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九洲药业
股票代码:603456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商务中心6-7幢102号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10楼
一致行动人: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商务中心6-7幢102号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10楼
一致行动人:罗月芳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10楼
一致行动人:花莉蓉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一致行动人:林辉潞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沙路99号
一致行动人:何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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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507号台州国际商务广场10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〇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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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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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
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8第三节 权益变动(持股)的目的...........................................................................9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9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9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10
二、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13
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13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5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1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5第七节 备查文件.....................................................................................................16
一、备查文件......................................................................................................16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16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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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中贝集团
一致行动人 指 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罗月芳、花莉蓉、林辉潞、
何利民
九洲药业、上市公司 指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期可交换债券 指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二期)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的九
洲药业股份数量减少比例超过5%的行为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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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公司名称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 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商务中心6-7幢102号
法定代表人 花轩德
注册资本 14,380万元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704676826Q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花轩德55%、花莉蓉22.50%、花晓慧22.50%
经营期限 1989年7月21日至长期
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研究
开发、科技信息咨询;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
经营范围 毒品)、电子设备、化工机械制造;机械设备、仪器仪表、
五金、交电、钢材、建筑材料、日用百货、轻纺原料、燃
料油、初级农产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 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 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商务中心6-7幢102号
法定代表人 花轩德
注册资本 700万元
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1002692357341R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90%、花轩德10%
经营期限 2009年7月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罗月芳姓名 罗月芳
住所 台州市椒江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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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花莉蓉姓名 花莉蓉
住所 台州市椒江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4、林辉潞姓名 林辉潞
住所 台州市椒江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5、何利民姓名 何利民
住所 台州市椒江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序 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公司任职/其他公
姓名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号 别 或地区居留权 司兼职情况
1 花轩德 男 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
2 花莉蓉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九洲药业董事长
3 花晓慧 女 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
4 李新华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
5 何利民 男 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
2、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序 性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在公司任职/其他
姓名 职务 国籍 居住地
号 别 或地区居留权 公司兼职情况
1 花轩德 男 执行董事 中国 中国 否 /
2 梅义将 男 监事 中国 中国 否 九洲药业副总经理
3 花晓慧 女 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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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为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罗月芳、花莉蓉、林辉潞、何利民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属于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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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持股)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由于以下三种情形导致: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股减少;
2、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上市公司股本发生变化,从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占比被动变化;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导致权益发生变动。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计划在未来十二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已拥有九洲药业权益之股份。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发生增加或继续减少九洲药业权益的行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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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导致股份变动情况
2019年12月25日,“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完成发行,债券简称“19九02EB”,债券代码“137096.SH”,发行规模为3.5亿元,本期债券的期限为3年期,换股期限自二期可交债发行结束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二期可交债摘牌日前1个交易日止(如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根据《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本期债券将于2020年6月29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0年6月29日起至2022年12月23日止。
截至2020年7月3日,本期可交换债券换股全部完成。中贝集团本期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合计换股24,822,689股,本次换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901%。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变动情况
2018年4月13日,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含“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8股”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447,846,206股升至806,123,17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由256,873,680股升至462,372,62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仍为57.3576%。
2018年7月10日至7月17日,花莉蓉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78,760股。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2018-06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后,合计持有公司为465,251,38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升至57.7147%。
2018年7月30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62,000 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806,123,171股变更为805,961,171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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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上升至
57.7263%。
2018年8月21日至10月9日,花莉蓉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496,000股,林辉潞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648,160股。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79、2018-089)、《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0,395,54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升至58.3645%。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2,000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805,961,171股变更为805,889,171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上升至58.3698%。
2019年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截止2019年1月3日增持股份计划时间即将届满,花莉蓉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8,090,260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71,111,04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上升至58.4585%。
2019年10月18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226,800 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805,889,171股变更为805,662,371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上升至58.4750%。
2020年3月5日、2020年3月6日,一致行动人罗月芳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15,513,7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55,597,34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56.5494%。
2020年5月15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贝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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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进入换股期,截至2020年5月26日,上述可交换
公司债券已全部完成换股,相应中贝集团减持九洲药业股份10,830,323股。本次
换股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
444,767,021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为55.2051%。
2020年6月15日,公司完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354,400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805,662,371股变更为803,307,971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被动上升至55.3669%。
2020年6月29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贝集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进入换股期,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全部完成换股,相应中贝集团减持九洲药业股份24,822,689股。本次换股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19,944,3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下降至52.2769%。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56,873,68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数为57.357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19,944,332股,占公司总股本数的52.2769%,合计持股比例减少5.0807%。
本次权益变动前(注1) 本次权益变动后(注2)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浙江中贝九洲集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77,317,680 39.5934% 283,518,812 35.2939%
团有限公司
罗月芳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5,080,000 5.6001% 29,630,300 3.6885%
台州市歌德投资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547,600 5.0347% 40,585,680 5.0523%
有限公司
花莉蓉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3,230,000 2.9541% 31,904,260 3.9716%
林辉潞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349,200 2.0876% 17,476,720 2.1756%
何利民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9,349,200 2.0876% 16,828,560 2.0949%
合计 — 256,873,680 57.3576% 419,944,332 52.2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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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447,846,206股。
注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803,307,971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为419,944,3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2.276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24,677,31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5.5205%。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三、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于2017年11月21日披露的《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罗月芳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持有九洲药业股票共计25,080,000股,占九洲药业当时总股本的5.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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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外,无其他买卖九洲药业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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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且不存在应当依法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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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声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九洲药业投资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6-88706789
联系人:林辉潞、陈剑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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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签署日期: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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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花轩德
签署日期: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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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罗月芳
签署日期: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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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花莉蓉
签署日期: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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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林辉潞
签署日期: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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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利民
签署日期: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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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九洲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外
在地 沙路99号
股票简称 九洲药业 股票代码 603456
信息披露义务 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 台州市椒江区解放南路
人名称 及其一致行动人 务人注册地 商务中心6-7幢102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是√ 否□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否□ 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行动人花莉蓉女士为九
东 际控制人 洲药业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权益变动方式 其他 √(请注明)
(可多选)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股减少;
2、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上市公司股本发
生变化,从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
占比被动变化;
3、大宗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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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56,873,680股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7.3576%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419,944,332股
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52.2769%
变动比例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17/11/22—2020/7/3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1、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其持股减
份变动的时间 少;2、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上市公司股
及方式 本发生变化,从而使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数占比被动变化;3、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导致权益变动。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月
是否在二级市 是 √ 否 □
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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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债 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不适用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中贝九洲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台州市歌德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罗月芳
一致行动人:花莉蓉
一致行动人:林辉潞
一致行动人:何利民
日期: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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