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通信:独立董事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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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作为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在审阅相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的25人主动提出辞职,1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根据公司《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四章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将被取消激励资格,已授予上述26人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82,000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24人因2019年度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要求,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其获授限制性股票中已确认第一期不可解锁部分合计74,273股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我们同意公司按照上述原因回购并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共持有的856,273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3.01元/股,其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系依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胡华夏 余明桂 岳琴舫 田志龙
    
    二O二O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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