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国健: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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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致: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委托,担任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已经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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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
    
    充法律意见书(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2日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注册环节反馈意见》”),本所律师对《注册环节反馈意见》所列的相关问题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简称、缩略语、术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中的含义相同。本所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注册环节反馈意见》问题一:
    
    发行人主要产品益赛普同类竞品较多、多个竞品2019年纳入医保、部分竞品降价幅度较大、竞品价格普遍低于益赛普,发行人表示目前暂未准备降价。
    
    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1)按照适应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分类披露益赛普各类竞品的具体市场份额;(2)益赛普相比于各个竞品的产品优势;益赛普与其竞品在分子结构、注射给药方式、给药周期、产品规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否导致临床运用的场景存在差异;(3)在2019年新增纳入医保竞品及竞品降价前,益赛普产品的主要竞品及益赛普取得市场份额领先地位的原因;(4)在2019年新增纳入医保竞品及部分竞品降价后,益赛普价格不占优势且未主动降低产品价格的情况下,是否能够保持当前的市场份额;低价竞品增多对终端医药需求的影响,益赛普年度治疗费用高于竞品的情况下终端医院继续使用益赛普产品的必要性;发行人采取的应对市场竞争的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有针对性;(5)疫情缓解后,竞品降价、纳入医保对益赛普的销量影响是否已经显现,益赛普2020年至今的销售情况,是否存在订单数量同比大幅减少或退货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形;(6)益赛普产品所处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了益赛普多年来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与年度治疗费用较高的主要原因与背景以及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对益赛普与整体市场发展的主要影响;登陆国家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nhc.gov.cn/),获取了截至2020年3月末国内三级及二级医院的数量,并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材料:
    
    1. 发行人主要产品领域的行业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行业数据;
    
    2. 发行人关于益赛普产品优势、与不同竞品之间的比较以及关于临床运用的场景的说明;
    
    3. 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发布的《2018中国类风湿关节炎诊疗指南》、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发布的关于脊柱关节炎生物制剂DMARDs使用的国际研究以及《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4. 发行人关于巩固益赛普市场地位的主要应对措施的说明;
    
    5. 发行人2020年1-5月销售收入明细表,并对销售情况的同比变动执行了分析程序;
    
    6. 发行人对2020年上半年业绩的预计情况的说明;
    
    7. 发行人2020年6月预计销售收入分地域分布情况;
    
    8.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二)核查结果
    
    1. 按照适应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分类披露益赛普各类竞品的具体市场份额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各类竞品的具体市场份额。
    
    2. 益赛普相比于各个竞品的产品优势;益赛普与其竞品在分子结构、注射给药方式、给药周期、产品规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否导致临床运用的场景存在差异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8)益赛普的主要竞争优劣势”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相比于各个竞品的产品优势;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4)益赛普和已上市及即将上市产品的对比情况”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与其竞品的不同。
    
    2. 益赛普相比于各个竞品的产品优势;益赛普与其竞品在分子结构、注射给药方式、给药周期、产品规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否导致临床运用的场景存在差异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8)益赛普的主要竞争优劣势”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相比于各个竞品的产品优势;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4)益赛普和已上市及即将上市产品的对比情况”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与其竞品的不同。
    
    3. 在 2019 年新增纳入医保竞品及竞品降价前,益赛普产品的主要竞品及益赛普取得市场份额领先地位的原因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8)益赛普的主要竞争优劣势”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产品的主要竞品及益赛普取得市场份额领先地位的原因。
    
    4. 在 2019 年新增纳入医保竞品及部分竞品降价后,益赛普价格不占优势且未主动降低产品价格的情况下,是否能够保持当前的市场份额;低价竞品增多对终端医药需求的影响,益赛普年度治疗费用高于竞品的情况下终端医院继续使用益赛普产品的必要性;发行人采取的应对市场竞争的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有针对性
    
    (1)低价竞品增多对终端医药需求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说明,整体而言,益赛普所处市场空间较为广阔且药物使用率增长空间较大。因此,尽管在2019年相关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部分竞品降价后,益赛普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但低价竞品增多也有助于共同影响医生及患者群体关于生物制剂整体治疗的用药观念,有利于提升药品可及性与刺激终端医药需求的增长,并进一步提升生物制剂整体的市场渗透率,加大整体行业规模,主要说明如下:
    
    ①益赛普所处 TNF-α抑制剂市场空间较为广阔,且国内市场与全球市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预计未来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
    
    益赛普是受体-抗体融合型肿瘤坏死因子抑制剂,属于TNF-α抑制剂。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018年全球以销售收入计的全球前10个药物中,9款生物药均为抗体类药物,其中修美乐、恩利与类克均为 TNF-α抑制剂药物,2018年全球销售收入分别约205亿美元、75亿美元与64亿美元;而由于技术发展水平的差异,中国生物药市场与全球发展水平相比较为落后,2018 年中国以销售额计前十名的药物中生物药仅有2款,且均非抗体类药物。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TNF-α抑制剂市场目前由10款生物药组成,是中国自身免疫性疾病生物药市场的重要组成,2018 年占中国自身免疫性疾病生物药市场的份额约93.6%。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TNF-α抑制剂市场由2014年的约12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约23亿元,期间复合年增长率约19.1%。随着未来更多 TNF-α抑制剂在研产品的上市并纳入医保,患者药品的可及性与依从性的提高,预计至2023年、2030年分别达到约130亿元、380亿元,2018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约41.2%、16.5%。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
    
    因此,国内 TNF-α抑制剂市场与全球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预计未来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但无论是从全球还是中国来看,益赛普所属 TNF-α抑制剂市场的空间均较为广阔。
    
    ②国内生物制剂起步较晚、治疗费用较高、用药观念尚在规范,降价有利于增加药品可及性并提升国内生物制剂的使用率
    
    由于生物制剂起步相较化学药较晚、价格相对较高,同时在专业医生群体尚未实现全面专业的普及,患者群体也未形成规范的用药观念,因此生物制剂整体在国内使用率较低。其中,关于抗风湿类生物制剂使用率的两项研究数据如下:(1)根据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发布的《2018中国类风湿关节炎诊疗指南》,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抑制剂是目前证据较为充分、应用较为广泛的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生物制剂DMARDs(Disease Modifying Anti-Rheumatic Drug,病情改善抗风湿药)。在北美,生物制剂DMARDs的使用率为50.7%,而我国一项风湿免疫注册登记研究显示,我国生物制剂DMARDs的使用率仅为8.3%;(2)根据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2017年发布的一项国际研究,中国脊柱关节炎生物制剂DMARDs的使用率在研究选取的样本国家中最低、仅为5%,比利时使用率最高、达到 74%,美国、法国、哥伦比亚使用率均在 60%以上。因此,相较而言我国抗风湿类生物制剂使用率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
    
    ③在国家政策大力推动风湿科建设的背景下,更多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有助于共同推动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于2019年10月《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大力推动风湿免疫科的逐步规范化建设。《指南》指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要求设置风湿免疫科与开展相关医疗服务。而根据国家卫健委信息统计中心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数量分别为9,805家、2,779家(发行人2016年至2019年仅累计覆盖1,700余家三级医院、近 2,000 家二级医院)。在此背景下,风湿免疫科建设的推动预期将有力推动国内风湿免疫性疾病的治疗,改善相关患者的用药观念与治疗方式,更多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有助于共同推动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
    
    综上所述,2019 年相关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部分竞品降价后,将有助于共同影响医生及患者群体关于生物制剂整体治疗的用药观念,有利于提升药品可及性与刺激终端医药需求的增长。
    
    (2)在 2019 年新增纳入医保竞品及部分竞品降价后,益赛普价格不占优势且未主动降低产品价格的情况下,是否能够保持当前的市场份额;益赛普年度治疗费用高于竞品的情况下终端医院继续使用益赛普产品的必要性
    
    ①益赛普已有多年市场主导地位,本身具备较为突出的产品优势
    
    如前文所述,益赛普已在国内上市14余年,相较于其他同类产品,益赛普的药物疗效与安全性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临床验证与认可,在临床运用中已具备较强的品牌效应。除产品特性以外,发行人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与完整的销售体系,通过多年对益赛普的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在国内终端销售的覆盖方面收获了良好的成果,2016年至2019年发行人国内销售网络覆盖超过5,5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数量超过1,700家、二级医院数量近2,000家。因此,益赛普本身具备较为突出的产品优势,该等优势不会因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或降价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已采取市场化策略以巩固益赛普在药物治疗费用方面的竞争地位
    
    在2019年相关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部分竞品降价后,益赛普尚未主动降低产品价格,但降价策略并不是目前行业内应对市场竞争的唯一手段,为巩固益赛普在药物治疗费用方面的竞争地位,发行人根据益赛普销售策略的内外部调研情况并结合自身在产品生产、销售方面的竞争优势,选择了更适合自身的多元化市场策略。其中包括结合对患者可负担因素的考虑,发行人在赠药等方面主动应对:一方面,赠药可降低患者使用益赛普的实际年度治疗费用,有效应对竞品直接降价带来的市场冲击;另一方面,相比与直接降价,赠药有助于培养医生与患者按照相关诊疗指南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有利于实现生物制剂的长期疗效优势(尤其是在长期关节破坏与骨破坏方面更优于传统药物,也优于短疗程或减停药的治疗方案),并有助于推动疾病的长期随访与患者管理。因此,赠药可降低年度治疗费用并结合益赛普本身在国内市场多年积累的优势,大量终端医疗机构与患者仍可能继续选择使用益赛普产品。
    
    ③发行人已采取切实有效、有针对性的应对市场竞争的措施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就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发行人已针对性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A. 从供给侧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风湿免疫科建设与发展的指导要求,深化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以扩大终端用药需求面,加大对新增风湿免疫科医院的覆盖合作,继续通过专业的学术教育改善中国风湿病人的治疗方式及整体治疗用药观念,促进整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B. 从渠道方面,加速推进渠道下沉战略的落地实施,加大基层医疗市场的开发力度,促进基层市场医疗水平与医疗意识的提高,为基层医疗市场患者提供与其支付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渗透率;C. 从需求侧方面,开展实施“一院一策”之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反馈数据分析,围绕不同终端点展开精细化的需求管理与定制化的销售策略,包括实施多元赠药策略以主动降低实际治疗费用,提升药品可及性,并通过赠药等激励政策帮助患者建立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提升实际用药疗程。同时,不排除未来启用下调价格的策略;D. 从产品优势方面,充分发挥发行人多年在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及销售覆盖方面的优势积累,能够更好地保障产品质量、控制产品成本,并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
    
    综上,就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发行人已针对性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发行人也一直在加大益赛普市场覆盖,并将持续、积极采取各类措施以应对与消化竞品带来的市场冲击,保证产品市场竞争力与巩固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特别是在预期整体市场规模增加的前提下,预计竞品降价对益赛普的市场份额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6)近年来益赛普及竞品价格变动及纳入医保情况”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5. 疫情缓解后,竞品降价、纳入医保对益赛普的销量影响是否已经显现,益赛普2020年至今的销售情况,是否存在订单数量同比大幅减少或退货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形
    
    (1)2020年1-6月(预计)销售数量及销售均价较2019年同期变动情况
    
    2020年1月-6月(预计)益赛普境内销售数量及销售均价情况与2019年同期逐月对比如下:
    
                                               2020年注                                                       2019年
            月份      规格    销售收入    销量    销售均价    销售收入      销量      销售均价
               (万元)   (万支) (元/支)    (万元)    (万支)    (元/支)
     12.5mg     319.95     0.98     326.48      948.48      2.90      327.06
           1月
      25mg    1,763.00     3.30     534.24     1,352.06      2.41      561.02
     12.5mg     161.77     0.53     303.85      621.68      1.98      313.98
           2月
      25mg    1,193.40     2.35     507.87      850.69      1.64      518.68
     12.5mg     315.35     1.07     294.72     1,272.05      3.92      324.50
           3月
      25mg    1,377.80     2.71     508.79     2,349.66      4.34      541.63
     12.5mg     969.49     3.38     286.42     2,271.93      7.27      312.33
           4月
      25mg    4,602.24     8.97     513.36     5,654.83     10.77      525.11
     12.5mg    2,220.26     7.17     309.51     4,869.57     15.02      324.21
           5月
      25mg    7,500.07    14.33     523.50    12,660.72     22.31      567.55
          6月     12.5mg    3,571.64    11.70     305.27     5,198.18     15.53      334.72
              (预计)    25mg     8,333.82     16.20      514.43     12,048.44       20.85       577.96
     12.5mg    7,558.46    24.84     304.28    15,181.89     46.62      325.63
            合计
      25mg   24,770.34    47.85     517.67    34,916.42     62.31      560.36
    
    
    注1:2020年6月销售收入、销量及销售均价为预计数;
    
    注2: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预计营业收入约为33,100万元,其中益赛普境内销售收入约为32,328万元,益赛普2020年上半年预计于境外实现销售收入约573万人民币;此外2020年上半年预计健尼哌实现收入约200万元。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益赛普境内销售预计约为32,328万元,2019年同期为50,098.31万元,同比下降约35%;2020年上半年预计销售12.5mg规格益赛普约24.84万支、25mg规格益赛普约47.84万支,销售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约46.72%、23.21%。从时间分布上,受生物制药运输条件要求、夏储/冬储备货等因素,2020 年上半年益赛普销售收入依然呈现出一定季节性特征,2020年二季度较一季度销售收入上升约22,066万元。益赛普2020年1-6月(预计)较2019年同期销售主要变动趋势及其原因具体如下:
    
    ①2020年第一季度,益赛普制剂实现销售收入(皆源于境内)5,131.27万元,销售数量约10.94万支,其中12.5mg规格销售约2.58万支、25mg规格销售约8.36万支。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主要集中在2月~3月,疫情之系统性影响作用于社会经济运行各环节:从需求端上,疫情期间为打好防疫阻击战,医院大多侧重支援疫情地区的防疫抗疫工作,加之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减少,益赛普所针对适应症主要为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慢性疾病,非为急性病或致命疾病,临床用药需求受到疫情冲击;从供给端上,发行人延迟开工、下游客户延迟复工、运输受阻等客观情况给发行人销售、生产、研发造成一定影响。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影响,2020年一季度月均销售收入仅1,710.42万元,月均销售数量合计仅3.65万支。但在疫情整体背景下,发行人就部分区域、部分规格的多元化销售布局力度深化效应也有局部显现:
    
    一方面,25mg规格为2017年同批纳入医保目录的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 抗体融合蛋白类竞品(包括赛金生物的强克?和海正药业的安佰诺?- )的主要布局品规,同时2019年新纳入医保目录之欣普尼?、类克?、修美乐?等竞品皆为40mg以上较大规格。基于对竞争格局、竞品进入医保目录之规格选择、患者用药习惯反馈等综合评估,发行人前瞻性地深化对25mg规格的销售布局以主动应对市场竞争,25mg规格销量受疫情因素影响程度相对较轻,2020年1月、2月益赛普25mg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0.39%、40.29%;
    
    另一方面,如四川等部分区域2019年销售架构重建优化、河南地区渠道下沉政策推行及云南等部分区域销售布局加大效应在2020年一季度显现,西南地区、华中地区在2020年1月、2月分别为益赛普销售收入贡献了一定正向作用。
    
    ②2020年第二季度,益赛普制剂预计实现销售收入约为27,197万元,预计销售数量约61.75万支,其中12.5mg规格销售约22.26万支、25mg规格销售约39.49万支。一方面源于生物制药运输要求、夏储/冬储备货等因素作用,益赛普销售收入呈现一定季节性特征,第二、四季度相对占比较高,而2020年第二季度受限于疫情影响,销售收入不及去年同期;另一方面,2020 年二季度较一季度销售收入上升约 22,066 万元,系得益于疫情趋于稳定后的销售逐步恢复,虽然仍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但随着境内新冠病毒疫情的逐步缓解,益赛普销售收入呈现逐步恢复趋势,2020年4月及5月益赛普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5,571.74万元及9,720.33万元,预计2020年6月销售收入约11,900万元。新冠病毒疫情对收入的影响在逐步消减。
    
    整体而言,益赛普2020年1-6月(预计)较2019年同期销售变动整体而言主要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竞品纳入医保目录及医院准入、发行人商业策略应对等多维因素共同作用:
    
    其一,于疫情影响层面,益赛普2020年1月中下旬至今受到疫情的持续性影响,因复工复产、运输受阻等客观因素对销售收入造成一定冲击,一季度所受疫情影响主要集中在2~3月份,二季度随着境内新冠病毒疫情的逐步缓解,疫情对收入之影响已在逐步消减,益赛普销售收入呈现逐步恢复趋势,但由于益赛普销售的季节性特征,受限于疫情影响,二季度销售收入较之去年同期仍有一定差距;
    
    其二,于市场竞争层面,竞品纳入医保目录、医院准入及其价格下调,对益赛普形成了市场冲击。但更多厂家或竞品降价进入该市场有助于共同影响医生及患者群体关于生物制剂整体治疗的用药观念,提升药品可及性、加大整体行业规模;预计市场竞争加剧对益赛普产品的销售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其三,于商业策略层面,经多年积累,益赛普的药物疗效与安全性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临床验证与认可,在临床运用中已具备较强的品牌认同感。发行人致力于加大市场覆盖并采取“一院一策”之精准化销售策略、多元化的赠药政策、深化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加速渠道下沉等全方位、多元化的商业策略以有效应对竞争。预计发行人的积极商业策略以及多年积累的市场影响力将有力应对及消化市场冲击并巩固市场份额。
    
    (2)2020年1-6月(预计)销售区域分布较2019年同期变动情况
    
    从销售区域分布上,2020 年至今发行人益赛普销售收入区域分布情况较去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2020.01   2020.02   2020.03    2020.04     2020.05   2020.06(预计) 2020年1-6月合计
              东北地区     0.00%    0.83%     1.66%      1.71%      1.92%           1.72%             1.63%
              华北地区    16.04%   20.00%    18.26%     32.61%     19.62%          20.57%            21.92%
              华东地区    28.93%   55.46%    39.95%     29.26%     41.15%          46.66%            40.88%
              华南地区     4.67%    1.18%     1.31%      1.93%      5.53%          10.03%             6.11%
              华中地区    34.04%    8.65%    17.68%     15.87%      8.79%           8.41%            11.96%
              西北地区     5.63%    1.82%     4.63%      6.38%     10.07%           5.31%             6.76%
              西南地区    10.70%   12.07%    16.52%     12.26%     12.91%           7.29%            10.74%
             益赛普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境内合计
            区域     2019.01   2019.02   2019.03    2019.04     2019.05       2019.06      2019年1-6月合计
              东北地区     0.98%    0.19%     1.29%      3.54%      4.96%           2.41%             3.27%
              华北地区    20.02%   20.29%    18.35%     22.99%     21.62%          24.05%            22.32%
              华东地区    24.73%   36.59%    31.64%     31.83%     40.87%          40.05%            37.62%
              华南地区    23.11%   19.18%    21.41%     10.45%     11.46%          14.85%            13.95%
              华中地区    14.74%    8.10%    11.53%     15.09%     10.64%           7.80%            10.54%
              西北地区     8.32%   10.49%     2.61%      7.74%      2.32%           1.54%             3.45%
              西南地区     8.09%    5.15%    13.18%      8.36%      8.13%           9.30%             8.84%
             益赛普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境内合计
    
    
    注:上述区域划分与招股说明书保持一致,即①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②华北地区包
    
    括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天津市;③华东地区包括安徽省、福建省、江苏省、江西省、
    
    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④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⑤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
    
    湖北省、湖南省;⑥西北地区包括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⑦西
    
    南地区包括贵州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
    
    由上表可知,益赛普境内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2020年1-5月及2019年同期占益赛普境内营业收入比例合计分别为74.64%、69.75%。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产品益赛普的适应症为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银屑病等慢性病,其市场需求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医疗保障条件、人口数量及结构等因素高度相关。由于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相对人口较为集中,经济发展较为发达,患者支付水平较高,因此来自上述地区的收入占比较高。
    
    在区域分布结构上,2020年1-5月整体与2019年同期占比结构相比呈现较高一贯性。上述期间内收入主要贡献区域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 2020年1-5月较之2019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别为34.08%、35.16%、27.24%,与益赛普境内总体变动幅度基本一致,可以看出疫情影响等外部因素对益赛普销售收入之影响在区域分布上整体较为一致,根据发行人说明,预计2020年6月益赛普销售收入分布也将保持一贯性。结合时间分布因素,益赛普2020年上半年部分地区波动原因如下:
    
    ①华东地区包括安徽省、福建省、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其中源于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等上海周边省份收入合计占比约70%,对华东地区收入变动的贡献因子最大。新冠病毒疫情以来,运输受阻客观上影响货物配送,上述上海周边省份因其地理优势在疫情期间占比结构有所上升,2月-3月月均销售收入为713.97万元,占比结构较去年同期平均上升13.59%;
    
    ②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2020 年上半年河南省为该地区贡献近60%的销售收入,湖北省贡献约25%左右。2020年1月华中地区为益赛普境内收入贡献占比较去年同期增长 19.30%左右,主要得益于两方面原因:其一,发行人2019年在河南启动实施加速渠道下沉战略,2019年末已初步显现正向促进效应;其二,2020 年发行人率先在河南推行“一院一策”之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分析,围绕不同医院展开差异化的销售布局。1月下旬疫情爆发以来,由于河南地理位置毗邻湖北,因河南当地严格管控措施及医院主要侧重于开展抗疫防疫工作,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患者就诊频次减少,当地销售收入相应下降。与此同时,因湖北省占据华中地区收入比例较低,因此华中地区抵御疫情影响的韧性相对较强;
    
    ③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海南省,其中2020年上半年约85%的销售收入来源于广东省。2020年1月至今,广东地区境外输入病例等相对较多,且广州、深圳地区医疗资源相对集中,源自周边城市的外地就医患者比例较高,疫情反复所致严格管控、异地人员流动受限对患者在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有所影响;此外,发行人广东地区销售人员内部架构不断优化调整,短期内有所波动;与此同时,随着竞品被纳入医保目录医院准入,对益赛普的影响在如北上广等响应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及配套政策的一线城市区域显现;上述原因导致华南地区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发行人十分重视华南地区的销售布局,采取精准、多维的市场化策略以巩固广东当地的市场份额:从供给侧方面,持续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工作,加大对新增风湿免疫科医院的覆盖,并通过深化专业的学术教育改善中国风湿病人的治疗方式及整体治疗用药观念,提升生物制剂用药的渗透率;从需求侧方面,一方面实施“一院一策”之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反馈数据分析,围绕不同终端点展开定制化的销售策略;另一方面,主动采取赠药措施以降低实际治疗费用,培养医生与患者按照相关诊疗指南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在切实有效的市场化策略下,自2020年5月起已逐步回暖,预计2020年6月在该地区的销售收入将进一步提升;
    
    ④西南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等五个省份及直辖市,其中2020年上半年(6月份为预计)及2019年同期四川省、云南省益赛普收入占比最高且对西南地区收入变动的贡献因子最大,合计占比超过60%。2020年一季度西南地区在整体占比结构有所上升,主要受益于2019年四川省销售架构的快速重建并高效整合以及发行人采取多维市场策略有效应对赛金生物的强克?在云南当地的销售布局所致;
    
    ⑤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其中黑龙江、吉林对东北地区收入变动的贡献因子最大。东北地区在2020年1-5月销售收入受到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较大,尤其是自4月份以来东北地区受到境外输入等方面的影响疫情呈现反复态势,受疫情影响,患者在专业医疗机构中进行益赛普注射治疗的使用场景受到较大影响,继而影响该地区销售收入;
    
    ⑥西北地区包括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中陕西省对西北地区收入变动的贡献因子最大。2020年2月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后续逐步呈恢复态势。2020年5月,得益于陕西当地西京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等部队医院准入政策契机,经销商对应增大备货量,使得当月西北地区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月上升572万左右。
    
    综上所述,纵向分析2020年1-5月逐月与2019年同期对比情况,2020年1月下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鉴于疫情之系统性影响作用于社会运行各环节,医院侧重支援疫情地区的防疫抗疫工作、人员流动减少、延迟开工、下游客户延迟复工、运输受阻等情况给发行人销售、生产、研发方面所带来的影响,一季度益赛普境内整体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不同区域所受疫情程度与其运输受阻程度、疫情反复、当地销售布局等综合因素相关。随着疫情带来的客观因素逐步消减,2020年4月至今销售收入已逐渐呈恢复态势,2020年6月预计销售收入11,900万元。预计2020年下半年进一步恢复并呈稳定增长态势。
    
    (3)2020年1-5月发行人退货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2020年1-5月,发行人主要由于产品运输过程中挤压导致包装变形、跌落破损及更换配送商等原因导致存在少量退货,具体情况如下:
    
                        退货数量(支)                    退货金额(万元)
      规格
                 2020年1-5月       2019年1-5月      2020年1-5月      2019年1-5月
     12.5mg                 443             562            16.00            19.03
      25mg                  143             354             9.28            21.23
      合计                   586              916             25.28             40.26
    
    
    注:以上仅包括益赛普境内销售情况
    
    由上表可知,2020年1-5月发行人退货数量及金额均较小,且较上年同期退货数量及金额有所下降,不存在退货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形。
    
    6. 益赛普产品所处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1)益赛普所处市场空间较为广阔,低价竞品增多也有助于提升药品的可及性并共同推动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同时发行人已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市场竞争
    
    如前文所述,国内 TNF-α抑制剂市场与全球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预计未来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但无论是从全球还是中国来看,益赛普所属 TNF-α抑制剂市场的空间均较为广阔。具体就国内市场而言,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018年中国TNF-α抑制剂市场规模约23亿元,预计至2023年、2030年分别达到约130亿元、380亿元,2018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约 41.2%、16.5%。同时,在当前国内生物制剂市场渗透率低于部分发达国家地区的背景下,尽管低价竞品增多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市场竞争程度,但更为重要是可有效提升药品的可及性,特别是在当前国家鼓励风湿科建设的政策背景下,将助力逐步改善相关患者的用药观念与治疗方式并提升市场渗透率,最终有助于共同推动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此外,益赛普产品已有多年的积累,发行人一直也在加大产品推广力度并制定了多元化市场策略以有效应对市场竞争。
    
    因此,发行人主要产品益赛普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专注于创新型抗体药物业务,拥有相对成熟的业务经营模式与稳健的投资计划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围绕抗体药物的国际重点疾病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在研发方面,通过17年的持续研发,形成了覆盖抗体药物发现、开发、注册、临床、生产、商业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在生产方面,已积累了 14年的抗体生产经验,在上海拥有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超 38,000 升的抗体药物商业化生产基地,并具备不同类型抗体的商业化生产能力;在销售方面,拥有由640余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2016年至2019年销售网络已覆盖超过5,5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数量超过1,700家、二级医院数量近 2,000 家)。同时,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紧密围绕主营业务以及核心技术展开,是从自身未来发展规划的角度出发,对现有抗体药物业务密切相关的生产及研发能力的综合提升,投资计划相对稳健。
    
    因此,发行人经营模式相对成熟且投资计划相对稳健。
    
    (3)发行人拥有较为丰富的产品管线并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主营业务具备可持续发展性
    
    除主要产品益赛普以外,发行人产品健尼哌已于2019年10月开始上市销售。同时无论是在研发架构、研发团队或是研发平台方面,发行人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已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在该等自身技术研发能力的有力保障下,发行人目前拥有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肿瘤、自身免疫性及眼科等疾病领域的15个主要在研抗体药物(包括8个处于临床及临床后阶段的在研药物、7个处于临床前阶段的在研药物),其中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或单克隆抗体,并包括1个中美双报在研药物、1个被纳入优先审批在研药物(已提交上市申请),与4个双特异性抗体药物,整体产品管线较为丰富并具备较好的潜在商业价值。此外,根据发行人目前的研发规划,未来还将通过自主研发及对外合作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丰富自身的产品管线。
    
    因此,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具备可持续发展性。
    
    综上,益赛普产品所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发行人拥有 15条在研管线,益赛普市场环境的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6)近年来益赛普及竞品价格变动及纳入医保情况”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补充披露了主要产品益赛普的市场竞争情况与应对市场竞争的主要措施等的相关内容;发行人益赛普所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以下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之签字盖章页)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陈益文
    
    经办律师
    
    李 盖年 月 日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6号SK大厦28/31/33/36/37层,邮编 100022
    
    28/31/33/36/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 R. China
    
    电话/Tel:+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86 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
    
    致: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委托,担任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已经出具了《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以下简称“《法律意见书》”)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律师工作报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北京 ?上海?深圳 ?广州 ?武汉 ?成都 ?重庆 ?青岛 ?杭州 ?南京 ?海口 ?东京 ?香港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阿拉木图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
    
    (四)》”)、《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
    
    充法律意见书(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2日出具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注册环节反馈意见》”),本所律师对《注册环节反馈意见》所列的相关问题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是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的补充,并构成《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一致的部分,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准。
    
    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使用的简称、缩略语、术语,除特别说明外,与其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中的含义相同。本所在《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补充法律意见书(一)》、《补充法律意见书(二)》、《补充法律意见书(三)》、《补充法律意见书(四)》、《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中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和假设同样适用于本补充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将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作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申请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并依法对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如下:
    
    一、《注册环节反馈意见》问题一:
    
    发行人主要产品益赛普同类竞品较多、多个竞品2019年纳入医保、部分竞品降价幅度较大、竞品价格普遍低于益赛普,发行人表示目前暂未准备降价。
    
    请发行人说明并披露:(1)按照适应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分类披露益赛普各类竞品的具体市场份额;(2)益赛普相比于各个竞品的产品优势;益赛普与其竞品在分子结构、注射给药方式、给药周期、产品规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否导致临床运用的场景存在差异;(3)在2019年新增纳入医保竞品及竞品降价前,益赛普产品的主要竞品及益赛普取得市场份额领先地位的原因;(4)在2019年新增纳入医保竞品及部分竞品降价后,益赛普价格不占优势且未主动降低产品价格的情况下,是否能够保持当前的市场份额;低价竞品增多对终端医药需求的影响,益赛普年度治疗费用高于竞品的情况下终端医院继续使用益赛普产品的必要性;发行人采取的应对市场竞争的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有针对性;(5)疫情缓解后,竞品降价、纳入医保对益赛普的销量影响是否已经显现,益赛普2020年至今的销售情况,是否存在订单数量同比大幅减少或退货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形;(6)益赛普产品所处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核查过程
    
    本所律师对发行人销售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了益赛普多年来保持市场领先地位与年度治疗费用较高的主要原因与背景以及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对益赛普与整体市场发展的主要影响;登陆国家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网站(http://www.nhc.gov.cn/),获取了截至2020年3月末国内三级及二级医院的数量,并核查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相关材料:
    
    1. 发行人主要产品领域的行业研究报告以及相关行业数据;
    
    2. 发行人关于益赛普产品优势、与不同竞品之间的比较以及关于临床运用的场景的说明;
    
    3. 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发布的《2018中国类风湿关节炎诊疗指南》、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发布的关于脊柱关节炎生物制剂DMARDs使用的国际研究以及《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4. 发行人关于巩固益赛普市场地位的主要应对措施的说明;
    
    5. 发行人2020年1-5月销售收入明细表,并对销售情况的同比变动执行了分析程序;
    
    6. 发行人对2020年上半年业绩的预计情况的说明;
    
    7. 发行人2020年6月预计销售收入分地域分布情况;
    
    8.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二)核查结果
    
    1. 按照适应症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分类披露益赛普各类竞品的具体市场份额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各类竞品的具体市场份额。
    
    2. 益赛普相比于各个竞品的产品优势;益赛普与其竞品在分子结构、注射给药方式、给药周期、产品规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否导致临床运用的场景存在差异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8)益赛普的主要竞争优劣势”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相比于各个竞品的产品优势;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4)益赛普和已上市及即将上市产品的对比情况”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与其竞品的不同。
    
    2. 益赛普相比于各个竞品的产品优势;益赛普与其竞品在分子结构、注射给药方式、给药周期、产品规格等方面的不同,是否导致临床运用的场景存在差异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8)益赛普的主要竞争优劣势”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相比于各个竞品的产品优势;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4)益赛普和已上市及即将上市产品的对比情况”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与其竞品的不同。
    
    3. 在 2019 年新增纳入医保竞品及竞品降价前,益赛普产品的主要竞品及益赛普取得市场份额领先地位的原因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8)益赛普的主要竞争优劣势”中补充披露了益赛普产品的主要竞品及益赛普取得市场份额领先地位的原因。
    
    4. 在 2019 年新增纳入医保竞品及部分竞品降价后,益赛普价格不占优势且未主动降低产品价格的情况下,是否能够保持当前的市场份额;低价竞品增多对终端医药需求的影响,益赛普年度治疗费用高于竞品的情况下终端医院继续使用益赛普产品的必要性;发行人采取的应对市场竞争的措施是否切实有效、有针对性
    
    (1)低价竞品增多对终端医药需求的影响
    
    根据发行人说明,整体而言,益赛普所处市场空间较为广阔且药物使用率增长空间较大。因此,尽管在2019年相关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部分竞品降价后,益赛普面临市场竞争加剧,但低价竞品增多也有助于共同影响医生及患者群体关于生物制剂整体治疗的用药观念,有利于提升药品可及性与刺激终端医药需求的增长,并进一步提升生物制剂整体的市场渗透率,加大整体行业规模,主要说明如下:
    
    ①益赛普所处 TNF-α抑制剂市场空间较为广阔,且国内市场与全球市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预计未来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
    
    益赛普是受体-抗体融合型肿瘤坏死因子抑制剂,属于TNF-α抑制剂。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018年全球以销售收入计的全球前10个药物中,9款生物药均为抗体类药物,其中修美乐、恩利与类克均为 TNF-α抑制剂药物,2018年全球销售收入分别约205亿美元、75亿美元与64亿美元;而由于技术发展水平的差异,中国生物药市场与全球发展水平相比较为落后,2018 年中国以销售额计前十名的药物中生物药仅有2款,且均非抗体类药物。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TNF-α抑制剂市场目前由10款生物药组成,是中国自身免疫性疾病生物药市场的重要组成,2018 年占中国自身免疫性疾病生物药市场的份额约93.6%。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中国TNF-α抑制剂市场由2014年的约12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约23亿元,期间复合年增长率约19.1%。随着未来更多 TNF-α抑制剂在研产品的上市并纳入医保,患者药品的可及性与依从性的提高,预计至2023年、2030年分别达到约130亿元、380亿元,2018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约41.2%、16.5%。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
    
    因此,国内 TNF-α抑制剂市场与全球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预计未来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但无论是从全球还是中国来看,益赛普所属 TNF-α抑制剂市场的空间均较为广阔。
    
    ②国内生物制剂起步较晚、治疗费用较高、用药观念尚在规范,降价有利于增加药品可及性并提升国内生物制剂的使用率
    
    由于生物制剂起步相较化学药较晚、价格相对较高,同时在专业医生群体尚未实现全面专业的普及,患者群体也未形成规范的用药观念,因此生物制剂整体在国内使用率较低。其中,关于抗风湿类生物制剂使用率的两项研究数据如下:(1)根据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发布的《2018中国类风湿关节炎诊疗指南》,肿瘤坏死因子α(TNFα)抑制剂是目前证据较为充分、应用较为广泛的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的生物制剂DMARDs(Disease Modifying Anti-Rheumatic Drug,病情改善抗风湿药)。在北美,生物制剂DMARDs的使用率为50.7%,而我国一项风湿免疫注册登记研究显示,我国生物制剂DMARDs的使用率仅为8.3%;(2)根据欧洲抗风湿病联盟(EULAR)2017年发布的一项国际研究,中国脊柱关节炎生物制剂DMARDs的使用率在研究选取的样本国家中最低、仅为5%,比利时使用率最高、达到 74%,美国、法国、哥伦比亚使用率均在 60%以上。因此,相较而言我国抗风湿类生物制剂使用率存在较大的增长空间。
    
    ③在国家政策大力推动风湿科建设的背景下,更多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有助于共同推动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
    
    国家卫健委办公厅于2019年10月《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大力推动风湿免疫科的逐步规范化建设。《指南》指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按照《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基本标准指引(试行)》的要求设置风湿免疫科与开展相关医疗服务。而根据国家卫健委信息统计中心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末我国二级医院、三级医院数量分别为9,805家、2,779家(发行人2016年至2019年仅累计覆盖1,700余家三级医院、近 2,000 家二级医院)。在此背景下,风湿免疫科建设的推动预期将有力推动国内风湿免疫性疾病的治疗,改善相关患者的用药观念与治疗方式,更多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有助于共同推动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
    
    综上所述,2019 年相关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部分竞品降价后,将有助于共同影响医生及患者群体关于生物制剂整体治疗的用药观念,有利于提升药品可及性与刺激终端医药需求的增长。
    
    (2)在 2019 年新增纳入医保竞品及部分竞品降价后,益赛普价格不占优势且未主动降低产品价格的情况下,是否能够保持当前的市场份额;益赛普年度治疗费用高于竞品的情况下终端医院继续使用益赛普产品的必要性
    
    ①益赛普已有多年市场主导地位,本身具备较为突出的产品优势
    
    如前文所述,益赛普已在国内上市14余年,相较于其他同类产品,益赛普的药物疗效与安全性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临床验证与认可,在临床运用中已具备较强的品牌效应。除产品特性以外,发行人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与完整的销售体系,通过多年对益赛普的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在国内终端销售的覆盖方面收获了良好的成果,2016年至2019年发行人国内销售网络覆盖超过5,5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数量超过1,700家、二级医院数量近2,000家。因此,益赛普本身具备较为突出的产品优势,该等优势不会因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或降价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②发行人已采取市场化策略以巩固益赛普在药物治疗费用方面的竞争地位
    
    在2019年相关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部分竞品降价后,益赛普尚未主动降低产品价格,但降价策略并不是目前行业内应对市场竞争的唯一手段,为巩固益赛普在药物治疗费用方面的竞争地位,发行人根据益赛普销售策略的内外部调研情况并结合自身在产品生产、销售方面的竞争优势,选择了更适合自身的多元化市场策略。其中包括结合对患者可负担因素的考虑,发行人在赠药等方面主动应对:一方面,赠药可降低患者使用益赛普的实际年度治疗费用,有效应对竞品直接降价带来的市场冲击;另一方面,相比与直接降价,赠药有助于培养医生与患者按照相关诊疗指南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有利于实现生物制剂的长期疗效优势(尤其是在长期关节破坏与骨破坏方面更优于传统药物,也优于短疗程或减停药的治疗方案),并有助于推动疾病的长期随访与患者管理。因此,赠药可降低年度治疗费用并结合益赛普本身在国内市场多年积累的优势,大量终端医疗机构与患者仍可能继续选择使用益赛普产品。
    
    ③发行人已采取切实有效、有针对性的应对市场竞争的措施
    
    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就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发行人已针对性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A. 从供给侧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风湿免疫科建设与发展的指导要求,深化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以扩大终端用药需求面,加大对新增风湿免疫科医院的覆盖合作,继续通过专业的学术教育改善中国风湿病人的治疗方式及整体治疗用药观念,促进整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B. 从渠道方面,加速推进渠道下沉战略的落地实施,加大基层医疗市场的开发力度,促进基层市场医疗水平与医疗意识的提高,为基层医疗市场患者提供与其支付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渗透率;C. 从需求侧方面,开展实施“一院一策”之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反馈数据分析,围绕不同终端点展开精细化的需求管理与定制化的销售策略,包括实施多元赠药策略以主动降低实际治疗费用,提升药品可及性,并通过赠药等激励政策帮助患者建立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提升实际用药疗程。同时,不排除未来启用下调价格的策略;D. 从产品优势方面,充分发挥发行人多年在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及销售覆盖方面的优势积累,能够更好地保障产品质量、控制产品成本,并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
    
    综上,就竞品新增纳入医保目录及降价,发行人已针对性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发行人也一直在加大益赛普市场覆盖,并将持续、积极采取各类措施以应对与消化竞品带来的市场冲击,保证产品市场竞争力与巩固国内市场的领先地位,特别是在预期整体市场规模增加的前提下,预计竞品降价对益赛普的市场份额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6)近年来益赛普及竞品价格变动及纳入医保情况”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5. 疫情缓解后,竞品降价、纳入医保对益赛普的销量影响是否已经显现,益赛普2020年至今的销售情况,是否存在订单数量同比大幅减少或退货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形
    
    (1)2020年1-6月(预计)销售数量及销售均价较2019年同期变动情况
    
    2020年1月-6月(预计)益赛普境内销售数量及销售均价情况与2019年同期逐月对比如下:
    
                                               2020年注                                                       2019年
            月份      规格    销售收入    销量    销售均价    销售收入      销量      销售均价
               (万元)   (万支) (元/支)    (万元)    (万支)    (元/支)
     12.5mg     319.95     0.98     326.48      948.48      2.90      327.06
           1月
      25mg    1,763.00     3.30     534.24     1,352.06      2.41      561.02
     12.5mg     161.77     0.53     303.85      621.68      1.98      313.98
           2月
      25mg    1,193.40     2.35     507.87      850.69      1.64      518.68
     12.5mg     315.35     1.07     294.72     1,272.05      3.92      324.50
           3月
      25mg    1,377.80     2.71     508.79     2,349.66      4.34      541.63
     12.5mg     969.49     3.38     286.42     2,271.93      7.27      312.33
           4月
      25mg    4,602.24     8.97     513.36     5,654.83     10.77      525.11
     12.5mg    2,220.26     7.17     309.51     4,869.57     15.02      324.21
           5月
      25mg    7,500.07    14.33     523.50    12,660.72     22.31      567.55
          6月     12.5mg    3,571.64    11.70     305.27     5,198.18     15.53      334.72
              (预计)    25mg     8,333.82     16.20      514.43     12,048.44       20.85       577.96
     12.5mg    7,558.46    24.84     304.28    15,181.89     46.62      325.63
            合计
      25mg   24,770.34    47.85     517.67    34,916.42     62.31      560.36
    
    
    注1:2020年6月销售收入、销量及销售均价为预计数;
    
    注2:2020年上半年发行人预计营业收入约为33,100万元,其中益赛普境内销售收入约为32,328万元,益赛普2020年上半年预计于境外实现销售收入约573万人民币;此外2020年上半年预计健尼哌实现收入约200万元。
    
    由上表可知,发行人2020年上半年益赛普境内销售预计约为32,328万元,2019年同期为50,098.31万元,同比下降约35%;2020年上半年预计销售12.5mg规格益赛普约24.84万支、25mg规格益赛普约47.84万支,销售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约46.72%、23.21%。从时间分布上,受生物制药运输条件要求、夏储/冬储备货等因素,2020 年上半年益赛普销售收入依然呈现出一定季节性特征,2020年二季度较一季度销售收入上升约22,066万元。益赛普2020年1-6月(预计)较2019年同期销售主要变动趋势及其原因具体如下:
    
    ①2020年第一季度,益赛普制剂实现销售收入(皆源于境内)5,131.27万元,销售数量约10.94万支,其中12.5mg规格销售约2.58万支、25mg规格销售约8.36万支。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主要集中在2月~3月,疫情之系统性影响作用于社会经济运行各环节:从需求端上,疫情期间为打好防疫阻击战,医院大多侧重支援疫情地区的防疫抗疫工作,加之疫情期间人员流动减少,益赛普所针对适应症主要为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慢性疾病,非为急性病或致命疾病,临床用药需求受到疫情冲击;从供给端上,发行人延迟开工、下游客户延迟复工、运输受阻等客观情况给发行人销售、生产、研发造成一定影响。由于上述两方面的影响,2020年一季度月均销售收入仅1,710.42万元,月均销售数量合计仅3.65万支。但在疫情整体背景下,发行人就部分区域、部分规格的多元化销售布局力度深化效应也有局部显现:
    
    一方面,25mg规格为2017年同批纳入医保目录的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 抗体融合蛋白类竞品(包括赛金生物的强克?和海正药业的安佰诺?- )的主要布局品规,同时2019年新纳入医保目录之欣普尼?、类克?、修美乐?等竞品皆为40mg以上较大规格。基于对竞争格局、竞品进入医保目录之规格选择、患者用药习惯反馈等综合评估,发行人前瞻性地深化对25mg规格的销售布局以主动应对市场竞争,25mg规格销量受疫情因素影响程度相对较轻,2020年1月、2月益赛普25mg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0.39%、40.29%;
    
    另一方面,如四川等部分区域2019年销售架构重建优化、河南地区渠道下沉政策推行及云南等部分区域销售布局加大效应在2020年一季度显现,西南地区、华中地区在2020年1月、2月分别为益赛普销售收入贡献了一定正向作用。
    
    ②2020年第二季度,益赛普制剂预计实现销售收入约为27,197万元,预计销售数量约61.75万支,其中12.5mg规格销售约22.26万支、25mg规格销售约39.49万支。一方面源于生物制药运输要求、夏储/冬储备货等因素作用,益赛普销售收入呈现一定季节性特征,第二、四季度相对占比较高,而2020年第二季度受限于疫情影响,销售收入不及去年同期;另一方面,2020 年二季度较一季度销售收入上升约 22,066 万元,系得益于疫情趋于稳定后的销售逐步恢复,虽然仍受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但随着境内新冠病毒疫情的逐步缓解,益赛普销售收入呈现逐步恢复趋势,2020年4月及5月益赛普境内销售收入分别为5,571.74万元及9,720.33万元,预计2020年6月销售收入约11,900万元。新冠病毒疫情对收入的影响在逐步消减。
    
    整体而言,益赛普2020年1-6月(预计)较2019年同期销售变动整体而言主要受新冠病毒疫情影响、竞品纳入医保目录及医院准入、发行人商业策略应对等多维因素共同作用:
    
    其一,于疫情影响层面,益赛普2020年1月中下旬至今受到疫情的持续性影响,因复工复产、运输受阻等客观因素对销售收入造成一定冲击,一季度所受疫情影响主要集中在2~3月份,二季度随着境内新冠病毒疫情的逐步缓解,疫情对收入之影响已在逐步消减,益赛普销售收入呈现逐步恢复趋势,但由于益赛普销售的季节性特征,受限于疫情影响,二季度销售收入较之去年同期仍有一定差距;
    
    其二,于市场竞争层面,竞品纳入医保目录、医院准入及其价格下调,对益赛普形成了市场冲击。但更多厂家或竞品降价进入该市场有助于共同影响医生及患者群体关于生物制剂整体治疗的用药观念,提升药品可及性、加大整体行业规模;预计市场竞争加剧对益赛普产品的销售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其三,于商业策略层面,经多年积累,益赛普的药物疗效与安全性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临床验证与认可,在临床运用中已具备较强的品牌认同感。发行人致力于加大市场覆盖并采取“一院一策”之精准化销售策略、多元化的赠药政策、深化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加速渠道下沉等全方位、多元化的商业策略以有效应对竞争。预计发行人的积极商业策略以及多年积累的市场影响力将有力应对及消化市场冲击并巩固市场份额。
    
    (2)2020年1-6月(预计)销售区域分布较2019年同期变动情况
    
    从销售区域分布上,2020 年至今发行人益赛普销售收入区域分布情况较去年同期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区域     2020.01   2020.02   2020.03    2020.04     2020.05   2020.06(预计) 2020年1-6月合计
              东北地区     0.00%    0.83%     1.66%      1.71%      1.92%           1.72%             1.63%
              华北地区    16.04%   20.00%    18.26%     32.61%     19.62%          20.57%            21.92%
              华东地区    28.93%   55.46%    39.95%     29.26%     41.15%          46.66%            40.88%
              华南地区     4.67%    1.18%     1.31%      1.93%      5.53%          10.03%             6.11%
              华中地区    34.04%    8.65%    17.68%     15.87%      8.79%           8.41%            11.96%
              西北地区     5.63%    1.82%     4.63%      6.38%     10.07%           5.31%             6.76%
              西南地区    10.70%   12.07%    16.52%     12.26%     12.91%           7.29%            10.74%
             益赛普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境内合计
            区域     2019.01   2019.02   2019.03    2019.04     2019.05       2019.06      2019年1-6月合计
              东北地区     0.98%    0.19%     1.29%      3.54%      4.96%           2.41%             3.27%
              华北地区    20.02%   20.29%    18.35%     22.99%     21.62%          24.05%            22.32%
              华东地区    24.73%   36.59%    31.64%     31.83%     40.87%          40.05%            37.62%
              华南地区    23.11%   19.18%    21.41%     10.45%     11.46%          14.85%            13.95%
              华中地区    14.74%    8.10%    11.53%     15.09%     10.64%           7.80%            10.54%
              西北地区     8.32%   10.49%     2.61%      7.74%      2.32%           1.54%             3.45%
              西南地区     8.09%    5.15%    13.18%      8.36%      8.13%           9.30%             8.84%
             益赛普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境内合计
    
    
    注:上述区域划分与招股说明书保持一致,即①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②华北地区包
    
    括北京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山西省、天津市;③华东地区包括安徽省、福建省、江苏省、江西省、
    
    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④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⑤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
    
    湖北省、湖南省;⑥西北地区包括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⑦西
    
    南地区包括贵州省、四川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
    
    由上表可知,益赛普境内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2020年1-5月及2019年同期占益赛普境内营业收入比例合计分别为74.64%、69.75%。根据发行人说明,发行人产品益赛普的适应症为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银屑病等慢性病,其市场需求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医疗保障条件、人口数量及结构等因素高度相关。由于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相对人口较为集中,经济发展较为发达,患者支付水平较高,因此来自上述地区的收入占比较高。
    
    在区域分布结构上,2020年1-5月整体与2019年同期占比结构相比呈现较高一贯性。上述期间内收入主要贡献区域华东地区、华北地区、华中地区 2020年1-5月较之2019年同期下降幅度分别为34.08%、35.16%、27.24%,与益赛普境内总体变动幅度基本一致,可以看出疫情影响等外部因素对益赛普销售收入之影响在区域分布上整体较为一致,根据发行人说明,预计2020年6月益赛普销售收入分布也将保持一贯性。结合时间分布因素,益赛普2020年上半年部分地区波动原因如下:
    
    ①华东地区包括安徽省、福建省、江苏省、江西省、山东省、上海市、浙江省。其中源于上海市、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等上海周边省份收入合计占比约70%,对华东地区收入变动的贡献因子最大。新冠病毒疫情以来,运输受阻客观上影响货物配送,上述上海周边省份因其地理优势在疫情期间占比结构有所上升,2月-3月月均销售收入为713.97万元,占比结构较去年同期平均上升13.59%;
    
    ②华中地区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2020 年上半年河南省为该地区贡献近60%的销售收入,湖北省贡献约25%左右。2020年1月华中地区为益赛普境内收入贡献占比较去年同期增长 19.30%左右,主要得益于两方面原因:其一,发行人2019年在河南启动实施加速渠道下沉战略,2019年末已初步显现正向促进效应;其二,2020 年发行人率先在河南推行“一院一策”之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分析,围绕不同医院展开差异化的销售布局。1月下旬疫情爆发以来,由于河南地理位置毗邻湖北,因河南当地严格管控措施及医院主要侧重于开展抗疫防疫工作,类风湿性关节炎等患者就诊频次减少,当地销售收入相应下降。与此同时,因湖北省占据华中地区收入比例较低,因此华中地区抵御疫情影响的韧性相对较强;
    
    ③华南地区包括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海南省,其中2020年上半年约85%的销售收入来源于广东省。2020年1月至今,广东地区境外输入病例等相对较多,且广州、深圳地区医疗资源相对集中,源自周边城市的外地就医患者比例较高,疫情反复所致严格管控、异地人员流动受限对患者在医疗机构进行就诊有所影响;此外,发行人广东地区销售人员内部架构不断优化调整,短期内有所波动;与此同时,随着竞品被纳入医保目录医院准入,对益赛普的影响在如北上广等响应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及配套政策的一线城市区域显现;上述原因导致华南地区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发行人十分重视华南地区的销售布局,采取精准、多维的市场化策略以巩固广东当地的市场份额:从供给侧方面,持续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工作,加大对新增风湿免疫科医院的覆盖,并通过深化专业的学术教育改善中国风湿病人的治疗方式及整体治疗用药观念,提升生物制剂用药的渗透率;从需求侧方面,一方面实施“一院一策”之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反馈数据分析,围绕不同终端点展开定制化的销售策略;另一方面,主动采取赠药措施以降低实际治疗费用,培养医生与患者按照相关诊疗指南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在切实有效的市场化策略下,自2020年5月起已逐步回暖,预计2020年6月在该地区的销售收入将进一步提升;
    
    ④西南地区包括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等五个省份及直辖市,其中2020年上半年(6月份为预计)及2019年同期四川省、云南省益赛普收入占比最高且对西南地区收入变动的贡献因子最大,合计占比超过60%。2020年一季度西南地区在整体占比结构有所上升,主要受益于2019年四川省销售架构的快速重建并高效整合以及发行人采取多维市场策略有效应对赛金生物的强克?在云南当地的销售布局所致;
    
    ⑤东北地区包括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其中黑龙江、吉林对东北地区收入变动的贡献因子最大。东北地区在2020年1-5月销售收入受到新冠病毒疫情的影响较大,尤其是自4月份以来东北地区受到境外输入等方面的影响疫情呈现反复态势,受疫情影响,患者在专业医疗机构中进行益赛普注射治疗的使用场景受到较大影响,继而影响该地区销售收入;
    
    ⑥西北地区包括甘肃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陕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中陕西省对西北地区收入变动的贡献因子最大。2020年2月受疫情影响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后续逐步呈恢复态势。2020年5月,得益于陕西当地西京医院、第四军医大学唐都医院等部队医院准入政策契机,经销商对应增大备货量,使得当月西北地区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月上升572万左右。
    
    综上所述,纵向分析2020年1-5月逐月与2019年同期对比情况,2020年1月下旬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以来,鉴于疫情之系统性影响作用于社会运行各环节,医院侧重支援疫情地区的防疫抗疫工作、人员流动减少、延迟开工、下游客户延迟复工、运输受阻等情况给发行人销售、生产、研发方面所带来的影响,一季度益赛普境内整体销售收入有所下降,不同区域所受疫情程度与其运输受阻程度、疫情反复、当地销售布局等综合因素相关。随着疫情带来的客观因素逐步消减,2020年4月至今销售收入已逐渐呈恢复态势,2020年6月预计销售收入11,900万元。预计2020年下半年进一步恢复并呈稳定增长态势。
    
    (3)2020年1-5月发行人退货情况
    
    根据发行人说明,2020年1-5月,发行人主要由于产品运输过程中挤压导致包装变形、跌落破损及更换配送商等原因导致存在少量退货,具体情况如下:
    
                        退货数量(支)                    退货金额(万元)
      规格
                 2020年1-5月       2019年1-5月      2020年1-5月      2019年1-5月
     12.5mg                 443             562            16.00            19.03
      25mg                  143             354             9.28            21.23
      合计                   586              916             25.28             40.26
    
    
    注:以上仅包括益赛普境内销售情况
    
    由上表可知,2020年1-5月发行人退货数量及金额均较小,且较上年同期退货数量及金额有所下降,不存在退货同比大幅增加的情形。
    
    6. 益赛普产品所处市场环境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是否存在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1)益赛普所处市场空间较为广阔,低价竞品增多也有助于提升药品的可及性并共同推动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同时发行人已采取措施有效应对市场竞争
    
    如前文所述,国内 TNF-α抑制剂市场与全球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预计未来将保持较高速度增长,但无论是从全球还是中国来看,益赛普所属 TNF-α抑制剂市场的空间均较为广阔。具体就国内市场而言,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2018年中国TNF-α抑制剂市场规模约23亿元,预计至2023年、2030年分别达到约130亿元、380亿元,2018年至2023年、2023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分别约 41.2%、16.5%。同时,在当前国内生物制剂市场渗透率低于部分发达国家地区的背景下,尽管低价竞品增多会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市场竞争程度,但更为重要是可有效提升药品的可及性,特别是在当前国家鼓励风湿科建设的政策背景下,将助力逐步改善相关患者的用药观念与治疗方式并提升市场渗透率,最终有助于共同推动行业整体规模的增长。此外,益赛普产品已有多年的积累,发行人一直也在加大产品推广力度并制定了多元化市场策略以有效应对市场竞争。
    
    因此,发行人主要产品益赛普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2)发行人专注于创新型抗体药物业务,拥有相对成熟的业务经营模式与稳健的投资计划
    
    发行人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围绕抗体药物的国际重点疾病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在研发方面,通过17年的持续研发,形成了覆盖抗体药物发现、开发、注册、临床、生产、商业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在生产方面,已积累了 14年的抗体生产经验,在上海拥有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超 38,000 升的抗体药物商业化生产基地,并具备不同类型抗体的商业化生产能力;在销售方面,拥有由640余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2016年至2019年销售网络已覆盖超过5,5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数量超过1,700家、二级医院数量近 2,000 家)。同时,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项目紧密围绕主营业务以及核心技术展开,是从自身未来发展规划的角度出发,对现有抗体药物业务密切相关的生产及研发能力的综合提升,投资计划相对稳健。
    
    因此,发行人经营模式相对成熟且投资计划相对稳健。
    
    (3)发行人拥有较为丰富的产品管线并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主营业务具备可持续发展性
    
    除主要产品益赛普以外,发行人产品健尼哌已于2019年10月开始上市销售。同时无论是在研发架构、研发团队或是研发平台方面,发行人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已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在该等自身技术研发能力的有力保障下,发行人目前拥有处于不同开发阶段、涵盖肿瘤、自身免疫性及眼科等疾病领域的15个主要在研抗体药物(包括8个处于临床及临床后阶段的在研药物、7个处于临床前阶段的在研药物),其中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或单克隆抗体,并包括1个中美双报在研药物、1个被纳入优先审批在研药物(已提交上市申请),与4个双特异性抗体药物,整体产品管线较为丰富并具备较好的潜在商业价值。此外,根据发行人目前的研发规划,未来还将通过自主研发及对外合作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丰富自身的产品管线。
    
    因此,发行人现有主营业务具备可持续发展性。
    
    综上,益赛普产品所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同时发行人拥有 15条在研管线,益赛普市场环境的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第六节 业务与技术”之“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变化情况”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之“2、主要产品”之“(6)近年来益赛普及竞品价格变动及纳入医保情况”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补充披露了主要产品益赛普的市场竞争情况与应对市场竞争的主要措施等的相关内容;发行人益赛普所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导致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的情形。
    
    (以下为本补充法律意见书的签署页,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之签字盖章页)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盖章)
    
    负责人:
    
    张学兵
    
    经办律师:
    
    陈益文
    
    经办律师
    
    李 盖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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