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ST瀚叶 公告编号:2020-059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7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副董事长兼总裁鲁剑、董事陶舜晓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礼静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为充分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预期,增强市场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拟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
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3.44元/股。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等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和比例
本次回购的种类为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金额上限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3.44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813.9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85%;若按回购金额下限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每股3.44 元进行测算,若全部以最高价回购,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906.9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9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决议,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触及以下条件之一,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等;
2、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为回购股份的实施,可根据需要聘请第三方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3、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办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本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特此公告。
浙江瀚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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