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6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签署线上平台推广销售项目委托运营协议书
暨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营销服务协议暨战略框架协议,协议为期三年,履行的
持续性取决于推广销售的效果,如果效果未达预期,有可能调整或提前终止,具
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合同期限内,预计销售额1.5亿元人民币,推广费投入上限4,500
万元人民币;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协议预计销售额1.5亿元人民币是3年协议期内双方的销售目标,具
体实际销售结果取决于市场营销推广效果,存在无法实现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线上平台推广销售项目委托
运营协议书暨战略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天马食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马食品”)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元隆雅图”)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
签署《鳗鲡堂线上平台推广销售项目委托运营协议书》和《鳗鲡堂-上海谦玛销
售+框架委托协议书》,双方将就新媒体营销的电商代运营服务开展全方位合作。
协议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协议签署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515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孙震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06-01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谦玛网络总资产为136,877,258,93元,净资产为 76,478,461.79 元,营业收入为 310,866,328.63 元,营业利润为48,083,315.17元,净利润为45,034,856.22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谦玛网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谦玛网络是上市公司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2878)的控股子公司,是一家全方位的新媒体品牌整合营销机构,致力于打造
国内顶尖的新零售生态服务平台,以新媒体为基因,平台化整合流量、产品、内
容、销售为一体,通过有效的创意+流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营销解决方案,帮助
企业利用新媒体,传播企业品牌理念,连接消费者,提升产品销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福建天马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一)协议内容
天马食品与谦玛网络本次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鳗鲡堂全线产品天猫旗舰店销售及品牌推广。
2、服务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3、谦玛网络负责鳗鲡堂全线产品天猫旗舰店销售及品牌推广,工作内容包
括:
(1)鳗鲡堂年度品牌规划;
(2)鳗鲡堂天猫店旗舰店运营及推广;
(3)鳗鲡堂年度数字媒体运营及推广,包含但不限于抖音及快手;
(4)鳗鲡堂产品图、详情页等创意与设计;
(5)鳗鲡堂产品视频拍摄及制作;
(6)谦玛网络每月按照工作计划推进项目执行,依据本协议约定的销售目
标,按时完成销售任务,完成工作数据的统计并按时向甲方交付。
4、谦玛网络工作目标和天马食品费用投入如下:
(1)合同期限内,预计销售额1.5亿元人民币;
(2)合同期限内,天马食品推广费投入上限4,500万元人民币。
(二)合作期限
1、本协议执行期限为三年。
2、合同期限内,完成 1.5 亿元人民币销售额,合同期满后,将优先续签 2
年合同。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天马食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专业从事鳗鱼、鲭鱼等高档水产品及鸡鸭禽
类的鲜品和熟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供应商,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食品品
牌。谦玛网络是一家全方位的新媒体品牌整合营销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将为天马
食品提供基于新媒体营销的电商代运营服务,能够为天马食品提供精准的营销投
放策略,能够有效提升“鳗鲡堂”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通过电商直接转化
销售,能有效促进公司食品板块销售和市场开拓力度,从而推进公司做国内鳗鱼
食品第一品牌目标的达成。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期三年,履行的持续性取决于推广销售的效果,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推广费投入上限占预计销售额的比率较大,存在推广销售或利润目标不达预期的可能,如果效果未达预期,有可能调整或提前终止。
2、本协议合同期限内,预计销售额1.5亿元人民币,推广费投入上限4,500
万元人民币;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预计销售额1.5亿元人民币是3年协议期内双方的销售目标,具体实际销售结果取决于市场营销推广效果,存在无法实现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后续合作事项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鳗鲡堂线上平台推广销售项目委托运营协议书》;
3、《鳗鲡堂-上海谦玛销售+框架委托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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