算的所得税支出与本行实际所得税支出的调节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利润总额 1,651,907 1,491,416 1,394,554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412,977 372,854 348,639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646 -153 12,383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186,235 -141,004 -112,822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6,297 5,952 8,687
其他影响 1,130 - -
所得税费用 234,815 237,650 256,886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的所得税费用为2.35亿元、2.38亿元、2.57亿元,分别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4.21%、15.87%、18.42%,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
三、现金流量分析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13,342,490 12,351,591 16,367,419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减 3,310,688 2,679,489 -
少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280,000 200,000
同业拆借资金净增加额 4,780,577 - 2,797,941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8,777,203 9,065,193 7,360,68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499 51,518 359,9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245,457 24,427,791 27,086,00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15,202,509 14,668,405 10,252,691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净增 - - 4,024,058
加额
同业拆借资金净减少额 - 2,408,784 -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减少额 16,050 - -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502,155 2,287,599 2,154,89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85,305 706,771 664,365
支付的各项税费 876,056 700,131 798,72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50,780 753,179 518,5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232,856 21,524,869 18,413,3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12,602 2,902,923 8,672,70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7,462,625 66,972,607 76,826,35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5,079 2,699 2,48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 39,046 126,076 265,139
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7,806,750 67,101,382 77,093,97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 52,421 235,906 188,549
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7,004,863 75,047,456 86,181,36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7,057,283 75,283,362 86,369,9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9,466 -8,181,980 -9,275,9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34,393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56,381,003 70,010,253 70,651,02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6,381,003 71,144,646 70,651,0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63,472,302 65,326,023 53,694,455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24,985 2,034,657 1,614,47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5,397,287 67,360,680 55,308,9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16,284 3,783,966 15,342,09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14,175 21,031 -10,44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59,959 -1,474,060 14,728,41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2,002,802 23,476,863 8,748,44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762,761 22,002,803 23,476,863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分别为133.42亿元、123.52亿元、163.67亿元;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87.77亿元、90.65亿元、73.61亿元。
本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发放客户贷款和垫款及支付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客户贷款和垫款净增加额分别为152.03亿元、146.68亿元、102.53亿元;支付利息支出、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分别为25.02亿元、22.88亿元、21.55亿元。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主要为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019 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74.63亿元、669.73亿元、768.26亿元。
本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019 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70.05亿元、750.47亿元、861.81亿元,主要为投资债券所支付现金。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为563.81亿元、711.45亿元、706.51亿元,其中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63.81亿元、700.10亿元、706.51亿元,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100.00%、98.41%、100.00%。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向股东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向股东分配股利或利润支付的现金分别为19.25亿元、20.35亿元、16.14亿元。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主要为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现金流出金额分别为634.72亿元、653.26亿元、536.94亿元。
四、主要监管指标及分析
自2007年1月1日起,本行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颁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银监会2004年第2号令),并于2007年7月公布了《关于修改〈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的决定》(银监会2007年第11号令)。2012年6月,中国银监会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017年末、2018年末、2019年末的监管指标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计算。
(一)主要监管指标
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于2006年1月1日生效,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监控、监测指标和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并引入若干新比率。2006年为《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的试行期,中国银监会在试行期间进一步研究该指标后确定其计算公式和具体口径,并于2007年开始正式施行。
报告期内,本行相关监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标准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比例(本 ≥25 74.62 61.22 60.44
外币)
核心负债依存度 ≥60 54.19 50.75 59.11
流动性缺口率 ≥-10 0.29 -5.56 -6.72
信用风险 不良资产率 ≤4 1.17 1.12 0.78
不良贷款率 ≤5 1.68 1.69 1.84
单一集团客户授 ≤15 7.51 7.49 8.31
信集中度
单一客户贷 ≤10 4.43 4.80 5.62
款集中度
全部关联度 ≤50 7.28 6.90 2.22
市场风险 累计外汇敞口头 ≤20 0.24 0.05 0.09
寸比例
正常类贷款 正常贷款迁徙率 正常类贷款 2.68 1.43 1.95
迁徙率
关注类贷款 32.76 24.93 30.02
迁徙率
不良贷款 不良贷款迁徙率 次级类贷款 43.92 73.19 75.27
迁徙率
可疑类贷款 11.63 - 7.13
迁徙率
盈利能力 成本收入比 ≤45 29.69 33.42 35.01
指标类别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标准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准备金充足 资产损失准备充 >100 510.06 450.50 534.79
程度 足率
贷款损失准 >100 569.70 522.98 595.64
备充足率
资本充足程 资本充足率 ≥10.5 14.78 13.35 13.94
度
一级资本充 ≥8.5 11.07 9.70 9.69
足率
核心一级资 ≥7.5 11.07 9.70 9.69
本充足率
(二)本行主要监管指标分析
1、资本充足率
近年来,本行注重内部积累,不断强化资本约束的经营理念,加大了对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控制力度。本行自2013年起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算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1.07%、9.70%、9.69%,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4.78%、13.35%、13.94%。报告期内,本行的资本充足率水平达到监管部门要求的标准。
报告期本行资本金的构成、金额及比例、资本充足率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核心一级资本
1.1实收资本可计入部分 3,660,889 20.01 3,660,889 21.72 3,294,800 23.11
1.2资本公积可计入部分 2,977,066 16.28 2,977,066 17.66 2,220,840 15.58
1.3其他综合收益 553,486 3.03 128,727 0.76 -163,712 -1.15
1.4盈余公积 1,597,922 8.74 1,330,836 7.90 1,091,693 7.66
1.5一般风险准备 2,675,644 14.63 2,671,126 15.85 1,714,552 12.03
1.6未分配利润 2,284,154 12.49 1,525,227 9.05 1,796,658 12.60
1.7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 -46,099 -0.25 -48,940 -0.29 -39,871 -0.28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 13,703,062 74.91 12,244,931 72.65 9,914,960 69.54
2.二级资本
2.1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 3,196,929 17.48 3,194,668 18.96 3,192,911 22.39
2.2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采用权重法) 1,392,230 7.61 1,414,356 8.39 1149505 8.06
二级资本净额 4,589,159 25.09 4,609,024 27.35 4,342,416 30.46
总资本净额 18,292,221 100.00 16,853,955 100.00 14,257,376 100.00
风险加权资产总额 123,755,590 126,266,763 102,292,448
3.资本充足率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3.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07 9.70 9.69
3.2一级资本充足率 11.07 9.70 9.69
3.3资本充足率 14.78 13.35 13.94
注:①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核心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总值;
②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总值;
③资本充足率=总资本净额÷风险加权资产总值。
2、不良贷款率
近年来,本行有效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使得本行在资产规模增长的同时,不良贷款率始终维持在较低水平。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按照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口径计算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1.68%、1.69%、1.84%。
3、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
本行将贷款集中度指标作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客户实行统一的授信管理,加强对贷款集中度指标的日常监控,积极采取措施防范贷款集中度风险。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分别为4.43%、4.80%、5.62%,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4、资产流动性比例
近年来,本行为控制流动性风险,提升支付能力,加大了对资产负债期限结构管理。截至2019年末,本行本外币流动性比例为74.62%,符合监管要求。五、资本性支出分析
本行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增营业网点、购置办公设备,开发信息系统购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等支出。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的资本性支出分别为0.52亿元、0.89亿元、3.91亿元。截至2019年末,本行已签约但尚未支付的资本性支出金额为0.27亿元。
六、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财会[2017]13号、财会[2017]30号及财会[2017]15号文的影响
单位:千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受影响的报表项 影响金额
容和原因 目名称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 - - 107,645
财会[2017]13号、财 营业外收入 - - -107,645
会[2017]30号文
营业外支出 - - -
其他收益 - - 496
财会[2017]15号文
营业外收入 - - -496
根据2017年4月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文)和2017年12月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企业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金融工具、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除外)或处置组时确认的处置利得或损失,以及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损益类科目新设置的“资产处置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本公司将报告期内相关处置利得或损失由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重分类至资产处置收益并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2017年5月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本公司 2017 年收到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财政补助已在“其他收益”项目中反映。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变化和影响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金融资产分类与计量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基于其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及企业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大类别。取消了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原分类。权益工具投资一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减值方面,新金融工具准则有关减值的要求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以及特定未提用的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以替代原先的已发生信用损失模型。新减值模型要求采用三阶段模型,依据相关项目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信用损失准备按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或者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计提。
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行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行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行管理层以2019年1月1日既存的事实和情况为基础,评估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包括减值)对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变化以及影响如下:
(1)分类和计量的影响
单位:千元
项目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 重分类 重新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
的账面价值 计量 的账面价值
存放同业款项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5,946,685 -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 -511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5,946,174
项目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 重分类 重新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
的账面价值 计量 的账面价值
拆出资金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10,930,127 -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 -12,716 10,917,411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7,153,927 -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 -587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7,153,34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83,758,500 - - -
转出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 -4,555,961 - -
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 -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79,202,53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贷款和垫款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来自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 - 4,555,961 - -
垫款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转换为公允 - - - -
价值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 69,936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4,625,897
交易性金融资产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来自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 1,709,999 - -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5,394,332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 - -
来自应收款项类投资 - 167,910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 - -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转换为公允 - - 199,640 -
价值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7,471,88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1,709,999 - - -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1,709,999 - -
项目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 重分类 重新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
的账面价值 计量 的账面价值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18,956,119 - - -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94,332 - -
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 -13,561,187 - -
转出至其他权益投资 - -600 -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29,051,967 - - -
转出至债权投资 - -29,051,967 -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应收款项类投资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11,585,729 - - -
转出至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7,910 - -
转出至债权投资 - -11,189,623 - -
转出至其他债权投资 - -228,196 -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债权投资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来自持有至到期投资 - 29,051,967 - -
来自应收款项类投资 - 11,189,623 - -
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 - -112,382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40,129,208
其他债权投资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13,561,187 - -
来自应收款项类投资 - 228,196 - -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转换为公允 - - - -
价值
重新计量:由摊余成本转换为公允 - - 241,552 -
价值(减值准备)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14,030,935
其他权益工具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项目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 重分类 重新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
的账面价值 计量 的账面价值
来自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600 -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60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1,018,277 - - -
重新计量 - - -85,928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932,3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62,284 - - -
重新计量 - - -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62,284
预计负债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
重新计量 - - 41,218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41,218
其他综合收益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128,727 - - -
重新计量 - - 282,775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411,502
未分配利润
采用新准则前列示的账面价值 1,525,227 - - -
重新计量 - - -24,990 -
采用新准则后列示的账面价值 - - - 1,500,236
(2)预期信用损失的影响
于2019年1月1日,本公司按照准则修订后的规定使用在无须付出不当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可获得的合理及可支持的信息审阅及评估本公司现有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项、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
本公司2019年1月1日首次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时,将相关金融资产、贷款承诺及担保合同等的损失准备从2018年12月31日期末余额调整至2019年1月1日期初余额如下:
单位:千元
以摊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债权 其他债权 存放 拆出 买入返 预计 应收 其他应 可供出售 持有至到 应收款项
项目 的发放贷款及垫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投资 投资 同业 资金 售金融 负债 利息 收款 金融资产 期投资 类投资
款 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 资产
2018年12月31
日拨备余额(采 3,383,304 - - - - - - - 58,421 18,750 498,142 51,884 707,217
用新准则前)
重分类 -69,936 69,936 816,051 241,553 - - - - - - -304,592 -51,884 -701,127
通过留存收益重 - - 112,382 - 512 12,716 587 41,218 - - -193,550 - -6,090
新计量的拨备
通过其他综合收
益重新计量的拨 - - - 65,545 - - - - - - - - -
备
2019年1月1日 3,313,368 69,936 928,433 307,098 512 12,716 587 41,218 58,421 18,750 - - -
拨备余额
1-2-3-105
(3)采用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的变化和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要求,除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列报变化外,本公司将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拆出资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金融投资:债权投资”、“金融投资:其他债权投资”、“贷款和垫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客户存款”、“应付债券”等项目中,“应收利息”科目和“应付利息”科目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并于“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项目中列示。另外,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产生的利息也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该财务报表列报变化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
(4)因会计政策变更而产生的期初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因会计政策变更而产生的期初资产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年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企业会计报表格 2019年
12月31日 的影响 式变化的影响 1月1日
资产: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9,358,204 - - 19,358,204
存放同业款项 5,946,685 -512 68,751 6,014,924
贵金属 - - - -
拆出资金 10,930,127 -12,716 159,457 11,076,86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7,153,927 -587 13,503 7,166,843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利息 1,176,635 - -1,176,635 -
发放贷款和垫款 83,758,500 69,936 214,362 84,042,798
金融投资: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71,880 4,042 7,475,922
债权投资 - 40,129,208 425,533 40,554,740
其他债权投资 - 14,030,935 289,052 14,319,98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00 - 600
项目 2018年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企业会计报表格 2019年
12月31日 的影响 式变化的影响 1月1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1,709,999 -1,709,99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8,956,118 -18,956,118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29,051,967 -29,051,967 - -
应收款项类投资 11,585,729 -11,585,729 - -
长期股权投资 729,886 - - 729,886
固定资产 1,536,489 - - 1,536,489
在建工程 8,795 - - 8,795
无形资产 134,609 - - 134,60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18,277 -85,928 - 932,349
其他资产 109,541 - 1,935 111,476
资产总计 193,165,488 299,003 - 193,464,491
因会计政策变更而产生的期初负债变更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金融企业会计报表 2019年1月1日
影响 格式变化的影响
向中央银行借款 480,000 - 5,298 485,298
同业及其他金融机 6,784,983 - 113,827 6,898,810
构存放款项
拆入资金 3,287,900 - 21,401 3,309,301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 - - -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9,792,203 - 13,302 9,805,505
款
吸收存款 114,709,933 - 1,922,835 116,632,768
应付职工薪酬 206,426 - - 206,426
应交税费 244,683 - - 244,683
应付利息 2,127,462 - -2,127,462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预计负债 - 41,218 - 41,218
长期借款 - - - -
应付债券 42,516,399 - 50,799 42,567,198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 金融企业会计报表 2019年1月1日
影响 格式变化的影响
递延所得税负债 62,284 - - 62,284
其他负债 659,344 - - 659,344
负债合计 180,871,617 41,218 - 180,912,835
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660,889 - - 3,660,889
其他权益工具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永续债 - - - -
资本公积 2,977,066 - - 2,977,066
减:库存股 - - - -
其他综合收益 128,727 282,775 - 411,502
盈余公积 1,330,836 - - 1,330,836
一般风险准备 2,671,126 - - 2,671,126
未分配利润 1,525,227 -24,990 - 1,500,237
所有者权益(或股 12,293,871 257,785 - 12,551,656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 193,165,488 299,003 - 193,464,491
计
除上述变更外,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重要会计政策没有发生变更。(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重要会计估计没有发生变更。
七、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情况分析及相
关填补措施
(一)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后、全部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向未转股的可转债投资者支付利息,如不考虑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当年的净资产收益率、稀释每股收益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等指标受净资产增大、财务费用增加影响,相对上年度将呈现一定下降,对股东的即期回报有摊薄影响。
根据国务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为填补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能导致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强公司业务发展和盈利能力,实施持续、稳定、合理的股东利润分配政策,尽量减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对普通股股东回报的影响,充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更好地满足实体经济发展对银行信贷投放需求
目前我国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进一步加快,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仍需要银行良好的信贷支持。作为一家上市农村商业银行,为更好地配合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政策指导,服务国民经济发展需求,本行有必要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保持必要的信贷投放增长。
2、提升资本充足水平,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
2013年1月1日,《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对各类资本的合格标准和计量要求进行了更为严格审慎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银行的资本监管要求。为满足日趋严格的资本监管标准,本行有必要在自身留存收益积累的基础上,通过外部融资适时、合理补充资本。
3、为业务发展夯实资本基础,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近年来,本行积极实施战略转型,培育各业务的差异化亮点,大力推动业务创新,不断推出符合客户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方向的金融产品;继续积极做好本地市场,在区域内市场精耕细作,培育打造新的增长点。上述措施在促进本行业务快速发展和盈利水平持续提升的同时,也增加了公司资本金消耗。此外,近年来中国银监会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商业银行理财及同业业务的管理规范,对银行业务经营提出了新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了本行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
随着本行经营战略的稳步推进,本行亟需补充资本,以支持本行经营战略的有效实施,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在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实现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现有业务的关系,发行人从事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符合资本监管要求和本行长期战略发展方向,将为本行业务的稳健、快速发展提供资本支撑,有利于促进本行保持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继续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信贷支持,并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投资回报。
本行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部分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尽量减少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不利影响,本行将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采取以下措施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具体包括:
1、适时补充资本,优化资产结构
按照现行监管部门政策和市场情况,通过内源性和外源性等方式适时补充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公司首先考虑通过资本自给的方式提高资本充足率,主要方法包括:调整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调整风险加权资产增速等;当内源性资本补充方式无法满足资本需求时,公司将采取合适的外部融资渠道补充资本金,确保资本充足率保持在适当的水平和保持较高的资本质量。
2、强化资本管理,提高提高使用效率
加强对资本总量和结构进行动态有效管理,全面推行经济资本预测、分配和使用,通过优化资本结构和构成,有效控制高风险资本占用;加大资产、客户、收入结构调整力度,优先发展综合回报较高、资本占用较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业务,提高资本利用效率。
3、拓展业务规模,实现多元发展
近三年来,本行资产规模、贷款规模始终保持平稳快速增长。面对金融自由化的挑战,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客户的金融需求都日益差异化与多元化,单一的银行信贷模式已难以满足客户的需要。开发多元的产品和服务组合、设计新的捕捉客户的渠道已成为现代银行转型的日渐迫切的需求。因此,本行需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积极抢抓战略机遇、加速转型升级和多元化发展,坚持创新驱动、严守风险底线,实现均衡协调发展。
为提升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提高中间业务收入、进一步发挥内部协同效应带来的战略机遇,本行拟将以主发起人身份申请设立基金公司,开展零售、专户和子公司业务。同时,基于本行在直销银行方面的基础,从产品和网点两条线入手,在产品方面,尽快推出适合网上销售的理财、支付、信贷和投资产品;在网点方面,加快智能设备的普及、推进物理网点智能化、小型化的转型。
此外,通过打造互联网金融平台,本行力图打破发展所受到的区域限制,进而快速有效地获取和整合客户信息,实现针对性的产品设计营销和推广,从资产和负债两端分别提供提升客户黏性、为客户创造价值机会。
通过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扩大资产规模,并在转股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本行可以持续优化资产结构,丰富投资渠道,加大非利息收入占比,推动实现本行经营业务的多元化发展。
4、强化区位优势,提升“三农”服务
根据本行“三农”业务发展规划,本行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的网点机构布局以及金融资源的投入。
在具有主导地位的南京本地市场,本行将依托原有的渠道网络,在服务好存量客户的基础上,挖掘潜在客户需求,以个人银行、公司业务和小微金融为三大抓手,精耕细作,做大做深。
5、统筹发展规划,合理分配利润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将通过《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等建立持续、稳定、清晰、合理、有效的利润分配机制,在盈利和资本充足率满足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要求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积极的分配方案。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
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预计情况合理可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发行人每股收益指标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指标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募集资金可及时补充银行资本金,发行人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储备充足;发行人已制定切实可行的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对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切实履行作出承诺,该等措施有助于减少首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不利影响、有利于发行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关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精神。
八、重大事项说明
(一)重大担保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本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二)诉讼情况
1、尚未审理终结的诉讼情况
截至2019年末,本行涉及3笔作为原告的1,000万元以上的未决诉讼,均为信贷类诉讼,涉及金额总计1.95亿元。
本行上述未决诉讼均为本行正常业务经营过程中所产生,本行已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减少该等诉讼对本行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上述未决诉讼涉及金额占本行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不会对本行的财务状况和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行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2、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3、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刑事诉讼事项。
(三)其他或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重要事项。(四)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及其分支机构存在3笔因违反银行业监管规定受到中国人民银行或江苏银保监局行政处罚的情形,处罚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处罚机构 被处罚机构 处罚事项 处罚内容 处罚时间
信用卡账户开 罚款3万元
立未备案
单位银行结算 罚款3万元
账户未备案
开立未核准 罚款3万元
1 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 紫金银行 撤销未备案 罚款3万元 2019年8月
行 撤销迟备案 罚款3万元
办理商业汇票 罚款85.4万元;
业务违规行为 罚没85.4万元
向电子商业汇
票持票人付款 罚款3万元
违规行为
紫金银行城中 采用不正当手 罚款60万元;罚
2 江苏银保监局 支行 段吸收存款、发 没2.35万元 2019年10月
放贷款
紫金银行科技 贷后管理不到
3 江苏银保监局 支行 位,违反审慎经 罚款30万元 2019年10月
营规则
2019年8月,本行因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不合规、商业汇票业务不合规,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处罚,处罚金额为 188.80 万元。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之规定作出的,其中,对于五项违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备案工作的行为,分别处以罚款3万元,共计罚款15万元;对于违规办理商业汇票贴现业务的行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85.4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85.4万元;对于违法向电子商业汇票持票人付款的行为,处以人民币3万元。根据处罚所依据的法规,上述处罚均未达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处罚标准,本行已针对处罚内容缴纳罚款并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根据2019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出具的证明文件,该项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019年10月,本行城中支行因采用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发放贷款被江苏银保监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60万元。上述行政处罚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之规定作出。根据上述规定,商业银行违反规定吸收存款或发放贷款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鉴于此,本次行政处罚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3,473.43元并处以人民币60万元罚款,该处罚未达到情节严重的处罚标准。根据2019年12月18日,江苏银保监局出具的监管意见书(苏银保监函[2019]197 号),该项行政处罚所涉及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2019年10月,本行科技支行因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江苏银保监局处以罚款30万元。处罚中第五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之规定作出,根据该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许可证。本项处罚为罚款30万元。该处罚未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根据2019年12月18日,江苏银保监局出具的监管意见书(苏银保监函[2019]197 号),该项行政处罚所涉及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本行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因内部管理问题导致的重大案件,本行受到行政处罚涉及金额总计 281.15 万元,占本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02%,占比较低,且上述行政处罚并未对本行业务开展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行已针对处罚内容缴纳罚款并及时采取了整改措施。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报告期内行政处罚行为所涉及的违规行为情节较轻,不构成重大违法,没有导致发行人或其下属分支机构之合法存续或业务经营所需之批准、许可、授权或备案被撤销,并且涉及的罚没款金额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比例微小。因此,不会对其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故认定上述行政处罚不对本行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
前述行政处罚均已取得了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认定本行前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
本行已构建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等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各个治理主体能够按照职责规定和规范程序履行相应职责。本行根据合规经营及内部控制的目标,建立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信贷管理、风险内控等具体的内部控制制度。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本行对总行直属部门、分支机构实行统一规划、集中管理的管理体制,上下级机构之间,相关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建立了职责明晰,横向和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本行严格执行内部控制相关规定,确保本行合规经营、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五)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未发生影响财务报表阅读和理解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六)理财业务事项
1、主要理财业务表内核算、表外核算的规模及占比情况,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的金额、期限、产品结构,是否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是否存在资金池。
本行的理财业务按照本金保障方式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保本理财业务和非保本理财业务。
(1)理财业务的会计核算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主要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8号》(财会[2015]23号)和《中国银监会合作部关于将表内理财产品纳入存款统计有关报表填报事项的通知》等规定来判断理财产品是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对于保本理财产品,本行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因此纳入表内核算;对于非保本理财产品,本行作为资产管理人,按照理财业务协议约定受托管理投资者的资金并进行投资,并支付投资收益。相关收益及风险均由理财业务投资者承担,本行仅根据理财业务协议规定的权利获得回报。因此,非保本理财未纳入本行合并报表范围,报告期内均在表外核算。
(2)理财业务的金额及产品结构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保本理财均在表内核算、非保本理财均在表外核算,本行发行的保本理财产品和非保本理财产品规模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理财产品余额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保本理财产品 1,402,423 11.74 2,373,471 26.68 1,313,521 13.07
其中:预期收益性产品 1,402,423 11.74 2,373,471 26.68 1,313,521 13.07
非保本理财产品 10,556,872 88.35 6,521,602 73.32 8,738,835 86.93
其中:净值型产品 143,912 1.20 - - - -
预期收益型产品 10,412,960 87.14 6,521,602 73.32 8,738,835 86.93
合计 11,959,295 100.00 8,895,073 100.00 10,052,356 100.00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发行的保本理财规模分别为14.02亿元、23.73亿元和13.14亿元,占比分别为11.74%、26.68%、13.07%,均为预期收益型产品;本行发行的非保本理财的产品规模分别为 105.57 亿元、65.22亿元和87.39亿元,占比分别为88.35%、73.32%和86.93%。2019年末,本行非保本理财余额增长较快,一是由于资管新规颁布后,本行逐步压降了保本理财规模,加大了非保本理财的发行力度;二是由于本行发展理财业务,业务规模自然增长所致。
(3)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保本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理财产品余额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3个月以下 - - - - 146,802 11.18
3-6个月 170,609 12.17 522,974 22.03 154,536 11.77
6个月-1年 488,777 34.85 749,848 31.59 196,680 14.97
1年-3年 743,037 52.98 1,100,649 46.37 815,503 62.09
合计 1,402,423 100.00 2,373,471 100.00 1,313,521 100.00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理财产品余额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3个月以下 1,597,923 15.15 1,308,836 20.07 852,565 10.00
3-6个月 4,674,470 44.32 2,439,711 37.41 3,669,051 42.00
6个月-1年 4,140,567 39.26 2,762,510 42.36 3,354,592 38.00
1年-3年 143,912 1.36 10,545 0.16 862,627 10.00
合计 10,556,872 100.00 6,521,602 100.00 8,738,835 100.00
(4)理财产品合规运营情况
本行按照《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对每只理财产品进行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实现每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的对应。在投资环节,单独记录每只产品的投资标的并在理财信息系统中登记,在核算环节,对每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只理财产品具有一对一的财务会计报表。
2、报告期内主要理财投资业务的底层资产情况,说明底层资产运行出现重大不利、不及预期的情况及风险。
(1)本行主要理财投资业务的底层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末,本行理财产品穿透至底层标的的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末
余额 占比
债券 国债等利率债券 50,000 0.36
信用债 6,080,750 44.04
项目 2019年末
余额 占比
其中:AA+(含)以上 3,437,850 24.90
AA 2,072,900 15.01
AA-(含)以下 570,000 4.13
同业存单 他行发行的同业存单 6,800,000 49.25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收/受益权、或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 481,900 4.94
融资
公募基金 债券型基金 185,000 1.34
合计 - 13,797,650 100.00
截至2019年末,本行理财产品投资穿透至底层标的的资产中,同业存单占比最高,为 49.25%,同业存单流动性较好,信用风险较小;其次为债券,占比44.40%,其中AA及以上评级债券占债券投资的92.97%,信用风险较小;此外还有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占比4.94%,及债券型基金占比1.34%,整体风险可控。
(2)底层资产运行出现重大不利、不及预期的情况及风险
截至2019年末,本行保本及非保本理财投资的底层资产主要包括同业存单、债券、债券型基金及少量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理财业务经营符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营状态良好,报告期内均能够及时兑付,未出现过重大不利或不及预期的情形;报告期内,本行保本理财对应的底层资产均已纳入合并报表计算,并计提了相应的风险减值准备,相关风险已在财务报表中充分反应,本行发行的非保本理财根据合同约定,不承担刚兑义务,本行承担的相关风险敞口仅为应收取的管理费,风险敞口较小;对于可能出现的风险,本行已制订了必要的计划和应对方案,理财业务所涉及的底层资产仅为本行总资产的6.85%,相关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本行表外理财业务的最大损失风险敞口为该等理财产品的手续费,如底层资产出现不及预期的情形,不会对本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3、说明资管新规发布后理财业务的核查、产品报备情况,过渡期安排。
(1)报告期内本行理财产品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理财产品余额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保本理财产品 1,402,423 11.74 2,373,471 26.68 1,313,521 13.07
非保本理财产品 10,556,872 88.35 6,521,602 73.32 8,738,835 86.93
合计 11,959,295 100.00 8,895,073 100.00 10,052,356 100.00
2019年末,本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14.02亿元,较2018年末降幅40.91%,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105.57亿元,较2018年末增幅61.88%,系本行根据资管新规要求压降了保本理财规模所致。
(2)本行执行资管新规的情况
本行根据监管部门最新指导意见精神核查了理财产品的期限错配、嵌套层数、结构化安排和杠杆率情况,统一管理规范资产管理、理财业务。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按照“新老划断”原则设置过渡期,过渡期至2020年底,要求金融机构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过渡期结束后,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按照《指导意见》进行全面规范(因子公司尚未成立而达不到第三方独立托管要求的情形除外),金融机构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资产管理产品。
①非标债权投资要求
理财新规第三十九条要求:(一)确保理财产品投资与审批流程相分离,比照自营贷款管理要求实施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并纳入全行统一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二)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单一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余额,不得超过发行人资本净额的10%;(三)商业银行全部理财产品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理财产品净资产的 35%,也不得超过发行人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
截至2019年末,本行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余额6.82亿元,占本行人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0.34%;本行资本净额183.82亿元,单个最大理财非标准化债券类资产投资金额4.93亿元,占资本净额的2.70%。
资管新规颁布后,本行非标准化债权投资在非标审批流程、单一项目集中度、非标总额比例限制上均满足新规要求。
②杠杆率控制方面
“资管新规”对不同类型资产产品类型作出了限制,商业银行每只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140%,每只封闭式公募理财产品、每只私募理财产品的杠杆水平不得超过200%。本行严格控制开放式理财产品杠杆率,开放式产品保持充足流动性,截至2019年末,本行理财产品杠杆率符合新规要求。
③流动性风险管理
本行根据资管新规要求,不断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配置一定规模的高流动性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买入返售、公募基金。截至2019年末,上述流动性资产占理财资产比例为50.62%,占比较高。
本行建立了健全理财业务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加强理财产品及其所投资资产期限管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管理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确保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④嵌套层数方面
根据新规要求资管产品可以投资一层资产管理产品,不得再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资管产品,目前本行理财资金持有部分非标资产存在多层嵌套的问题,该类资产均为资管新规颁布前已投资的存量资产,截至2019年末,此部分投资剩余本金为 9.67 亿元。资管新规发布后,本行未新增不符合要求的多层嵌套产品。
本行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对存在多层嵌套的业务进行持续整改:一是不新增存在多层嵌套情况的非标资产;二是对新产品严格按照新规精神,最多一层嵌套,禁止一层以上嵌套,使得交易结构更加简单、清晰。
⑤结构化安排方面
截至2019年末,本行所发行理财产品不存在分级结构,未发行权益类、商品及金融衍生类、混合类理财产品,目前发行的均为固定收益类产品,不涉及结构化安排,符合最新监管要求。
3、产品报备情况
自资管新规发布后,本行所有理财产品均按照要求在全国银行理财信息登记系统进行了理财产品报备。
4、本行已完成过渡期理财业务规划安排,通过董事会决议并已报备当地监管部门
2018年4月27日《资管新规》出台后,本行即积极组织应对,存量保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均早于2020年末,在非标债权投资、杠杆控制、流动性风险管理、结构化安排、嵌套层数等方面也逐步完成了整改,编制了过渡期理财业务规划安排,并已报备当地监管部门。
综上所述,本行已就理财新规的要求制定了有效的应对方案,在理财新规规定的过渡期内逐步推进存量理财产品的平稳过渡;同时,本行已开始按《资管新规》要求,在产品开发、销售组织、投资运作、营运支持、系统建设、架构改造、人力储备等方面稳步开展理财净值化转型。
(七)表外业务经营情况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表,但能够引起当期损益变动的业务。本行主要的表外资产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信用证、开出保函、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委托贷款、非保本理财。
报告期各期末,本行主要的表外资产规模如下所示: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220,270 3,843,990 2,027,852
开出信用证 1,784,796 876,058 763,603
信贷承诺 开出保函 1,089,929 1,006,294 530,915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1,795,230 1,398,343 1,021,948
其他 450,000 205,896 -
代理投融资业务 委托贷款 4,601,574 7,355,226 10,947,881
非保本理财 10,626,881 6,940,065 8,738,835
1、信贷承诺类业务
本行银行承兑汇票、开出信用证、开出保函业务系由符合本行业务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向本行申请,遵循“真实贸易背景”原则的表外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承兑申请人向本行申请,经本行审查同意,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本行按时支付相应金额,并享有对申请人经营状况、票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的权利,申请人有权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汇票,同时应当配合本行进行相关检查,提供反映申请人资信情况相关资料,确保相关业务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信用证指本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收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适用于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结算。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凭证,只限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根据合同约定,本行办理相关业务,如申请人发生违约,本行有权自申请人在本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押应予偿还的债务本息、罚息等。
银行保函指本行应申请人或委托人的要求,以出具保函的形式向收益人承诺,当申请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承诺的事项时,由本行按保函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信贷业务。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人需提供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资料,并接受本行的监督。
本行信用卡系以人民币或其他特定外币结算,可以通过中国银联网络进行跨行、跨地区交易结算的卡种,本行发放“圆鼎”系列信用卡,通过收单结算,商户佣金等产生收益。
本行其他信贷承诺为买方保理付款担保和风险参与保付业务,是本行作为风险参与行,参与保理业务融资或国际贸易融资项下部分债务的信用风险,与金融同业合作进行国际贸易融资的风险承担,并收取一定费用。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承兑汇票、开出信用证、开出保函手续费及风险参与保付业务收入合计分别为0.72亿元、0.47亿元和0.09亿元。
截至2019年末,本行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信贷表外业务计提减值准备0.69亿元,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12-31
金额 减值准备
银行承兑汇票 3,220,270 17,286
开出信用证 1,784,796 35,322
开出保函 1,089,929 16,066
未使用的信用卡额度 1,795,230 -
其他 450,000 -
报告期内,本行上述表外业务不存在使用杠杆的情况。
2、代理投融资业务
(1)委托贷款
本行替第三方贷款人发放委托贷款,系本行作为中介人根据提供资金的第三方贷款人的意愿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并与第三方贷款人签立合同约定负责替其管理和回收贷款。第三方贷款人自行决定委托贷款的要求和条款,包括贷款目的、金额、利率及还款安排。本行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委托贷款的手续费,并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内按比例确认为收入,但贷款发生损失的风险由第三方贷款人承担。
由于本行对委托贷款相关风险不承担相应的义务,本行未对委托理财业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业务不存在使用杠杆的情况,不存在重大经营风险。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分别为309.30、341.85万元和634.36万元。
(2)非保本理财
截至2019年末、2018年末、2017年末,本行发起设立但未纳入本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非保本理财产品本金余额分别为105.57亿元、65.22亿元和87.39亿元。本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主要投向货币市场工具及债券等标准化债权资产,少量投入权益类资产。
①销售方式
本行表外理财产品主要通过自有渠道和代销渠道进行销售,其中自有渠道包括营业柜台销售、手机银行销售、网络银行销售等,代销渠道主要是兴业银行钱大掌柜APP及省内其他农村商业银行。
报告期各期末,表外理财销售方式情况如下表:
单位:千元
发行方式 表外理财产品余额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自有渠道 10,092,035 6,263,212 6,349,694
代销渠道 464,837 258,390 2,389,141
合计 10,556,872 6,521,602 8,738,835
②各自承担的权利义务约定
本行非保本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中约定了有关风险报酬以及各自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a、本行对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不承担风险,相关风险由投资者承担,本行在风险揭示书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风险等进行了具体的说明,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说明如下:
“本理财产品存在债券到期不能兑付,货币市场工具到期不能收取本息,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金融资产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项目等到期不能清算,理财期末所持有固定收益产品的价格发生不利变动等风险事件的可能,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可能全部损失。”
b、本行在非保本理财产品中只充当代理人的角色。本行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中相关合同条款及产品说明书中对资金投资范围和比例做出了限定,本行不具备完全的决策权,在非保本理财产品的存续期内,本行负责购买、管理和处置标的资产以让投资者获得收益,但仍需限定在相关合同条款的投向范围内。
c、本行作为代客理财产品的管理人,按照非保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等文件中约定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对于预期收益型产品,主要收取超额收益部分;对于净值型产品,主要收取固定管理费及销售服务费。
③运作模式
本行非保本理财产品持有的底层资产主要为债券、同业存单,还少量持有非标准化债券资产。截至2019年末,本行非保本理财配置的底层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项目 2019年末
余额 占比
债券 4,790,750 38.46
同业存单 6,800,000 54.58
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 681,900 5.47
公募基金 185,000 1.49
合计 12,457,650 100.00
④收益情况
对于非净值型产品,本行主要收取超额收益作为管理收益,产品说明书约定:
“若按预期年化收益率支付客户收益和托管银行托管费,则实际投资收益扣除托管费、客户收益、销售费等费用后仍有盈余,盈余部分作为投资管理费归紫金农商银行所有。”
对于净值型产品,本行收取固定销售费及管理费,产品说明书约定净值型理财产品按产品净值收取年化0.2%的销售费,年化0.2%的管理费,按日计提。
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本行非保本理财收入分别为7.29万元、1,025.05万元和6,035.81万元。
⑤资产减值情况
本行表外理财产品类型都是非保本浮动收益性理财计划,本行仅作为资产管理人获取管理费收入。并且本行在理财产品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在理财产品发生损失时,本行并无义务根据相关理财产品协议承担损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保监[2018]第6号)第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根据《指导意见》经认定存在刚性兑付行为的,应当足额补缴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保费,按照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足额计提资本、贷款损失准备和其他各项减值准备,计算流动性风险和大额风险暴露等监管指标。”本行报告期内,非保本理财产品均不存在刚兑行为,相关业务底层资产风险可控,因而未计提相关减值准备。同时,本行对发行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均按照监管要求计提操作风险资本,根据非保本理财业务的底层资产所承担风险的实质情况在表外业务、授信集中度、流动性风险等报表中如实反映。
⑥杠杆情况
截至2019年末,本行非保本理财整体杠杆比率较低,主要通过质押式回购形式进行短期流动性管理,本行杠杆率符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
G、经营风险情况
为规范理财产品的开发管理及销售,本行制订了明确的风险管理制度,理财业务管理制度,对理财业务经营与管理的各个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在投前、投中、投后全流程监控经营风险情况,严格控制理财业务的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行对每个理财产品进行独立的投资管理,为每个理财产品建立投资明细账,确保投资资产逐项清晰明确,对每个理财产品单独进行会计账务处理,确保每个理财产品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理财资产由本行总行投资管理部运作,投资计划按授权权限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行长或行长审批。同时,本行不断提高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水平,以防止理财业务开展过程中的不当销售。
报告期内,本行理财方面的内控制度包括《紫金农商银行理财管理计划管理办法》、《紫金农商银行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紫金农商银行理财业务投资管理办法》、《紫金农商银行代销理财业务管理办法》、《紫金农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并根据上述办法进一步制定了《紫金农商银行开放式理财产品操作规程》、《紫金农商银行理财业务操作规程》、《关于进一步明确净值型理财专区录音录像规范化销售流程的通知》等操作规程,有效的建立了理财业务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因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导致的重大经营风险。
报告期内,本行表外业务运行较为规范,不存在由于表外业务被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本行不存在违规使用表内资产购买表外资产,或将表内业务转表外业务的情况。
九、银行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延续弱势复苏格局,中国经济虽然仍保持相对稳定的增长,但增长速度较以往年度有所放缓,结构性矛盾的压力日益增大。银行业总体发展势头良好,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逐步提升,但随着宏观经济增长放缓、利率市场化步伐加快、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行业监管日趋严格,银行业面临的经营环境更加复杂,行业竞争不断加剧。
本行结合本地区状况和自身经营特点,确立了“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服务社区居民”的市场定位,本行将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积极发展个人业务、公司业务及中间业务、资金业务、大力推进业务、产品创新。同时,本行按照“稳增长、增效益、抓转型、控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市场化、集约化、差异化为导向,加快发展转型,使本行建设为内控严密、资本充足、服务和效益良好、品牌形象大幅提升,在复杂的经营环境及激烈的行业竞争中取得较为良好的经营业绩。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为4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支持本行未来业务发展,并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募集资金的到位和资本及时有效的补充将进一步夯实本行持续、稳健发展的资本基础,增强风险抵御能力和核心竞争实力,有利于本行战略规划的顺利推进,有助于本行业务平稳、健康发展,并实现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表现。
第六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含4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未来业务发展,在可转债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运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的直接影响主要表现在:
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转股前,本行需按照预先约定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正常情况下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会超过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不会摊薄收益;但极端情况下,如果本行对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带来的盈利增长无法覆盖可转债需支付的债券利息,则本行的税后利润面临下降的风险,将对本行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产生摊薄影响。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则本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对本行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会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净额,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将用于补充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提高本行的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本次发行可转债将能够进一步增强本行的资本实力和风险抵御能力,有利于本行继续保持稳定、健康的发展,推动本行不断实施业务创新和战略转型。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内容
1、公司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3、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5、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6、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7、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自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 9:00-11:00,15:00-17:00,投资者可至本行、保荐机构住所查阅相关备查文件。
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全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签章页)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