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JIANG XI CHENGUANG NEW MATERIALS CO.,LTD.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目录
发行人声明...................................................................................................................1
目录...............................................................................................................................2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4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4
二、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预案............................................................5
三、持股5%以上股东之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8
四、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
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9
五、证券服务机构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11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12
七、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15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15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18
十、发行人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20
十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22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23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24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24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24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25
四、发行人业务......................................................................................................27
五、主要资产情况..................................................................................................32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43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48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53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53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70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72
一、风险因素..........................................................................................................72
二、重大合同..........................................................................................................75
三、对外担保情况..................................................................................................77
四、诉讼及仲裁事项..............................................................................................77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78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78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79
第七节 备查文件.......................................................................................................80
一、备查文件..........................................................................................................80
二、文件查阅时间..................................................................................................80
三、文件查阅地址..................................................................................................80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丁建峰、虞丹鹤、丁冰、丁洁、梁秋
鸿,控股股东建丰投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香港诺贝尔和晨丰投
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丁建峰、丁冰和梁秋鸿承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皓景博瑞、晨阳投资、挚旸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单位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荆斌、徐国伟、
葛利伟、徐达理、孙志中、乔玉良、虞中奇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担任董事的荆斌、徐国伟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乔玉良、虞中奇承诺其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四)所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承诺:
1、如果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相关主体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自动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2、本人(单位)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发行人所有,如其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发行人的,发行人有权将应付其现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发行人所有。
二、上市后三年内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公司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和停止条件
启动条件: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若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情形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停止条件: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如出现连续1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停止实施稳定股价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仍符合上市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明确该等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并在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审议通过该等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公司及有关方将依序采取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①公司回购股票;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③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若某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并遵循以下原则: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如公司回购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稳定股价预案的停止条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在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并启动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
若某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并遵循以下原则: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200 万元,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在公司回购股份、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均已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价仍未达到稳定股价预案的停止条件,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上述回购、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5个交易日内公告增持方案并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
若某一个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并遵循以下原则:单次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额的 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总额不超过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额的 5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股价稳定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会计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3、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或获得现金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其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从公司领取薪酬或获得现金分红,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三、持股5%以上股东之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发行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建丰投资、香港诺贝尔、皓景博瑞承诺:“本公司作为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在本公司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减持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公司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要求;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公司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减持;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由公司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本公司通过除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以外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建丰投资、香港诺贝尔、皓景博瑞承诺:“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本公司持有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发行人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意向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一)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证监会对上述违法事实作出认定后三十个交易日内,依法提出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敦促控股股东依法提出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如有)的股份购回方案。股份回购及购回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
公司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在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对上述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及时在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进行公告,披露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回购股份、购回股份以及赔偿损失等承诺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二)控股股东建丰投资承诺
“本公司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监会依法对上述违法事实作出认定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就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敦促公司依法提出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在前述期限内就购回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依法提出股份购回方案并公告。股份回购及购回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证监会认定之日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孰高者。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对上述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违反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之时止。”
(三)实际控制人丁建峰、虞丹鹤、丁冰、丁洁、梁秋鸿承诺
“本人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监会依法对上述违法事实作出认定后三十个交易日内,就公司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敦促公司依法提出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敦促控股股东依法提出购回已转让原限售股份(如有)的股份购回方案。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对上述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违反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措施并实施完毕之时止。”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本人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证监会或司法机关对上述违法事实作出最终认定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违反承诺之日起停止在公司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补偿措施并实施完毕之日为止。”
五、证券服务机构关于申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
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国元证券承诺:如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苏亚金诚承诺:如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嘉源律师承诺:若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一)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期回报分析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募集资金项目将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投资,从项目的投入到产生效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股东回报仍将通过现有业务产生收入和实现利润。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3,8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为不超过4,6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不超过 18,400 万股,预计募集资金到位当年,公司每股收益受股本摊薄影响将出现下降,即期回报存在摊薄的风险。
(二)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和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包括:
1、改进现有运营状况,防范经营风险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硅烷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通过多年的积累,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情况平稳有序,并逐渐形成了一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近年来,功能性硅烷市场整体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行业内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竞争不断加剧也给公司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为保证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公司将继续坚持技术驱动型生产,保持对技术研发和创新的高效投入,不断提高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深入发挥现有功能性硅烷产业链较为完整及循环生产的优势,丰富产品种类,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指定的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主要措施如下:
(1)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及决策程序进行明确,进行事前控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规定的用途。
(2)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将切实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相关职责,加强事后监督检查,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实际管理与使用情况。保荐机构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3)加强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信息披露,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3、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项目达产后,将扩大公司现有产能、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对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4、加强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继续完善并强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设计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更加注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有效执行,进一步保障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草案)》,就公司股利分配原则、利润分配形式、决策机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草案)》规定,重视和积极推动股东利润分配,特别是现金分红,有效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和增加股东回报。
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本人(作为董事和/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七、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八、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主要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持续经营,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监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三)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现金分红条件、比例及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项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存在以下情形: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六)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
1、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4、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八)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九、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和净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69,022.89 67,056.32 47,509.09
净利润 11,882.98 13,445.38 1,678.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10,531.87 13,670.07 6,181.44
股东的净利润
2017-2018年,受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入、安全和环保政策的持续收紧等因素影响,功能性硅烷行业内部分规模较小、能耗较高、技术工艺水平较差、安全环保隐患较大的企业市场生存空间被压缩,产品价格上涨,市场需求增加,公司经营业绩逐年快速上升。2019 年,受中美经贸摩擦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等因素影响,功能性硅烷行业市场需求有所波动,呈现产品价格高位回调、外销减少的特征。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18年上升2.93%,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较2018年下降21.67%。
目前,2020 年初爆发的新冠疫情在国内已逐步得到遏制,但疫情在境外呈扩散态势,国际原油价格亦受疫情、经济预期下调等因素影响快速大幅下跌。若疫情不能在短期内结束,将会对功能性硅烷产品国内外市场需求、相关上下游产品价格与供需状况、企业生产、物流运输、经济复苏与增长预期等带来不利影响。此外,若宏观经济形势、贸易政策等其他因素导致市场状况变化,公司产品和原材料价格未来剧烈波动影响到公司的销售、成本、毛利率和盈利能力等,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宏观经济波动与市场需求变动的风险
公司主营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功能性硅烷作为一种非常重要、用途非常广泛的助剂,能提高材料性能和增加粘结强度,广泛应用于复合材料、橡胶加工、粘合剂、塑料、涂料及表面处理等领域。功能性硅烷行业发展与宏观经济和下游建筑材料、电子、汽车、纺织、玻璃纤维等行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具有一定的行业周期性波动特点,和国内或国际经济波动相关性较强,受行业产能和下游需求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下行阶段,下游需求降低,产能过剩时,行业发展随之放缓,整个功能性硅烷行业的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公司功能性硅烷产品市场需求减少,公司经营业绩将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三)市场竞争风险
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安全和环保政策的持续收紧以及对绿色环保、高性能材料需求的不断提升,功能性硅烷行业格局得到了有效改善。近年来,行业内企业迎来了快速发展阶段,部分国内主要有机硅生产企业已经开始涉及有机硅下游深加工产品功能性硅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未来将会与公司在功能性硅烷产品领域产生竞争。公司一方面面临因激烈的市场竞争导致的行业整体产能大幅增加,供过于求形成不良竞争,进而导致公司难以保证销售稳步增长的风险,另一方面面临客户资源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主要是直接材料成本,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原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1.01%、72.20%和72.10%。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乙醇、氯丙烯、烯丙基缩水甘油醚、硅粉等,2018年,乙醇、氯丙烯、烯丙基缩水甘油醚、硅粉采购价格分别较2017年上升8.12%、16.09%、30.66%和12.95%;2019年,乙醇、烯丙基缩水甘油醚、硅粉采购价格分别较2018年下降1.13%、9.71%和13.16%,氯丙烯采购价格较2018年上升12.22%。报告期前述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均价变动1%,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利润总额的平均影响幅度分别为 6.89%、1.57%和1.99%。
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客户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又或在原材料价格波动过程中未能做好存货管理,都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因此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五)保持领先技术研发能力的风险
功能性硅烷行业属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研发能力是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坚持技术驱动型生产,不断开发与储备新技术。公司已拥有硅氢加成反应高效催化技术、连续自动化生产技术、氯化氢气体干法直接回收技术等功能性硅烷核心生产技术。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引入适合的研发人员或不能保持在技术研发方面的领先优势,公司未来在技术研发方面的核心竞争力将被逐步削弱,进而使公司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六)存货跌价的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4,261.24万元、6,738.46万元和7,528.21万元,2018年末较2017年末存货余额增长58.13%,2019年末较2018年末存货余额增长11.7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余额逐年上升,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45%、26.21%和23.08%。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或者原材料价格发生变化导致公司存货市场价格出现快速下跌,导致存货账面价值高于其可变现净值,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十、发行人主要经营状况与财务信息
公司报告期各期简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总额 57,377.06 47,011.63 36,006.04
负债总额 12,753.53 11,543.02 14,876.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623.53 35,468.61 21,129.62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营业收入 69,022.89 67,056.32 47,509.09
净利润 11,882.98 13,445.38 1,678.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10,531.87 13,670.07 6,181.44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260.23 13,426.86 9,796.43
主营业务毛利率 30.60% 35.28% 29.40%
综合毛利率 30.60% 35.28% 29.40%
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9,022.89万元、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10,531.87万元,分别较2018年上升2.93%和下降21.67%。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滑的原因主要为:①随着国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推动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和质量提升,安全和环保政策持续收紧,中美经贸摩擦对实体经济的不利影响逐步显现,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行业集中度提高、有效供给偏紧、原材料价格上涨和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等因素叠加导致功能性硅烷行业出现阶段性供不应求,公司产品价格自2017年三季度始快速上升并持续至2018年,处于近年来最高水平,2019 年则呈现产品价格高位回调、外销减少的特征。相应地,公司2018年净利润快速增长并达到近年来的最好水平,2019年较2018年有所下滑;②2019 年,公司主要原材料乙醇、烯丙基缩水甘油醚和硅粉采购价格较 2018 年下降幅度明显小于主要产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幅度,氯丙烯价格较2018年上涨12.22%;③为继续加强公司在功能性硅烷行业的技术和工艺水平,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2019年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为2,666.69万元,较2018年增加32.82%;④2018年底公司实施“煤改气”,实行清洁化生产,蒸汽改成集中供热,导热油锅炉改成天然气锅炉,能源(煤、天然气、蒸汽)耗用成本有所上升。
尽管2019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18年有所下滑,但公司收入及净利润仍处于相对较高的规模水平,尤其是通过有力的市场与客户开拓,公司大部分主要产品销量已达到或超过上年度销量,2019 年收入和净利润也远超过2017年水平,公司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下仍保持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经营业务和业绩水平仍处于正常状态,最近一年经营业绩同比下滑不会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十一、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为2019年12月31日,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不存在经营模式、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来源及采购价格,主要产品的生产、销售渠道及销售价格,主要客户类型及供应商的构成,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实质性不利变化的情形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公司2020年1-3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但已由苏亚金诚审阅,并出具了苏亚阅[2020]3号《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20年1-3月,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4,160.21万元,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0.09%;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28.35万元,较上年同期小幅下降1.95%。2020年一季度发行人生产经营较为稳定,经营业绩较2019年同期未出现大幅波动,新冠疫情和中美贸易摩擦未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具有较为稳定的持续盈利能力。详细数据参见本招股意向书“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八、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公司预计2020年1-6月业绩情况如下(未经审计、审阅,不构成盈利预测):预计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为29,500.00至32,500.00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0.77%至9.32%;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88.73至5,055.38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动2.53%至12.96%。上述2020年1-6月业绩预计中的相关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序号 项目 基本情况
1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2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本次拟由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4,600万股,公司股
3 发行股数 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终数量由公司与保
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共同确定
4 发行股数占发行 公开发行股票的总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后总股本比例
5 每股发行价格 【●】元(通过向符合资格的投资者初步询价和市场情况,由公
司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倍(每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年度
6 发行市盈率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计算)
7 发行前每股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净资产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 【●】元(按【●】年【●】月【●】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
8 净资产 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9 发行市净率 【●】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10 发行方式 采用向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或证监会核准的其他方式
11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和在上交所开户的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
(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12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13 预计募集资金 【●】万元
总额
14 预计募集资金 【●】万元
净额
承销费用 3,083.91万元
保荐费用 283.02万元
审计和验资费用 351.89万元
15 发行费用概算 律师费用 328.30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 41.65万元
制作费
信息披露费用 433.96万元
合计 4,522.73万元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中文名称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JIANGXI CHEN GUANG NEW MATERIALS CO.,LTD.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0792837107D
注册资本 13,8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丁建峰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06年9月29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2017年10月18日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邮政编码 332500
电话 0792-7183888
传真号码 0792-3661222
互联网网址 www.cgsilane.com
电子信箱 jiangxichenguang@cgsilane.com
三氯氢硅、盐酸、化工产品(除危化品)、高分子材料及有机硅系列
经营范围 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批发、零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
事商品和技术设备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公司是由晨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2日,晨光有限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案的议案》,以2017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将晨光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日,晨光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签署了《发起人协议》。本次整体变更以经苏亚金诚(苏亚审[2017]942号《审计报告》)确认的截至2017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171,375,004.37元,扣除专项储备1,237,005.00元后按照1:0.5584 的比例折合股份 9,500.0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剩余75,137,999.37元计入资本公积。
2017年9月28日,苏亚金诚出具《验资报告》(苏亚验[2017]40号),确认截至2017年9月28日公司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9,500万元,各股东以晨光有限截至2017年6月30日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出资折合股本9,500万元。
2017年9月28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首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相关事宜。
2017年10月18日,公司在九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17年10月23日,九江市商务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变更备案回执》(编号:赣(浔)商务外资管备201700063),对本次变更进行备案。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一)股本及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3,800万股,本次发行不超过4,600万股,发行数量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公司股东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的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1、发起人
本公司由晨光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原晨光有限的全体股东即为本公司的发起人,本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1 建丰投资 4,245.28 44.6872
2 香港诺贝尔 3,905.66 41.1122
3 皓景博瑞 849.06 8.9375
4 晨阳投资 266.50 2.8053
5 晨丰投资 233.50 2.4579
合计 9,500.00 100.0000
2、前十名股东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建丰投资 59,433,920 43.0681
2 香港诺贝尔 54,679,240 39.6226
3 皓景博瑞 11,886,840 8.6137
4 晨丰投资 4,809,000 3.4848
5 晨阳投资 3,731,000 2.7036
6 挚旸投资 3,460,000 2.5072
合计 138,000,000 100.0000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自然人股东。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无国家股、国有法人股东。
5、外资股股东
公司股东中香港诺贝尔为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其所持公司股份为外资股份。假定本次发行4,6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外资股份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外资股股东 发行前 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香港诺贝尔 54,679,240 39.6226 54,679,240 29.7170
合计 54,679,240 39.6226 54,679,240 29.7170
(三)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丁建峰持有控股股东建丰投资90%股权、持有香港诺贝尔96.31%股权、持有晨丰投资56.33%合伙份额,丁冰持有晨丰投资14.56%合伙份额并担任晨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建丰投资、香港诺贝尔、晨丰投资构成关联关系。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公司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四、发行人业务(一)发行人的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公司是一家资源高效利用型、环境友好型的有机硅新材料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及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公司以安全环保为前提、以提质增效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驱动,致力于功能性硅烷全产业链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公司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探索出了一条以循环经济发展功能性硅烷产业的特色路径。
公司主营产品按照不同的官能团分为氨基硅烷、环氧基硅烷、氯丙基硅烷、含硫硅烷、原硅酸酯、甲基丙烯酰氧基硅烷、乙烯基硅烷、烷基硅烷、含氢硅烷等。报告期内已有20余个产品实现销售收入,产品涵盖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体及成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代码 产品名称(中文名称)
基础原料 CG-101 三氯氢硅
CG-104 四氯化硅
CG-102 三甲氧基硅烷
CG-150 乙烯基三氯硅烷
CG-201 γ-氯丙基三氯硅烷
中间体 CG-202 γ-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CG-203 γ-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CG-205 γ-氯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
CG-206 γ-丙基三氯硅烷
CG-151 乙烯基三乙氧基硅烷
CG-171 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
CG-301 n-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CG-302 n-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成品 CG-501 四甲氧基硅烷
CG-502 四乙氧基硅烷
CG-602 N-(β-氨乙基)-γ-氨丙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
KH-550 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KH-560 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KH-570 γ-(甲基丙烯酰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KH-792 N-(β-氨乙基)-γ-氨丙基三甲氧基硅烷
CG-Si40 聚硅酸乙酯
CG-Si69 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四硫化物
CG-Si75 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二硫化物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KH-550、CG-202、KH-560、CG-Si69、KH-570、CG-171、CG-502和CG-150等。
主要产品 性能与用途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本产品可偶联有机高分子和无机填料,增强其粘结性,提高产
品的机械、电气、耐水、抗老化等性能;可应用于矿物填充的
酚醛、聚酯、环氧、PBT、聚酰胺、碳酸酯等热塑性和热固性
树脂,能大幅度提高增强塑料的干湿态抗弯强度、抗压强度、
剪切强度等物理力学性能和湿态电气性能,并改善填料在聚合
物中的润湿性和分散性;在树脂砂铸造中,可增强树脂硅砂的
粘合性,提高型砂强度及抗湿性;在玻纤棉和矿物棉生产中,
将其加入到酚醛粘结剂中,可提高防潮性及增加压缩回弹性;
本产品是优异的粘结促进剂,可用于聚氨酯、环氧、腈类、酚
醛粘胶剂和密封材料,改善颜料的分散性并提高对玻璃、铝、
铁金属的粘合性,也适用于聚氨酯、环氧和丙烯酸乳胶涂料;
本产品也可用于氨基硅油及其乳液的合成
γ-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本产品是一种重要的硅烷偶联剂合成中间体,主要用于合成其
他多种硅烷偶联剂;作为橡胶加工助剂,用于偶联各种卤代橡
胶中的无机填料,如:氯丁橡胶、氯化丁基橡胶、氯磺化聚乙
烯等卤代橡胶,以提高各种物理机械性能;可合成含季铵盐阳
离子的有机硅化合物,用作防霉菌、防臭整理剂,具有特殊的
杀菌、防臭和抗静电作用
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 本产品为含环氧基的偶联剂,可用于多硫化物和聚氨酯的嵌缝
甲氧基硅烷 胶和密封胶,也用于环氧树脂的胶粘剂、填充型或增强型热固
性树脂、玻璃纤维胶粘剂和用于无机物填充或玻璃增强的热塑
性树脂等;可改善用玻璃纤维粗纱增强的硬复合材料的强度性
能;可增强基于环氧树脂电子密封剂和封装材料及印刷电路板
的电性能,提高树脂与基体或填充剂间的粘结力;可增强无机
物填充的尼龙、聚丁烯对苯二酸酯在内的复合材料的电学性能;
对范围广泛的填充剂和基体,如粘土、滑石、硅灰石、硅石、
石英或铝、铜和铁在内的金属都有效;可改进含水丙烯酸胶乳
嵌缝胶和密封胶,基于聚氨酯和环氧树脂的涂层中的粘合;在
有机调色剂中,改善粘合剂的兼溶性、分散性和流动性
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
四硫化物
本产品是一种已经在橡胶工业中得以成功应用的多官能团有机
硅橡胶、轮胎助剂。其作用在于提高橡胶的弹性模量和抗拉强
度,显著改善橡胶的耐磨性能和压缩性能,同时降低橡胶粘度,
节约加工能耗。最适用于以白炭黑或硅酸盐等为补强剂的硫化
橡胶体系。适用的填料包括白炭黑、炭黑、硅酸盐、粘土、云
母粉、白垩等;适用的橡胶包括天然橡胶(NR)、丁苯橡胶
(SBR)、异戊二烯橡胶(IR)、丁二烯橡胶(BR)、丁腈橡胶
(NBR)和三元乙丙橡胶(EPDM)等
γ-(甲基丙烯酰氧)丙基三
甲氧基硅烷 本产品主要用来改善有机材料和无机材料表面的粘结性能,如
玻璃钢中的玻璃纤维和塑料、橡胶、油漆、涂料中的硅质填料
等材料的处理,还可用于粘结剂中以增加粘结性能;本产品可
显著提高填充白炭黑、玻纤、玻璃微珠、硅酸盐、金属粉末和
金属氧化物、金属氢氧化物的不饱和聚酯复合材料的干、湿态
机械强度、电气性能和透光性,也用作乙丙橡胶、顺丁橡胶及
丙烯酸酯、氰基丙烯酸酯、不饱和聚酯、聚甲基丙烯酸酯等胶
黏剂的偶联剂;在电线电缆行业,可用该偶联剂处理陶土填充
过氧化物交联的EPDM体系,改善消耗因子及比电感容抗
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
本产品适用于各种复杂形状、所有密度的聚乙烯和共聚物,适
用于较大的加工工艺宽容度、填充的复合材料等,具有较高的
使用温度,优异的抗压力裂解性、记忆性、耐磨性和抗冲击性;
可接枝到聚合物主链从而改性聚乙烯和其它聚合物,令其侧链
带有本品酯基,作为温水交联的活性点。已接枝的聚乙烯可制
成型产品,如电缆护套和绝缘、管材或其他挤出和模压制品等
四乙氧基硅烷 本产品主要用于制造耐化学品涂料和耐热涂料,有机硅溶剂以
及精密铸造粘结剂,是有机硅橡胶的交链剂;用于天然石材或
其他建筑材料,可形成硅溶胶类似无机物质(SiO2),以增强基
材强度;可以改进其他树脂的性能,也是制造硅高分子化合物
的原料;可聚合反应成有机硅树脂用于清漆或其它表面改性剂,
也是溶胶-凝胶反应中间体
乙烯基三氯硅烷
本产品是合成多种乙烯基系有机硅偶联剂的重要原料;可用于
含氯树脂(如聚氯乙烯等)的改性,或与含氯单体共聚;可用
作玻璃纤维表面处理剂和增强塑料层压品的处理剂,以提高制
品的机械强度和耐热、防湿性能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销售模式
公司设置销售中心,下设内销部、外销部及运营部,内销部和外销部开展相关产品销售工作,运营部主要负责客户、订单和市场等相关信息管理工作。公司在保证老客户稳定合作的同时,通过行业会议、行业展会、客户拜访、客户介绍等方式进行产品推广和新客户开发。
公司的产品销售采取直销模式,公司直销客户分为生产厂商和贸易商。公司对生产厂商和贸易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在销售政策上不区分客户类型是生产厂商还是贸易商,两者定价模式、信用政策、收入确认原则均一致。
内销销售流程为:公司与意向客户接洽、商谈合同主要条款、起草及签署合同。交货方式分为客户自行提货和公司负责运输两种模式,客户自行提货时公司直接交付客户商品;公司负责运输时,仓库开具发货通知单,仓库准备货物,向物流公司开具运输通知单,由物流公司向客户交付货物。
外销销售流程为:公司主要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客户进行询价报价,达成交易意向后,双方签署销售合同,约定采购品种、价格、数量、货款结算方式等要素,根据合同约定安排发货(主要通过海运方式),委托货代公司安排订舱、报关等事宜。
(三)发行人主要原材料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为乙醇、氯丙烯、烯丙基缩水甘油醚和硅粉等,上述主要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耗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名称 原材料 占营业成 原材料 占营业成 原材料 占营业成
耗用额 本比例 耗用额 本比例 耗用额 本比例
乙醇 8,111.27 16.93% 6,865.71 15.82% 5,484.02 16.35%
氯丙烯 6,786.94 14.17% 6,079.92 14.01% 4,292.17 12.80%
烯丙基缩 6,505.28 13.58% 6,073.61 14.00% 4,537.87 13.53%
水甘油醚
硅粉 5,786.41 12.08% 5,667.12 13.06% 4,705.17 14.03%
合计 27,189.90 56.76% 24,686.36 56.89% 19,019.23 56.70%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功能性硅烷行业具有典型的资金密集、技术密集特征,从全球范围来看,功能性硅烷供应格局相对集中,跨国公司凭借其强大的研发能力、先进的生产技术、突出的品牌优势和良好的产品性能在市场上占据优势。根据SAGSI的资料,国外主要功能性硅烷生产企业有迈图高新、赢创德固赛、陶氏、瓦克、信越化学等。
序号 公司名称 装置地址
Sistersville,WV,美国
1 MomentivePerformanceMaterials(迈图高新) Ota,GummaPrefecture 日本
Termoli 意大利
Theodore, TL, 美国
Leverkusen, 德国
2 EvonikDegussaAG(赢创德固赛) Antwerp,N.V, 比利时
山重县四日市, 日本
新加坡
Carrolton, Kentucky美国
3 Dow(陶氏) Barry,Wales英国
Ichihara日本
Burghausen, 德国
4 Wacker(瓦克)
Kempten, 德国
Matsuida, Gumma日本
5 Shinetsu(信越化学) 中国台湾
6 BIO-GEN 韩国
7 Gelest Morrisville, 美国
8 Nitrochemie 德国
截至2018年底,我国功能性硅烷有效产能达到39.79万吨/年(不含中间体),市场竞争较为充分,产量较大的主要有公司、湖北新蓝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荆州江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
国内功能性硅烷生产技术在实现早期突破后,虽然也在不断进步中,但与国外先进生产技术、采购管理、主要生产工艺、环保措施、质量监控以及后期处理等方面都有一定差距。未来我国功能性硅烷生产将继续呈现向行业内具备规模、技术、成本和产品优势的企业集中的趋势,产品附加值进一步提升,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落后同质化产能将加速退出。
五、主要资产情况(一)固定资产
1、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1,030.54 2,674.63 - 8,355.92
生产设备 14,925.96 4,508.52 - 10,417.44
运输工具 690.57 503.71 - 186.86
其他设备 857.91 526.66 - 331.24
合计 27,504.98 8,213.52 - 19,291.45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9,291.45万元。
2、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中的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序号 设备名称 取得方式 单位 数量 成新率
1 合成炉 外购 台 19 32.37%
2 反应釜 外购 台 51 60.88%
3 尾气净化回收装置 外购 套 26 71.43%
4 DCS控制系统 外购 套 12 88.61%
5 蒸馏釜 外购 台 56 51.74%
6 压缩机 外购 台 21 29.23%
7 灌装装置 外购 套 9 86.37%
8 换热器 外购 台 94 68.74%
9 冷却塔 外购 个 18 62.12%
10 制冷设备 外购 套 26 53.55%
11 储罐 外购 个 91 53.63%
12 精馏釜 外购 个 7 74.37%
13 精馏塔 外购 个 29 48.26%
14 电气设施 外购 套 23 56.83%
15 过滤装置 外购 套 8 55.37%
16 酯化塔 外购 个 16 82.43%
17 真空泵 外购 台 6 69.96%
18 检验设备 外购 台 9 71.43%
19 离心机 外购 台 5 71.54%
20 防垢器 外购 台 6 88.12%
21 加热炉 外购 套 2 92.88%
22 SIS系统 外购 套 1 93.67%
23 粗品加热器 外购 台 10 94.46%
3、房屋所有权
截至2020年3月16日,公司共有65项房屋取得权利证书,具体情况如下:序 不动产权证号码 地址 权利人 建筑面积 他项
号 (㎡) 权利
1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B03车间) 晨光新材 2,808.33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46号
2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B04车间) 晨光新材 384.40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40号
3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B07 车间 晨光新材 19.43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56号 配电房)
4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772.14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44号 达公司南边(γ-1合成车间)
5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1,827.34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42号 达公司南边(仓库)
6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车库) 晨光新材 75.60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51号
7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989.34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41号 达公司南边(成品仓库1)
8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989.34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50号 达公司南边(成品仓库2)
9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822.39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48号 达公司南边(丁类仓库)
10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固废仓库) 晨光新材 132.24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38号
11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锅炉房二) 晨光新材 259.92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62号
12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锅炉房一) 晨光新材 224.94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23号
13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884.60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34号 达公司南边(合成车间2)
14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1,144.60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59号 达公司南边(机修配电车间)
15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氯化氢控 晨光新材 43.20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53号 制室(二))
16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氯化氢控 晨光新材 43.83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39号 制室(一))
17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门卫(二))晨光新材 26.46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36号
18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门卫(一))晨光新材 39.26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55号
19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916.38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45号 达公司南边(偶联剂车间1)
20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916.38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60号 达公司南边(偶联剂车间2)
21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2,067.52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57号 达公司南边(三甲车间)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22 动产权第0004232号 达公司南边(三氯氢硅2号主车 晨光新材 3,944.92 抵押
间)
23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 晨光新材 92.30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52号 控制室二)
24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污水处理 晨光新材 41.00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54号 控制室一)
25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污水监控 晨光新材 20.06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37号 室)
26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液氯仓库 晨光新材 353.78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33号 二)
27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液氯仓库 晨光新材 332.12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31号 一)
28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1,462.23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63号 达公司南边(脂化、精馏车间)
29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951.72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47号 达公司南边(制冷制氮配电房)
30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2,835.72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43号 达公司南边(主车间)
31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903.42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64号 达公司南边(综合车间)
32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康 晨光新材 3,327.34 抵押
动产权第0004249号 达公司南边(综合楼)
33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2号门卫) 晨光新材 23.37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36号
34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3号门卫) 晨光新材 32.64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41号
35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1仓库) 晨光新材 2,632.96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48号
36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1车间) 晨光新材 1,150.73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45号
37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2仓库) 晨光新材 1,976.72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31号
38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2车间) 晨光新材 1,084.72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46号
39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3仓库) 晨光新材 965.52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32号
40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3车间) 晨光新材 1,150.73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47号
41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5 车间 晨光新材 124.44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38号 (一))
42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5 车间 晨光新材 165.64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39号 (二))
43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5 车间 晨光新材 247.74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35号 (三))
44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6车间) 晨光新材 153.17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34号
45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07车间) 晨光新材 1,289.52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33号
46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办公楼) 晨光新材 2,978.95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42号
47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固废仓库) 晨光新材 312.00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37号
48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A16 车间 晨光新材 654.84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49号 (锅炉房))
49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水池控制 晨光新材 167.20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40号 室)
50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研发楼) 晨光新材 2,686.59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43号
51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综合楼一) 晨光新材 3,356.42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44号
52 赣(2018)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综合楼二) 晨光新材 3,356.42 抵押
动产权第0000750号
53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南大道东侧A1#楼(A 晨光新材 1,492.35 无
动产权第0004261号 段、B段)
54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南大道东侧 A15#楼 晨光新材 2,974.09 无
动产权第0004235号 (A段、B段)
55 赣(2019)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内 晨光新材 735.31 抵押
动产权第0001173号
56 赣(2019)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内 晨光新材 1,087.83 抵押
动产权第0001167号
57 赣(2019)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内 晨光新材 2,189.97 抵押
动产权第0001168号
58 赣(2019)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内 晨光新材 950.40 抵押
动产权第0001169号
59 赣(2019)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内 晨光新材 2,161.35 抵押
动产权第0001170号
60 赣(2019)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内 晨光新材 986.44 抵押
动产权第0001171号
61 赣(2019)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区内 晨光新材 735.31 抵押
动产权第0001172号
62 赣(2019)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牛脚芜新 晨光新材 4,224.05 抵押
动产权第0002292号 康达公司南边)
63 丹房权证皇塘字第 皇塘镇皇塘村 江苏晨光 1,178.24 无
22001221号
64 丹房权证皇塘字第 皇塘镇皇塘村 江苏晨光 1,563.22 无
22001159号
65 丹房权证皇塘字第 皇塘镇皇塘村 江苏晨光 1,093.84 无
22003523号
注:赣(2019)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1167-0001173号、赣(2018)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0731-0000750号作为抵押物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短期借款990.00万元;赣(2017)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4223号、赣(2017)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4231号-0004234号、赣(2017)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4236号-0004257号、赣(2017)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4259号-0004260号、赣(2017)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4262-0004264号、赣(2019)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2292号作为抵押物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口支行长期借款980.00万元。
4、租赁房产
公司目前使用的部分经营场所系通过租赁取得,基本情况如下:
序 出租方 承租方 租赁地址 租赁面积 租赁合同起
号 (平方米) 止期限
1 乔颖 晨光新材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 172.84 2020.7.1至
业国际城4号1304室 2020.8.31
2 济南山红物流有 晨光新材 济南市二环北路1188号 245.00 2019.9.1至
限公司 2020.8.31
3 赖洪位 晨光新材 东莞市道滘镇昌平村扶屋水 300.00 2020.6.1至
组新村 2022.6.1
东莞市新创基智 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基路7号2 2020.4.1至
4 慧港产业园有限 晨光新材 栋209-211室 116.10 2021.3.31
公司
5 李红仙 晨光新材 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120号 107.68 2020.7.15至
11幢1单元1702室 2020.8.14
6 丁建峰 江苏晨光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嘉 409.84 2018.1.1至
业国际城4号1301室 2020.12.31
7 上海德馨置业发 晨光新材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碧波 1,047.52 2018.11.1至
展有限公司 路572弄115号12幢1-3层 2020.10.31
(二)无形资产
1、商标
截至2020年3月16日,公司持有5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如下:序 商标 注册号 类别 有效期限 商标注册人 来源
号
第1类:四氯化物; 2016年4月21日 原始
1 16046491 柔软剂;阻燃剂;防至2026年4月20日 晨光新材 取得
水浆消泡剂
第1类:四氯化物;
硅酮;硅塑料;有机
硅树脂;硅氧烷;工
业用化学品;柔软 2017年10月28日 原始
2 21128963 剂;除油漆外的水泥至2027年10月27 晨光新材 取得
防水化学品;阻燃 日
剂;防水浆消泡剂;
科学用化学制剂(非
医用、非兽医用)
第1类:四氯化物;
硅酮;硅氧烷;硅塑
料;有机硅树脂;工
业用化学品;柔软 2017年11月28日 原始
3 21499783 剂;除油漆外的水泥至2027年11月27 晨光新材 取得
防水化学品;阻燃 日
剂;防水浆消泡剂;
科学用化学制剂(非
医用、非兽医用)
第1类:除油漆外的
砖石建筑防潮化学
4 24362102 品;四氯化物;纺2018年7月14日 至 晨光新材 原始
A 织品浸渍化学品;混 2028年7月13日 取得
凝土用除油漆和油
外的保护剂;硅酮
5 24361757 第1类:四氯化物 2018年9月14日 至 晨光新材 原始
2028年9月13日 取得
2、专利
截至2020年3月16日,公司合法持有且正在使用的专利共计27项(其中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19项),具体如下: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1 一种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醇 ZL201110403466.2 发明 晨光新材 2011/12/7 2014/5/7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解工艺
2 一种三甲氧基氢硅醇解工艺 ZL201110403470.9 发明 晨光新材 2011/12/7 2014/5/28
3 一种表面含硫硅烷修饰的二 ZL201310647178.0 发明 晨光新材 2013/12/6 2015/10/28
氧化硅微球及其合成方法
利用三氯氢硅副产物四氯化
4 硅生产聚硅酸乙酯的制备工 ZL201410018619.5 发明 晨光新材 2014/1/16 2016/6/1
艺
5 3-氯丙基三烷氧基硅烷清洁 ZL201410333008.X 发明 晨光新材 2014/7/15 2016/6/1
生产方法
6 一种硅氢加成法制备封端型 ZL201310647241.0 发明 晨光新材 2013/12/6 2017/3/15
含硫硅烷偶联剂工艺
一种水相法合成双-[γ-三乙
7 氧基硅丙基]-四硫化物过程中ZL201410788439.5 发明 晨光新材 2015/4/14 2017/1/25
的废水处理方法
8 一种γ-氯氨丙基聚倍半硅氧 ZL201610524568.2 发明 晨光新材 2016/7/6 2019/2/1
烷的合成方法
9 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四硫ZL201420025168.3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4/1/16 2014/7/23
化物脱色除杂质系统
10 低压管道流体取样装置 ZL201420763702.0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4/12/9 2015/3/18
11 通气管鼓泡式乙炔气体净化 ZL201420763666.8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4/12/9 2015/4/22
装置
12 乙炔生产工艺用气水分离器 ZL201420763036.0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4/12/8 2015/4/22
13 一种四乙氧基硅烷合成尾气 ZL201420806593.6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4/12/19 2015/7/29
增压回收装置
14 一种用于合成KH-550的液氨ZL201420806190.1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4/12/19 2015/10/21
进样装置
一种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的
15 合成过程产生的副产物氯化 ZL201520342519.8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5/5/26 2015/12/16
铵的处理装置
16 氯丙基三氯硅烷连续精馏系 ZL201520597528.1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5/8/11 2015/12/2
统
17 一种双-(γ-(三乙氧基硅) ZL201720660238.6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7/6/8 2018/1/23
丙基)四硫化物分水优化装置
18 一种γ-氯丙基三氯硅烷原料 ZL201720660160.8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7/6/8 2018/1/23
合成布料装置
19 一种适用于易挥发液体灌装 ZL201720660239.0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7/6/8 2018/1/23
装置
20 一种三甲氧基含氢硅烷合成 ZL201721833072.X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7/12/25 2018/10/12
尾气洗涤装置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专利类型 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21 一种双-[γ-(三乙氧基硅)丙 ZL201721831752.8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7/12/25 2018/12/7
基] 四硫化物废水处理装置
22 用于乙炔干燥的冷冻盐水循 ZL201821890753.4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8/11/16 2019/7/9
环控温系统
23 新型电石渣脱水系统 ZL201821890761.9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8/11/16 2019/7/9
24 一种酸性气体的两级吸收装 ZL201821922221.4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8/11/21 2019/8/16
置
25 一种用于氯气与氢气燃烧反 ZL201821921511.7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8/11/21 2019/8/16
应的进气装置
26 一种用于吸收低溶度氨的装 ZL201821921513.6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8/11/21 2019/9/17
置
27 一种用于列管式冷凝器清洗 ZL201821922225.2 实用新型 晨光新材 2018/11/21 2019/11/08
的装置
3、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0年3月16日,公司拥有4宗土地,面积共计258,399.64平方米,具体情况如下:
序 权属证号 权利人 地址 总用地面积 其他权
号 (㎡) 利
赣(2017)湖口县不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1 动产权第 0004258 晨光新材 (牛脚芜新康达公司 83,424.21 抵押
号 南边)
赣(2018)湖口县不
2 动产权第 0000751 晨光新材 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164,278.03 无
号
3 丹 国 用 2007 第 江苏晨光 皇塘镇皇塘村 9,536.20 无
00152号
4 丹 国 用 2007 第 江苏晨光 皇塘镇皇塘村 1,161.20 无
00151号
注:赣(2017)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4258号作为抵押物取得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
口支行长期借款980.00万元。
(三)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特许经营权。
(四)生产经营资质
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相关生产经营资质情况如下:持证人 资质名称 主要内容 有效期/登记 颁发单位
备案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晨光新材 报关单位登记注册证书》 - 2011.12.1 九江海关
(海 关 注 册 编 码:
3604940231)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 江西出入境
晨光新材 企业备案表》(备案登记 - 2017.11.6 检验检疫局
号:3601600809)
三氯氢硅、3-氯丙基三乙
氧基硅烷、3-氯丙基三甲
氧基硅烷、正硅酸乙酯、
三甲氧基硅烷、乙烯基三
甲氧基硅烷、丙基三甲氧
基硅烷、丙基三乙氧基硅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 烷、Si-69、Si-75、聚丙基
晨光新材 号:(赣)WH安许证字 三甲氧基硅烷、乙烯基三 2018.3.26至 江西省应急
[2012]0684号) 乙氧基硅烷、聚硅酸乙酯、 2021.3.23 管理厅
甲基三甲氧基硅烷、聚甲
基三乙氧基硅烷、3-氯丙
基甲基二甲氧基硅烷、乙
烯基三(2-甲氧基乙氧基)
硅烷、丙基三氯硅烷、四
甲氧基硅烷、盐酸、四氯
化硅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 乙烯基三氯硅烷、γ-(甲
晨光新材 号:(赣)WH安许证字 基丙烯酰氧)丙基三甲氧 2019.1.18至 江西省应急
[2019]1026号) 基硅烷、氨丙基三乙氧基 2022.1.17 管理厅
硅烷
三氯硅烷、正硅酸甲酯、
盐酸、乙烯基三甲氧基硅
烷、硫磺、甲醇钠甲醇溶
液、乙醇钠乙醇溶液、硅
粉、氯、硅 烷 偶 联 剂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KH-151、丙基三氯硅烷、 2018.2.2至 江西省化学
晨光新材 (证书编号:360112103)碳化钙、3-氯丙烯、氢、 2021.2.1 品登记局
甲醇、1,4-二甲苯、硅酸四
乙酯、氢氧化钠溶液、次
氯 酸 钠 溶 液(含 有 效
氯>5%)、乙炔、氨、乙烯
基三氯硅烷、四氯化硅、
乙醇、硫氢化钠
晨光新材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苯基三甲氧基硅烷、苯基 2018.7.10至 湖口县安全
证》(赣湖危化经字 三乙氧基硅烷、乙烯基三 2021.7.9 生产监督管
持证人 资质名称 主要内容 有效期/登记 颁发单位
备案日期
[2018]020号) 乙酰氧硅烷、乙烯基三丁 理局
酮肟基硅烷、乙烯基三异
丙氧基硅烷、乙烯基三叔
丁基过氧基硅烷、n-辛基
三甲氧基硅烷、γ-氨丙基
三甲氧基硅烷、γ-脲丙基
三甲氧基硅烷、γ-巯丙基
三甲氧基硅烷、γ-巯丙基
三甲氧基硅烷、甲基三丁
酮肟基硅烷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 2018.4.19至 九江市安全
晨光新材 品生产备案证明》(编号 盐酸 2021.4.18 生产监督管
(赣)3S36040006012) 理局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2020.7.1至 九江市湖口
晨光新材 (湖环许(2020)03号) COD、 -N、 、 2020.9.30 县生态环境
局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2018.5.23至 江西省质量
晨光新材 可证》((赣G) 氯碱 2023.5.22 技术监督局
XK13-008-00004)
晨光新材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 2019.2.26 九江市商务
登记表》 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江苏晨光 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2007.3.23 镇江海关丹
(海关注册编码: 阳办事处
3218967693)
颗粒物、NOX、SO2、VOCS、
《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COD、氨氮、其他特征污
江苏晨光 (证书编号: 染物(甲醇、林格曼黑度、 2019.12.3至 镇江市生态
913211817301102950001 总氮(以 N 计) , 总磷 2022.12.2 环境局
Q) (以 P 计),pH 值,悬浮
物)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一般危化品:硅酸四乙酯、 2018.5.9至 丹阳市安全
江苏晨光 证》((苏(镇)危化经字乙烯三乙氧基硅烷、正硅 2021.5.8 生产监督管
(丹)00241)) 酸甲酯 理局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丹阳市对外
江苏晨光 登记表》 - 2018.5.30 贸易经济合
作局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一)同业竞争
1、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公司控股股东为建丰投资,实际控制人为丁建峰、虞丹鹤、丁冰、丁洁、梁秋鸿。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实际经营主要业务
三氯氢硅、盐酸、化工产品(除危化品)、高
分子材料及有机硅系列产品的研究、开发、 功能性硅烷基础原料、中间
晨光新材 生产、批发、零售、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体和成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从事商品和技术设备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售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KH-550有机硅偶联剂、KH-560有机硅偶联
剂、硅烷偶联剂 DL-602、Si-69 及其系列产
品制造,一般危化品:硅酸四乙酯、乙烯三乙 功 能 性 硅 烷( KH-560、
江苏晨光 氧基硅烷、正硅酸甲酯的销售(不得储存),KH-792和CG-602)的生产
普通货运(本公司自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和销售
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建丰投资 项目投资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未开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展其他业务
香港诺贝尔 投资与贸易 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未开
展其他业务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实业投资。(以上项目不
晨丰投资 含金融及金融证券类投资及国家有专项规定 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未开
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展其他业务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2、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今后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和保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建丰投资、实际控制人丁建峰、虞丹鹤、丁冰、丁洁、梁秋鸿向公司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内容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本公司/承诺人及本公司/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中,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公司/承诺人及本公司/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形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相同或相似业务,包括不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主要业务有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3)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今后从事新的业务领域,则本公司/承诺人及本公司/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将不在中国境内外以控股方式,或以参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的方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新的业务领域有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今后从事的新业务有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的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4)若本公司/承诺人及本公司/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出现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相同或相似的经营业务情况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有权以优先收购或委托经营的方式将相同或相似的业务集中到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
(5)承诺人承诺不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6)以上声明与承诺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此承诺为不可撤销的承诺,如因本公司/承诺人及本公司/承诺人控制的公司或其他组织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则本公司/承诺人同意向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房产租赁
单位:万元
出租方 面积 租赁用途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丁建峰 409.84平方米 办公 44.40 44.40 44.40
报告期内,丁建峰将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庐山路158号嘉业国际城4栋1301室的自有房产出租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晨光作为办公场所使用,每年租金44.40万元,租赁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租赁价格系参照同一办公楼内房产租赁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
(2)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85.92 352.30 284.59
(3)关联银行存款和利息
2018年3月,公司在湖口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收付款,报告期内,公司在湖口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及相关利息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存款发生额 501.69 2,300.00 -
湖口九银村镇银行股 存款余额 607.91 601.26 -
份有限公司
利息收入 1.69 1.00 -
2、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方采购
单位:万元
关联方 采购内容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常州皓景博睿 食品、饮料 - 21.00 -
商贸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企业常州皓景博睿商贸有限公司采购食品饮料等日用品,采购价格系根据市场价格确定,采购金额较小。
(2)关联方担保
报告期内,公司作为被担保方接受过公司实际控制人丁建峰、虞丹鹤和关联股东建丰投资、皓景博瑞、香港诺贝尔的担保,截至2018年7月末,担保已履行完毕。
单位:万元
担保方 债权人 担保金额 主合同债务 主合同债务 担保是否已经
起始日 到期日 履行完毕
丁建峰 浦发银行九江支 8,000.00 2014.3.12 2017.3.11 是
行
建丰投资、皓 九江银行湖口支
景博瑞、香港 行 5,000.00 2017.5.27 2018.5.27 是
诺贝尔
建丰投资 江西国资创业投 800.00 2013.7.26 2018.7.29 是
资管理有限公司
丁建峰 湖口县农村信用 500.00 2016.9.20 2017.9.19 是
合作联社
丁建峰、 建设银行湖口支 3,000.00 2014.3.24 2017.3.23 是
虞丹鹤 行
(3)借入关联方资金
公司因前期经营资金较为紧张,故向股东香港诺贝尔、实际控制人丁建峰借入资金用于生产经营,双方约定借款年利率为5%。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向香港诺贝尔借款情况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期初余额 - - 1,314.92
本期借入 - - -
本期汇率变动 - - -12.74
本期归还 - - 1,302.17
期末余额 - - -
当期利息 - - 23.86
单位:万元
向丁建峰借款情况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期初余额 - - 3,559.31
本期借入 - - 3,000.00
本期归还 - - 6,559.31
期末余额 - - -
当期利息 - - 103.28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已偿还所欠借款本金及利息。截至2017年6月末,公司已全部偿还所欠关联方借款本金,截至2018年10月末,公司已全部偿还所欠关联方借款利息。报告期内,除上述已披露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公司未出现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行为。
3、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 关联方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其他应付款 丁建峰 - - -
其他应付款 香港诺贝尔 - - -
应付利息 丁建峰 - - 344.72
应付利息 香港诺贝尔 - - -
4、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1月-2018年12月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等议案由全部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关联股东予以回避。
2020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1月-2019年12月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等议案由全部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关联股东予以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林爱梅、王春业、王建国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如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当时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关联交易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偶发性关联交易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不利影响。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国籍 境外永久居留权 董事任期
丁建峰 董事长 中国 无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丁冰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无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荆斌 董事 中国 无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徐国伟 董事 中国 无 2018年5月至2020年9月
林爱梅 独立董事 中国 无 2017年11月至2020年9月
王春业 独立董事 中国 无 2017年11月至2020年9月
王建国 独立董事 中国 无 2017年11月至2020年9月
丁建峰,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男,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 3211191963********,大专学历,教授级高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入选第三批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学技术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江西省“赣鄱英才555工程”领军人才,先后获得江西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江西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九江市技术发明奖、九江市科技进步奖和九江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2018 年被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授予中国氟硅行业“杰出成就奖”。曾任江苏省丹阳市皇塘彩印厂设备科科长、丹阳市兄弟寝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01年7月至2018年4月,任江苏晨光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11月至2017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丁冰,董事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男,199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811991********,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至2013年,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生物和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专业本科;2013年至2014年,美国康奈尔大学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工程专业工程硕士。2016 年被评为“九江十大杰出青年” ,2017年荣获九江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领军人才创新类人才,2019年荣获“江西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2019年荣获江西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2014年5月进入公司先后担任项目经理、厂长。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荆斌,董事。男,196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191961********,高中学历。1993年7月至2003年12月任丹阳市飞虹彩印厂业务员、厂长。2003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江苏尧塘园林绿化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3年4月至今任皓景博瑞执行董事、总经理。
徐国伟,董事。男,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811985********,本科学历。2007年11月至2016年1月任公司采购部经理,2016年1月至今任生产部经理。
林爱梅,独立董事。女,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03111966********,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9年8月至1994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助教。1995年1月至200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任会计学专业讲师。2001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春业,独立董事。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406041968********,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2年9月至2008年6月任淮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师。2008年7月至2013年8月任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教师。2013年9月至今在河海大学法学院担任教师。
王建国,独立董事。男,196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328231965********,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03年7月至2005年11月任九江学院应用化学专业讲师。2005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九江学院化学专业副教授。2014年1月至今任九江学院化学工艺专业教授。
2、监事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位 国籍 境外永久居留权 监事任期
葛利伟 监事会主席 中国 无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徐达理 监事 中国 无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孙志中 职工代表监事 中国 无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葛利伟,监事会主席。男,198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811983********,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7年9月任中彩印务有限公司信息员。2007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任公司行政部经理。2017年11月至今任总经办主任。
徐达理,监事。男,195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4201061953********,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职于武汉大学化工厂、湖北武大有机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任武汉天目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2005年6月至2007年8月任江苏晨光工程师。2007年9月至今任公司工程师。
孙志中,职工代表监事。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1911966********,中专学历。1987年8月至2005年4月任丹阳皇塘镇丹凤集团业务员。2005年5月至2010年5月任江苏晨光技术员。2010年5月至2014年9月任车间主任。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生产部副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
姓名 职位 国籍 境外永久居留权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
丁冰 总经理 中国 无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乔玉良 副总经理 中国 无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梁秋鸿 董事会秘书 中国 无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虞中奇 财务负责人 中国 无 2017年9月至2020年9月
丁冰,董事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简历参见本节“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乔玉良,副总经理。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11811970*********,中专学历。曾任丹阳市兄弟寝品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1年5月至2007年9月任江苏晨光副总经理。2007年9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梁秋鸿,董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男,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306241985********,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至2007年,浙江大学化学系化学专业本科;2007年至2014年,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有机化学专业,硕博连读。2017 年荣获九江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专业技术类人才,2019 年荣获江西省技术发明奖三等奖。2014 年 12月至今任公司研发总监。2017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虞中奇,财务总监。男,1978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3201141978********,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英国AIA国际会计师资格。2010年1月至2016年2月,先后在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聚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软件谷发展有限公司任职。2016年3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从公司及其子公司领取薪酬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公司职务 2019年领取薪酬(万元)
1 丁建峰 董事长 75.73
2 丁冰 董事、总经理 76.38
3 荆斌 董事 -
4 徐国伟 董事 45.95
5 林爱梅 独立董事 5.00
6 王春业 独立董事 5.00
7 王建国 独立董事 5.00
8 梁秋鸿 董事会秘书 59.81
9 乔玉良 副总经理 76.93
10 虞中奇 财务总监 51.11
11 葛利伟 监事会主席 25.88
12 徐达理 监事 28.64
13 孙志中 监事 22.32
除上述薪酬外,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未有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兼职情况及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间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外的其他企业的任职情况如下表: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与公司关系
香港诺贝尔 董事 股东、发起人
丁建峰 董事长 建丰投资 执行董事、总经理 控股股东
湖口九银村镇银行 董事 -
股份有限公司
丁冰 董事、总经 联悦氢能 董事 公司参股公司
理 晨丰投资 执行事务合伙人 股东、发起人
皓景博瑞 执行董事、总经理 股东、发起人
重庆阿春家企业管 监事 -
荆斌 董事 理咨询有限公司
香港诺贝尔 董事 股东、发起人
淮安市一新化工有 监事 -
限公司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 独立董事 -
股份有限公司
林爱梅 独立董事 江苏五洋停车产业 独立董事 -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矿业大学 教师 -
姓名 公司职务 兼职单位 兼职职务 与公司关系
王春业 独立董事 河海大学 教师 -
九江学院 教师 -
王建国 独立董事 九江玉泉化工科技 执行董事 -
有限公司
葛利伟 监事会主席 联悦氢能 监事 公司参股公司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建丰投资持有公司59,433,920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43.0681%,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建峰及其家庭成员虞丹鹤、丁冰、丁洁和梁秋鸿。丁建峰和虞丹鹤系夫妻关系,丁冰、丁洁系丁建峰和虞丹鹤之子女,梁秋鸿和丁洁系夫妻关系。上述五人合计控制公司 86.1755%股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九、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4,403,381.25 105,405,381.01 53,152,154.26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54,145,130.43 24,847,512.58 10,628,511.77
应收账款 86,142,015.38 53,509,698.46 53,161,959.17
应收账款融资 - - -
预付款项 4,181,447.86 3,893,077.29 797,338.48
其他应收款 122,607.95 26,168.60 -
存货 73,595,448.97 66,431,189.51 41,752,209.11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3,652,958.78 2,953,623.73 7,917,979.14
流动资产合计 326,242,990.62 257,066,651.18 167,410,151.9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192,914,541.96 146,458,687.49 150,063,415.48
在建工程 32,550,396.78 46,331,521.09 22,652,343.75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14,375,905.30 14,802,344.26 14,879,024.38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1,264,929.35 279,694.98 335,633.9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77,493.16 1,711,383.20 1,421,665.69
其他非流动资产 4,144,321.70 3,466,054.45 3,298,164.8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47,527,588.25 213,049,685.47 192,650,248.07
资产总计 573,770,578.87 470,116,336.65 360,060,400.00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0,100,000.00 8,000,000.00 2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3,600,000.00 3,696,351.00
应付账款 73,648,975.64 58,396,674.20 50,983,704.72
预收款项 4,328,598.48 4,210,109.71 2,911,151.54
合同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11,977,814.93 13,969,751.67 9,089,499.51
应交税费 7,256,797.09 3,554,254.50 5,702,512.61
其他应付款 423,121.68 399,440.43 3,880,998.68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000,000.00 - 8,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118,735,307.82 92,130,230.51 104,264,218.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8,800,000.00 23,300,000.00 44,500,000.00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8,800,000.00 23,300,000.00 44,500,000.00
负债合计 127,535,307.82 115,430,230.51 148,764,218.0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38,000,000.00 138,000,000.00 95,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69,637,999.37 69,637,999.37 75,137,999.37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319,378.70 - 63,888.56
盈余公积 28,551,589.57 16,971,225.89 3,912,717.77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209,726,303.41 130,076,880.88 37,181,576.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46,235,271.05 354,686,106.14 211,296,181.94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6,235,271.05 354,686,106.14 211,296,181.9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3,770,578.87 470,116,336.65 360,060,400.00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一、营业收入 690,228,932.20 670,563,248.82 475,090,897.98
减:营业成本 479,031,144.20 433,957,257.40 335,430,917.06
税金及附加 4,778,695.79 5,871,351.64 4,004,700.00
销售费用 32,745,768.41 30,306,580.39 26,117,628.80
管理费用 20,694,493.56 19,598,035.94 63,449,007.69
研发费用 26,666,933.56 20,077,344.19 12,046,738.70
财务费用 840,912.29 -363,700.87 5,322,373.26
其中:利息费用 816,764.76 1,694,712.68 4,020,589.12
利息收入 230,498.88 439,029.30 95,394.21
加:其他收益 12,258,011.87 2,079,468.70 3,998,824.37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18,277.78 187,490.42 234,227.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 - -
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 - -
止确认投资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3,100,357.81 - -
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 -1,579,343.57 -1,514,578.28 -1,032,270.82
列)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 10,361.29 -
列)
二、营业利润 133,167,572.66 161,879,122.26 31,920,313.85
加:营业外收入 4,277,249.11 210,000.00 74,821.09
减:营业外支出 749,876.71 5,098,645.70 4,373,105.13
三、利润总额 136,694,945.06 156,990,476.56 27,622,029.81
减:所得税费用 17,865,158.85 22,536,663.80 10,836,104.18
四、净利润 118,829,786.21 134,453,812.76 16,785,925.63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118,829,786.21 134,453,812.76 16,785,925.63
“-”号填列)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8,829,786.21 134,453,812.76 16,785,925.63
(净亏损以“-”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 - -
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 - -
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 - -
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 - -
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
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 - -
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 - -
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 - - -
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 - - -
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6.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8,829,786.21 134,453,812.76 16,785,925.6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118,829,786.21 134,453,812.76 16,785,925.63
收益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 - -
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03,261,537.23 320,179,287.95 230,225,764.79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606,782.56 6,437,774.92 7,365,928.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4,868,319.79 326,617,062.87 237,591,692.8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3,986,660.71 44,068,561.31 34,678,296.8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4,307,603.51 58,603,550.27 44,422,169.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1,764,211.66 44,620,017.91 27,434,387.5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2,207,554.79 45,056,379.54 33,092,583.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2,266,030.67 192,348,509.03 139,627,436.9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602,289.12 134,268,553.84 97,964,255.8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8,277.78 187,490.42 234,227.8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16.46 1,485.44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 - -
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53,000,000.00 54,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118,277.78 53,187,506.88 54,235,713.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62,827,485.08 50,412,841.44 34,306,492.47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 - -
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00,000.00 47,000,000.00 54,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2,827,485.08 97,412,841.44 88,306,492.4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709,207.30 -44,225,334.56 -34,070,779.2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500,000.00 1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 - -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9,900,000.00 10,000,000.00 94,8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9,900,000.00 47,500,000.00 134,8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1,300,000.00 51,200,000.00 73,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28,431,325.74 33,692,525.10 4,832,072.15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 - -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78,614,826.1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731,325.74 84,892,525.10 156,946,898.2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831,325.74 -37,392,525.10 -22,146,898.2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18,883.28 -352,156.21 -431,923.99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157,127.20 52,298,537.97 41,314,654.3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3,602,516.73 51,303,978.76 9,989,324.3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3,445,389.53 103,602,516.73 51,303,978.76
(二)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4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 1,570.80 228.95 405.88
政府补助除外)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 - - -
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11.83 18.75 23.42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7.74 -509.86 -435.8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4,497.04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影响利润总额) 1,590.37 -261.13 -4,503.57
项目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减:所得税影响数 239.25 -36.44 -0.7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影响净利润) 1,351.11 -224.69 -4,502.84
其中:影响少数股东损益 - - -
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合计 1,351.11 -224.69 -4,502.84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流动比率(倍) 2.75 2.79 1.61
速动比率(倍) 2.13 2.07 1.21
资产负债率(合并) 22.23% 24.55% 41.3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21.44% 22.17% 39.06%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占净资产比例 0.04% 0.07% 0.00%
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 2018年 2017年
存货周转率(次) 6.72 7.89 8.6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9.18 11.75 8.0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5,713.08 17,575.48 4,827.70
利息保障倍数(倍) 168.36 93.64 7.8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元) 0.60 0.97 1.0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7 0.38 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9.84% 49.01% 9.5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6.45% 49.82% 35.17%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6 1.00 0.1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6 1.00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 0.76 1.02 0.4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元) 0.76 1.02 0.47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财务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功能性硅烷业务快速发展,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相应公司资产总额逐年稳步增长,2019年末资产总额较2017年末增长21,371.02万元,增幅为59.35%。
从资产结构来看,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总体呈上升态势,从2017年末的46.50%增加到2019年末的56.86%,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则总体呈下降态势,从2017年末的53.50%下降到2019年末的43.14%,主要系货币资金、存货、应收账款、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等主要资产科目结构变动所致,其中:(1)报告期内功能性硅烷行业景气度较高,公司产品销售情况良好,现金获取能力较强,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从2017年末的14.76%上升至2019年末的18.20%;(2)公司产品市场需求良好,销售规模扩大,客户订单增加,为保证及时足额供货,公司增加了存货的库存量,存货占总资产的比重从2017年末的11.60%上升至2019年末的12.83%;(3)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收入逐年增长,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金额逐年增加,占总资产的比重由2017年末的17.72%上升至2019年末的24.45%;(4)公司不断延伸功能性硅烷产业链,提高工艺和装置水平,丰富产品结构,报告期内实施了较多的技改工程。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合计自2017年末的17,271.58万元增加到2019年末的22,546.49万元,增幅为30.54%,但其合计占总资产比例从2017年末的47.97%下降至2019年末的39.30%。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结构变化与生产经营情况保持一致。
2、盈利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功能性硅烷主营业务收入。2017 年、2018年和 2019 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7,502.45 万元、67,056.06 万元和69,018.83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9.99%、100.00%和99.99%,主营业务突出。
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7年增长41.16%,主要原因系:①随着安全、环保政策的持续收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功能性硅烷行业供需格局得到了有效改善,产品市场价格上升;②公司功能性硅烷中间体和终端产品陆续投产,产业链进一步延伸,扩大了公司收入来源;③凭借良好的产品品质和稳定的供货能力,公司在业界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国内客户数量持续增加;④由于公司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境外客户认可度不断提升,境外收入大幅增加。
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较2018年增长2.93%,主要原因系:①行业集中度提高、有效供给偏紧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叠加导致功能性硅烷行业出现阶段性供需紧张,公司产品价格自2017年三季度始快速上升并持续至2018年,2019年则呈现高位回调特征,公司主要产品中除CG-150外,其余KH-550、CG-202、KH-560、CG-Si69、KH-570、CG-171、CG-502等7个产品的销售均价较2018年呈现一定幅度下降;②受到中美经贸摩擦加征关税的影响,2019 年公司实现外销收入12,913.12万元,较2018年减少5,722.67万元,降幅为30.71%;③公司在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和主要产品市场价格较为低迷的不利情形下,全力开拓国内市场,在与既有主要客户稳定合作关系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致力于以产品赢得市场,成效较为显著,内销增长较大。
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综合毛利率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均分别为29.40%、35.28%和30.60%。2018年毛利率较2017年上升5.88个百分点,2019年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4.68个百分点。
2018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7年上升5.8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随着安全、环保政策的持续收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功能性硅烷行业供需格局得到了有效改善,公司主要产品产销两旺,销售单价延续2017年三季度以来的涨势并持续处于高位;②2018年7月以来美国多次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在动议加征关税至正式实施前,境外客户预期采购成本上升从而增加采购量,且公司加大在其他境外地区的市场拓展力度,成效较为显著。2018 年公司外销收入18,635.79万元,较2017年的7,899.82万元上升135.90%,而外销业务毛利率相对较高;③前期公司实施了较多的新建和技改工程(如三氯氢硅尾气处理、工艺管道技改等工程),提高了生产自动化水平,优化了工艺流程和装置布局,提升了生产效率,产品单耗有所降低;④2018年CG-171投入量产,2017年量产的KH-570和CG-150市场认可度较高,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产品结构丰富,循环生产优势和规模效应得到更加充分体现。
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8年下降4.6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①受中美经贸摩擦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功能性硅烷行业市场需求有所波动,前期价格上涨较多,2019 年以来产品价格呈现高位回调特征,公司主要产品中除CG-150销售单价略微上升外,其余主要产品销售单价均呈现一定幅度下降趋势;②产品价格降幅大于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幅度;③外销业务毛利率较高,2019年外销收入为12,913.12万元,较2018年下降30.71%,其中向美国市场销售额为896.37万元,较2018年减少4,574.03万元,下降幅度为83.61%。外销业务下降较多拉低了当期公司毛利率水平。
KH-550的毛利率报告期内均高于平均毛利率,该产品为公司核心产品,工艺成熟稳定,市场认可度较高,竞争优势较为明显,故报告期内毛利率一直较高。
CG-202的毛利率报告期内略高于平均毛利率,该产品为公司主要产品,工艺稳定,2019 年受到中美经贸摩擦影响导致产品价格走低,进而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KH-560的毛利率报告期内低于平均毛利率,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该产品的原材料烯丙基缩水甘油醚价格相较于其他产品原材料价格偏高,单位成本较高。
CG-Si69的毛利率2017年略低于平均毛利率,2018年和2019年高于平均毛利率,该产品亦为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化系受下游橡胶助剂行业供需变化和生产工序较长等因素影响所致。
CG-502的毛利率报告期内低于平均毛利率,主要原因系:该产品的工序较少,产品附加值相对不高,故产品售价偏低,导致毛利率偏低。
CG-150的毛利率2017年和2019年均高于平均毛利率,2018年和平均毛利率基本持平,主要系该产品于2017年量产后,由于市场认可度较高,其定价和毛利率水平一直较高。
3、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其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比例分别为96.90%、98.03%和93.35%。
2017年和2018年,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快速扩张,收入快速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也随之快速增长,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超过净利润,表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获取能力较强。
2019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8,260.23 万元,同比减少 5,166.63万元,降幅为 38.48%,主要原因系:①受中美经贸摩擦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功能性硅烷行业2019年市场需求有所波动,总体呈现产品价格高位回调和外销减少的特征,公司在不利的市场环境下通过大力拓展国内市场成效较为显著,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93%,且受下半年市场需求回升影响,2019年下半年销售收入同比增加3,322.26万元,部分四季度实现的销售尚处于信用账期内,上述因素使得2019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同比增长3,521.34万元,2019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1,691.78万元;②市场预期变差导致公司供应商持有现金意愿更强、接受票据付款意愿更低,2019 年公司应收票据背书转让额同比减少1,899.42万元,2019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991.81万元;③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员工人数增加,薪酬支出增加,2019年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570.4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支出主要为扩大生产规模及老设备更新改造而进行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投资。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07.08万元、-4,422.53万元和-6,270.92万元。主要系: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生产线扩建与技术改造等项目导致公司发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累计流出14,754.68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适度扩大生产规模的基础上,对到期债务进行偿还,控制新增贷款的金额,有效降低生产经营的杠杆比例,减少公司的财务风险。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14.69万元、-3,739.25万元和-2,983.13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筹资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系公司偿还债务及利润分配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大于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所致。
(六)股利分配政策
1、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公司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和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的前提下,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2、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2017年5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未分配利润4,304.2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2017年5月18日,晨光有限召开董事会,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补增 339.07 万元未分配利润用于消除前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时注册资本币种汇率折算差异。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9,5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3元(含税),共分配2,850.00万元现金。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3,8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共分配2,760.00万元现金。
3、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为了保证上市前后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内容,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持续经营,执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应当充分考虑监事和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
(3)利润分配条件
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公司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现金分红条件、比例及期间间隔
公司当年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现金分红的比例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合并报表口径)的15%。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本项所称“重大资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12个月内存在以下情形: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且超过5,000万元的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上述资产价值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因素,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6)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决策程序
①董事会负责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议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②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③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④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特点、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有必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8)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江苏晨光,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江苏晨光偶联剂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81730110295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国华
成立日期 2001年7月12日
注册资本 518万元
实收资本 518万元
登记机关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丹阳市皇塘镇皇塘村
KH-550有机硅偶联剂、KH-560有机硅偶联剂、硅烷偶联剂DL-602、
Si-69及其系列产品制造,一般危化品:硅酸四乙酯、乙烯三乙氧基
经营范围 硅烷、正硅酸甲酯的销售(不得储存),普通货运(本公司自用),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KH-560、CG-602、KH-792等硅烷偶联剂的生产与销售
股权结构 晨光新材持有100%股权
江苏晨光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已经苏亚金诚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12.31/2019年
总资产 6,131.64
净资产 2,407.63
净利润 308.62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概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第十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2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拟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4,6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使用 建设期 实施主体
(万元) 量(万元)
1 年产 6.5 万吨有机硅新材 61,870.00 43,600.00 24个月 晨光新材
料技改扩能项目
2 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 6,911.77 3,900.00 18个月 晨光新材
发中心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11,388.61 8,513.27 - 晨光新材
合计 80,170.38 56,013.27 - -
上述项目1和项目2的备案和环评批复情况如下: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文件 项目环评文件
1 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 湖工信投备[2019]4号 九环评字[2019]9号
扩能项目
2 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 湖工信投备[2019]14号 湖环评[2019]21号
心建设项目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低于计划金额,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公司将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等自筹方式解决。
(二)募集资金对发行人经营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经营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将新增2个中间体、8个功能性硅烷成品以及产业链上游原材料硅粉和烯丙基缩水甘油醚的生产,产品种类更加丰富,循环生产体系更加充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更加高效,功能性硅烷产业链进一步横向和纵向延伸。同时,通过实施功能性硅烷开发与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平台,开展产品行业应用研究,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业务规模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1)对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和资产负债率的影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4,623.53万元,每股净资产为3.23元,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口径)为22.23%。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总额和每股净资产都将大幅增加。同时也将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2)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由于净资产在短期内迅速扩张,但募集资金到位到产生效益需一定时间,在此之前,资产规模上升、折旧增加,短期内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难以实现同步增长,使得短期内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但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业务规模的扩大将产生良好的利润和现金流,净资产收益率稳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九、特别风险提示”所述风险因素外,公司还面临其他风险因素如下:
(一)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为危险化学品,且部分工序存在高温或高压生产环境,存在一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安全生产制度,购建了安全生产设施,在生产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生产经验,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虽然公司一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但如果员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温度、浓度及压力等指标不符合生产工艺控制指标,或者因设备老化失修,可能会发生安全事故,从而对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公司通过装置与技术工艺改进有效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加大环保设施投资用于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治理,使生产过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随着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收紧,环境保护标准日趋提高,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环保压力。从长远来看,环保标准的提高,有利于淘汰落后的化工企业,有利于安全、环保的化工企业的发展,但短期内会加大公司的经营成本。因此,公司面临环境保护风险。
(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产品出口收入分别为 7,899.82 万元、18,635.79万元和12,913.12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63%、27.79%和18.71%,2019年公司产品出口收入较2018年下降30.71%。公司的境外客户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东亚等区域。2018 年以来,美国多次宣布对中国商品加征进口关税,其公布的征税清单中包括公司所生产的功能性硅烷产品。若中国未来与美国的贸易摩擦升级或与其他国家产生贸易摩擦,并直接涉及公司出口的主要产品,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按 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年11月15日,公司获江西省科学技术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税务局、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636000334),有效期三年。2019年12月2日,公司再次申请并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获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GR201936000083),有效期三年。
如果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取消或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将无法持续获得该税收优惠,公司的经营业绩会受到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2017年末、2018年末和2019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5,657.10万元、5,754.26 万元和 9,275.60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3.79%、22.38%和28.4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信用良好,应收账款回款较快,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分别为8.03次、11.75次和9.18次。但若主要客户财务状况恶化导致不能按时回款或不能回款,将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主要用于“年产6.5万吨有机硅新材料技改扩能项目”,虽然公司前期已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对其经济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认为该项目投资收益良好、切实可行,但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历史和当前市场环境、产业政策以及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作出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技术进步、设备购置成本变动、产品市场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募集资金项目未能按期实施、实际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从而使得项目实际收益低于预期。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收益存在低于预期的风险。
(七)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35.17%、49.82%和26.45%。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净资产规模为44,623.53万元,本次发行成功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益常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在此期间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大幅提高,公司将存在净资产收益率水平下降的风险。
(八)规模快速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将进一步扩张,在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运营管理、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司需要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管理体系和制度,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公司存在现有管理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未来公司快速扩张的可能性。
(九)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建峰及其家庭成员虞丹鹤、丁冰、丁洁和梁秋鸿等五人,上述五人合计控制公司 86.1755%股份,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本次发行后,丁建峰、虞丹鹤、丁冰、丁洁和梁秋鸿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如果在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通过行使表决权对本公司的重大经营、人事决策等施加不当影响,存在使其他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
(十)汇率波动风险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产品出口收入分别为 7,899.82 万元、18,635.79万元和12,913.12万元。公司出口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因此汇率波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失分别为 121.47万元、-172.97万元和5.12万元。随着汇率市场的全球性震荡,未来汇率的波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十一)不可抗力产生的风险
地震、台风、雷击、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公共卫生等突发性事件会对公司的财产、人员造成损害,并可能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二、重大合同(一)销售合同截至2020年2月15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合同标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如下:
序号 买方 签订时间 标的物 金额
1 耀禾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020.1.17 CG-202 107.50万美元
2 NEXENTIRECOPROATION 2020.1.7 CG-Si69 32.38万美元
3 WEIDONGINTERNATIONAL 2019.11.28 KH-550 30.35万美元
GROUPLTD.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20年2月15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要合同(合同标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如下:
序号 卖方 签订时间 标的物 金额
1 赛得利(九江)纤维有限公司 2018 年 6 月 蒸汽 框架合同
12日
2 江西华泽建设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土建、安装、装 1,248.00
28日 修等 万元
2019 年 3 月 采购蒸馏釜、计 272.00
3 丹阳同泰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25日 量罐、反应釜等 万元
设备
4 开化方元硅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2 月 金属硅粉 259.38
14日 万元
(三)借款合同
截至2020年2月15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借款合同如下:序号 贷款人 期限 金额 利率 合同有效期 抵押担保情况
(万元)
浮动利率(贷
款实际发放日
的前一日日终
上海浦东发 全国银行间同 房产抵押/江苏
1 展银行股份 6个月 990.00 业拆借中心公 2019.12.24- 晨光偶联剂有
有限公司九 布的一年期的 2020.06.23 限公司担保
江分行 贷款市场报价
利 率
LPR+20BPS计
算)
中国建设银 浮动利率(LPR
2 行股份有限 36个月 980.00 加60个基点, 2019.12.23- 公司土地、房
公司湖口支 每12个月调整 2022.12.22 产抵押
行 一次)
(四)抵押合同
截至2020年2月15日,公司正在履行的抵押合同如下:抵押人 抵押权人 抵押标的及他项权证号 主债务最高 合同名称 主债务
额(万元) 及编号 形成期间
上海浦东 房产:赣(2019)湖口县不动产
晨光 发展银行 权第 0001167-0001173 号、赣 ZD4601201 2019.12.09
新材 股份有限 (2018)湖口县不动产权第 7,800 900000021 -2022.12.0
公司九江 0000731-0000750号 8
分行
土地:赣(2017)湖口县不动产
权第0004258号
房产:赣(2017)湖口县不动产
权第0004223号、赣(2017)湖
中国建设 口县不动产权第 0004231 号 HTC360641 2019.11.01
晨光 银行股份 -0004234号、赣(2017)湖口县 6,300 000ZGDB2 -2025.12.3
新材 有限公司 不动产权第0004236号-0004257 01900005 1
湖口支行 号、赣(2017)湖口县不动产权
第 0004259 号-0004260 号、赣
( 2017)湖口县不动产权第
0004262-0004264号、赣(2019)
湖口县不动产权第0002292号
(五)保荐协议、承销协议
本公司与国元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聘请国元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三、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四、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无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发行人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丁建峰
住所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1 联系电话 0792-7183888
传真 0792-3661222
联系人 梁秋鸿、葛利伟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俞仕新
住所 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
联系电话 021-68869015
2 传真 021-68889165
保荐代表人 黄诚、甘宁
项目协办人 林增进
项目组成员 李峻、汪皓斯、段成钢、吕哲年、李亮杰
会计师事务所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单位负责人 詹从才
住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2楼
3 联系电话 025-83235003
传真 025-83235046
经办会计师 周家文、陈佳莉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郭斌
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18号港陆广场2703室
4 联系电话 021-60452660
传真 021-61701189
经办律师 王元、陈婕
评估机构 江苏华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5 法定代表人 胡兵
住所 南京市云南路31-1号苏建大厦22层
联系电话 025-83235010
传真 025-84410423
经办资产评估师 谢英朗、曹存山
股票登记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6 电话 021-58708888
传真 021-58899400
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7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4868
收款银行 安徽省工商银行合肥市四牌楼支行
8 户名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 1302010129027337785
二、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重要日期
发行安排 日期
询价推介日期 2020年7月17日
定价公告刊登日期 2020年7月22日
申购日期 2020年7月23日
缴款日期 2020年7月27日
股票上市日期 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九)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文件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09:30-11:30 下午:13:30-16:30
三、文件查阅地址
(一)发行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
电话:0792-7183888
传真:0792-3661222
联系人:梁秋鸿 葛利伟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梅山路18号
电话: 021-68869015
传真: 021-68889165
联系人:林增进、黄诚、甘宁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盖章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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