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马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线上平台推广销售项目委托运营协议书暨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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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简称:天马科技 股票代码:603668 公告编号:2020-062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签署线上平台推广销售项目委托运营协议书
    
    暨战略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营销服务协议暨战略框架协议,协议为期三年,履行的
    持续性取决于推广销售的效果,如果效果未达预期,有可能调整或提前终止,具
    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协议合同期限内,预计销售额1.5亿元人民币,推广费投入上限4,500
    万元人民币;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协议预计销售额1.5亿元人民币是3年协议期内双方的销售目标,具
    体实际销售结果取决于市场营销推广效果,存在无法实现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8日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线上平台推广销售项目委托
    运营协议书暨战略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天马食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天马食品”)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元隆雅图”)控股子公司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谦玛网络”)
    签署《鳗鲡堂线上平台推广销售项目委托运营协议书》和《鳗鲡堂-上海谦玛销
    售+框架委托协议书》,双方将就新媒体营销的电商代运营服务开展全方位合作。
    
    
    协议对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协议签署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银翔路515号903室
    
    法定代表人:孙震
    
    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06-01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组织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创意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谦玛网络总资产为136,877,258,93元,净资产为 76,478,461.79 元,营业收入为 310,866,328.63 元,营业利润为48,083,315.17元,净利润为45,034,856.22元,上述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谦玛网络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谦玛网络是上市公司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002878)的控股子公司,是一家全方位的新媒体品牌整合营销机构,致力于打造
    国内顶尖的新零售生态服务平台,以新媒体为基因,平台化整合流量、产品、内
    容、销售为一体,通过有效的创意+流量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营销解决方案,帮助
    企业利用新媒体,传播企业品牌理念,连接消费者,提升产品销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福建天马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上海谦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一)协议内容
        天马食品与谦玛网络本次签署的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鳗鲡堂全线产品天猫旗舰店销售及品牌推广。
        2、服务时间: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3、谦玛网络负责鳗鲡堂全线产品天猫旗舰店销售及品牌推广,工作内容包
    括:
        (1)鳗鲡堂年度品牌规划;
        (2)鳗鲡堂天猫店旗舰店运营及推广;
        (3)鳗鲡堂年度数字媒体运营及推广,包含但不限于抖音及快手;
        (4)鳗鲡堂产品图、详情页等创意与设计;
        (5)鳗鲡堂产品视频拍摄及制作;
        (6)谦玛网络每月按照工作计划推进项目执行,依据本协议约定的销售目
    标,按时完成销售任务,完成工作数据的统计并按时向甲方交付。
        4、谦玛网络工作目标和天马食品费用投入如下:
        (1)合同期限内,预计销售额1.5亿元人民币;
        (2)合同期限内,天马食品推广费投入上限4,500万元人民币。
        (二)合作期限
        1、本协议执行期限为三年。
        2、合同期限内,完成 1.5 亿元人民币销售额,合同期满后,将优先续签 2
    年合同。
    
    
    四、协议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天马食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是专业从事鳗鱼、鲭鱼等高档水产品及鸡鸭禽
    类的鲜品和熟食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一体化供应商,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食品品
    牌。谦玛网络是一家全方位的新媒体品牌整合营销机构,本协议签署后将为天马
    食品提供基于新媒体营销的电商代运营服务,能够为天马食品提供精准的营销投
    放策略,能够有效提升“鳗鲡堂”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通过电商直接转化
    销售,能有效促进公司食品板块销售和市场开拓力度,从而推进公司做国内鳗鱼
    食品第一品牌目标的达成。
    
    
    五、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期三年,履行的持续性取决于推广销售的效果,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推广费投入上限占预计销售额的比率较大,存在推广销售或利润目标不达预期的可能,如果效果未达预期,有可能调整或提前终止。
    
        2、本协议合同期限内,预计销售额1.5亿元人民币,推广费投入上限4,500
    万元人民币;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2020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本协议预计销售额1.5亿元人民币是3年协议期内双方的销售目标,具体实际销售结果取决于市场营销推广效果,存在无法实现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后续合作事项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鳗鲡堂线上平台推广销售项目委托运营协议书》;
    
    3、《鳗鲡堂-上海谦玛销售+框架委托协议书》。
    
    特此公告。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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