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 证券简称:全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83
债券代码:113578 债券简称:全筑转债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概述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2020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201706),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二、撤回原因
鉴于目前国家政策及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沟通,拟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需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
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的议案》,同意向中国证监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此次撤回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程序
2020年7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经营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
五、独立董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以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主要是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以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是公司综合考虑未来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材料。
四、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以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是综合各方面因素的审慎决策。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本次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9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