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以下简称“小商品城”)于2020年7月8日送达的《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本单位作为小商品城的实际控制人,经认真核实,现回复如下:
截至本问询函签署之日,除小商品城已公告事项外,本单位不存在影响小商品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小商品城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小商品城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本单位不存在买卖小商品城股票的行为。
特此回复。
义乌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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