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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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2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的要求,我们对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芯朋微”)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涉及会计师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详细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的释义相同。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书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问题1
关于毛利率。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25%、37.92%和42.31%,该类产品平均单价分别为0.5504元/颗、0.5417元/颗、0.5569元/颗和0.5434元/颗,毛利率分别为40.25%、43.78%、46.98%和47.93%,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请发行人结合该类产品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经销商对终端客户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经销商经营业绩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智能家电类芯片对主要经销商销售价格的公允性,并补充说明及披露智能家电类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请发行人结合该类产品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经销商对终端客户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经销商经营业绩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智能家电类芯片对主要经销商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一)家用电器类芯片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
报告期各期,家用电器类芯片对各主要经销商的销售价格公允。因经销商采购量、具体芯片型号、经销商下游应用场景、双方谈判结果不同,发行人向主要经销商销售的家用电器类芯片销售单价存在一定差异,但均具备公允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主要经销商的销售价格如下: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单价
(元/颗)
1 客户1 0.5137
2 客户3 0.5353
2019年 3 客户4 0.5126
度
4 客户6 0.5942
5 客户5 0.5390
2018年 1 客户1 0.5111
度 2 客户4 0.5410
3 客户3 0.5889
4 客户8 0.5737
5 客户5 0.5578
1 客户1 0.5060
2 客户4 0.5404
2017年 3 客户8 0.5454
度
4 客户5 0.5419
5 客户6 0.6234
报告期各期,家用电器类芯片平均单价分别为0.5417元/颗、0.5569元/颗和0.5434元/颗。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前五大客户中:(1)客户1因采购量较
大,平均销售价格相对较低,分别为0.5060元/颗、0.5111元/颗和0.5137元/颗,
均低于家用电器类芯片平均单价;(2)客户6下游应用市场主要包括烘干机、电
动缝纫机等,可靠性要求高,产品定价相对较高,分别为0.6234元/颗、0.6179元
/颗和0.5942元/颗,均高于家用电器类芯片平均单价。
(二)经销商对终端客户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发行人采用买断式经销,即不同型号电源管理芯片销售至各经销商后,由经销商自行定价销售至各终端客户,公司无法掌握经销商对终端客户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三)主要经销商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家用电器类芯片主要经销商合计6家,客户结构保持稳定。根据主要经销商提供的财务数据:因经销商的工作主要为产品的购销,技术含量低,因此利润率均较低。例如国内的半导体产品分销商力源信息(300184.SZ)、润欣科技(300493.SZ)的毛利率为11%-15%,发行人经销商东莞中铭、常州宝丽、中山德创、深圳荣曦微在此区间。南京联达芯的下游为慈溪小家电制造商,对价格敏感,为扩大市场规模,南京联达芯采用低价策略,导致毛利率较低,但处于合理水平,如知名的电子分销商台湾大联大(3702.TW)毛利率亦为 4%左右。无锡晶哲的优势领域为MCU嵌入式软硬件开发,经销发行人的电源管理芯片,主要与自身产品搭配销售,因此综合毛利率高于其他经销商。
发行人主要经销商净利润均为正,利润水平合理。因此,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对主要经销商销售价格合理、公允。
二、补充说明及披露智能家电类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家用电器类芯片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定价和毛利率较高
公司对不同产品线设定最低毛利率,同时参考境外品牌竞品价格,制定参考价格,产品定价区间通常在最低毛利率价格与境外品牌竞品价格之间。在家用电器类芯片、工业驱动类芯片等技术门槛相对较高的领域,定价和毛利率较高;在标准电源类芯片、移动数码类芯片等竞争较激烈的领域,定价和毛利率较低。如下:
类型 最低毛利率家用电器类芯片 40%
标准电源类芯片 22%
移动数码类芯片 28%
工业驱动类芯片 30%
(二)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技术性能优异,产品毛利率较高
家用电器类芯片作为发行人优势产品线,具有较高的技术性能。在待机功耗、集成度、启动时间等主要性能指标上,与进口产品不存在明显差距,其中:①间歇工作模式下待机功耗,目前5mW以下为业内最低,发行人待机低功耗AC-DC系列已达到该标准。②实现同等功能时,电源板卡上芯片外围元器件的数量越少,代表集成度越高。发行人型号A家用电器类芯片外围19个器件;型号B家用电器类芯片外围7个器件,均少于或者等于境外品牌同类产品的外围器件数量。③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启动时间多为50mS,与境外品牌同类产品相当。因此,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技术性能优异,毛利率较高。
(三)家用电器类芯片定位进口替代,与境外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相当,发行人毛利率水平合理
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技术性能优异,定位进口替代,与境外同行业可比公司MPS、PI、矽力、昂宝电子相比,报告期内各期毛利率低于欧美品牌MPS、PI,与台湾品牌矽力、昂宝电子的毛利率差异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毛利率呈持续上升趋势,国外品牌MPS、PI、矽力趋于稳定,昂宝电子呈下降趋势,主要因为:①境外品牌毛利率较高,随着国内品牌的崛起,境外品牌溢价空间被压缩,导致其毛利率上升空间减小;②相比境外品牌,境内品牌毛利率相对较低,随着产品性能逐渐被市场认可,毛利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但整体仍低于境外品牌,如圣邦股份2017-2019年毛利率分别为36.32%、39.86%和42.62%,与发行人趋势一致;③昂宝电子因下游应用市场以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等标准电源为主,与发行人标准电源类芯片相比,毛利率较高,随着国内品牌技术优势凸显,昂宝电子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因此,发行人家用电器芯片毛利率具备合理性。境外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MPS 55.15% 55.40% 54.85%
PI 50.73% 51.60% 49.50%
矽力 47.46% 46.72% 47.73%
昂宝电子 40.18% 42.91% 47.54%
发行人 47.93% 46.98% 43.78%
家用电器类芯片
【发行人补充披露】
“家用电器类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处补充披露。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家用电器类芯片的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比较该类型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动情况;
2、访谈发行人研发、营运、销售、财务等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家用电器类芯片产品性能指标、定价政策、成本构成和上下游行业情况,分析毛利率影响因素及该类型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
3、取得主要经销商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评估其经营状况;
4、获取境内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资料,分析比较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对主要经销商销售价格公允,因家用电器类芯片技术门槛相对较高、技术性能优异、定位进口替代,该类产品毛利率较高,具备合理性。
问题2
关于期间费用。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率分别为3.14%、4.28%和2.98%,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研发费用占比分别为15.73%、15.02%和14.26%。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说明差异原因。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士兰微 7.48% 7.13% 7.00%
上海贝岭 6.49% 6.09% 7.79%
富满电子 3.24% 3.57% 2.82%
圣邦股份 4.08% 5.05% 3.91%
晶丰明源 3.51% 3.69% 3.10%
发行人 2.98% 4.28% 3.14%
发行人管理费用率2017-2018年度位于行业中间水平,与富满电子、晶丰明源较为接近,低于士兰微、上海贝岭、圣邦股份;2019年度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因为:①士兰微采用IDM模式,与发行人及其他可比公司Fabless模式不同,组织架构较Fabless模式复杂,导致管理费用率较高。②上海贝岭合并报表范围内有超过 15 家子公司,管理人员占比较大,各期末管理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7.79%、30.97%和32.69%,高于发行人及其他可比公司管理人员占比(最高不超过25%),同时2019年管理费用含股份支付费用,导致管理费用率较高。③圣邦股份管理费用含股份支付费用,剔除该部分金额,各期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3.79%、4.11%和3.35%,与发行人管理费用率较为接近。④2019年度因发行人子公司租赁价格更低的办公场所,租赁支出减少,同行业公司在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租金较高。剔除租金(含物业管理费等)及股份支付的影响,发行人管理费用率高于富满电子,略低于圣邦股份和晶丰明源。剔除前述因素,采用Fabless模式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可比公司 管理费用 其中: 营业收入 剔除后占比
租金及股份支付
上海贝岭 5,701.09 1,438.24 87,862.92 4.85%
富满电子 1,940.21 560.14 59,822.44 2.31%
圣邦股份 3,230.57 892.75 71,245.39 3.28%
晶丰明源 3,064.31 140.51 87,759.54 3.33%
发行人 997.22 76.79 33,510.35 2.75%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处于合理水平。
二、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士兰微 10.75% 10.38% 9.84%
上海贝岭 10.90% 11.24% 12.14%
富满电子 7.71% 9.06% 8.53%
圣邦股份 16.57% 16.19% 12.27%
晶丰明源 7.75% 7.93% 7.56%
发行人 14.26% 15.02% 15.73%
发行人研发费用中,研发人员薪酬占比近60%。发行人属于研发驱动型公司,研发人员占比较高,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圣邦股份与发行人类似,因此,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圣邦股份较为接近,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各公司研发人员占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士兰微 39.66% 36.90% 30.46%
上海贝岭 53.07% 52.90% 52.32%
富满电子 34.94% 34.92% 35.71%
圣邦股份 70.43% 67.38% 66.44%
晶丰明源 58.10% 59.59% 58.10%
发行人 72.37% 72.73% 71.72%
【发行人补充披露】
前述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五)期间费用”处补充披露。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管理费用以及研发费用明细账,抽查主要费用的相关合同、审批单及发票,核查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
2、取得发行人员工花名册,检查研发人员的划分依据;
3、获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信息,核查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差异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士兰微、上海贝岭及圣邦股份主要因为:士兰微采用IDM模式,上海贝岭、圣邦股份存在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同行业公司在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租金较高;
2、发行人属于研发驱动型公司,研发人员占比较高,与圣邦股份较为接近,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
3、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均处于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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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0年6月2日转发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的要求,我们对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或“芯朋微”)意见落实函中提出的涉及会计师的有关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详细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无锡芯朋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的释义相同。
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 黑体(不加粗)
对意见落实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书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问题1
关于毛利率。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4.25%、37.92%和42.31%,该类产品平均单价分别为0.5504元/颗、0.5417元/颗、0.5569元/颗和0.5434元/颗,毛利率分别为40.25%、43.78%、46.98%和47.93%,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公司平均水平。请发行人结合该类产品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经销商对终端客户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经销商经营业绩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智能家电类芯片对主要经销商销售价格的公允性,并补充说明及披露智能家电类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请发行人结合该类产品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经销商对终端客户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主要经销商经营业绩情况,补充说明发行人智能家电类芯片对主要经销商销售价格的公允性
(一)家用电器类芯片对经销商的销售价格
报告期各期,家用电器类芯片对各主要经销商的销售价格公允。因经销商采购量、具体芯片型号、经销商下游应用场景、双方谈判结果不同,发行人向主要经销商销售的家用电器类芯片销售单价存在一定差异,但均具备公允性。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对主要经销商的销售价格如下:
期间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单价
(元/颗)
1 客户1 0.5137
2 客户3 0.5353
2019年 3 客户4 0.5126
度
4 客户6 0.5942
5 客户5 0.5390
2018年 1 客户1 0.5111
度 2 客户4 0.5410
3 客户3 0.5889
4 客户8 0.5737
5 客户5 0.5578
1 客户1 0.5060
2 客户4 0.5404
2017年 3 客户8 0.5454
度
4 客户5 0.5419
5 客户6 0.6234
报告期各期,家用电器类芯片平均单价分别为0.5417元/颗、0.5569元/颗和0.5434元/颗。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前五大客户中:(1)客户1因采购量较
大,平均销售价格相对较低,分别为0.5060元/颗、0.5111元/颗和0.5137元/颗,
均低于家用电器类芯片平均单价;(2)客户6下游应用市场主要包括烘干机、电
动缝纫机等,可靠性要求高,产品定价相对较高,分别为0.6234元/颗、0.6179元
/颗和0.5942元/颗,均高于家用电器类芯片平均单价。
(二)经销商对终端客户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发行人采用买断式经销,即不同型号电源管理芯片销售至各经销商后,由经销商自行定价销售至各终端客户,公司无法掌握经销商对终端客户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三)主要经销商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家用电器类芯片主要经销商合计6家,客户结构保持稳定。根据主要经销商提供的财务数据:因经销商的工作主要为产品的购销,技术含量低,因此利润率均较低。例如国内的半导体产品分销商力源信息(300184.SZ)、润欣科技(300493.SZ)的毛利率为11%-15%,发行人经销商东莞中铭、常州宝丽、中山德创、深圳荣曦微在此区间。南京联达芯的下游为慈溪小家电制造商,对价格敏感,为扩大市场规模,南京联达芯采用低价策略,导致毛利率较低,但处于合理水平,如知名的电子分销商台湾大联大(3702.TW)毛利率亦为 4%左右。无锡晶哲的优势领域为MCU嵌入式软硬件开发,经销发行人的电源管理芯片,主要与自身产品搭配销售,因此综合毛利率高于其他经销商。
发行人主要经销商净利润均为正,利润水平合理。因此,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对主要经销商销售价格合理、公允。
二、补充说明及披露智能家电类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
(一)家用电器类芯片技术门槛相对较高,定价和毛利率较高
公司对不同产品线设定最低毛利率,同时参考境外品牌竞品价格,制定参考价格,产品定价区间通常在最低毛利率价格与境外品牌竞品价格之间。在家用电器类芯片、工业驱动类芯片等技术门槛相对较高的领域,定价和毛利率较高;在标准电源类芯片、移动数码类芯片等竞争较激烈的领域,定价和毛利率较低。如下:
类型 最低毛利率家用电器类芯片 40%
标准电源类芯片 22%
移动数码类芯片 28%
工业驱动类芯片 30%
(二)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技术性能优异,产品毛利率较高
家用电器类芯片作为发行人优势产品线,具有较高的技术性能。在待机功耗、集成度、启动时间等主要性能指标上,与进口产品不存在明显差距,其中:①间歇工作模式下待机功耗,目前5mW以下为业内最低,发行人待机低功耗AC-DC系列已达到该标准。②实现同等功能时,电源板卡上芯片外围元器件的数量越少,代表集成度越高。发行人型号A家用电器类芯片外围19个器件;型号B家用电器类芯片外围7个器件,均少于或者等于境外品牌同类产品的外围器件数量。③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启动时间多为50mS,与境外品牌同类产品相当。因此,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技术性能优异,毛利率较高。
(三)家用电器类芯片定位进口替代,与境外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相当,发行人毛利率水平合理
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技术性能优异,定位进口替代,与境外同行业可比公司MPS、PI、矽力、昂宝电子相比,报告期内各期毛利率低于欧美品牌MPS、PI,与台湾品牌矽力、昂宝电子的毛利率差异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毛利率呈持续上升趋势,国外品牌MPS、PI、矽力趋于稳定,昂宝电子呈下降趋势,主要因为:①境外品牌毛利率较高,随着国内品牌的崛起,境外品牌溢价空间被压缩,导致其毛利率上升空间减小;②相比境外品牌,境内品牌毛利率相对较低,随着产品性能逐渐被市场认可,毛利率呈持续上升趋势,但整体仍低于境外品牌,如圣邦股份2017-2019年毛利率分别为36.32%、39.86%和42.62%,与发行人趋势一致;③昂宝电子因下游应用市场以电源适配器、充电器等标准电源为主,与发行人标准电源类芯片相比,毛利率较高,随着国内品牌技术优势凸显,昂宝电子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因此,发行人家用电器芯片毛利率具备合理性。境外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MPS 55.15% 55.40% 54.85%
PI 50.73% 51.60% 49.50%
矽力 47.46% 46.72% 47.73%
昂宝电子 40.18% 42.91% 47.54%
发行人 47.93% 46.98% 43.78%
家用电器类芯片
【发行人补充披露】
“家用电器类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处补充披露。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获取发行人报告期各期家用电器类芯片的销售收入、成本明细表,分析比较该类型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动情况;
2、访谈发行人研发、营运、销售、财务等部门相关人员,了解家用电器类芯片产品性能指标、定价政策、成本构成和上下游行业情况,分析毛利率影响因素及该类型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
3、取得主要经销商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数据,评估其经营状况;
4、获取境内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资料,分析比较毛利率差异原因及合理性。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家用电器类芯片对主要经销商销售价格公允,因家用电器类芯片技术门槛相对较高、技术性能优异、定位进口替代,该类产品毛利率较高,具备合理性。
问题2
关于期间费用。报告期各期,管理费用率分别为3.14%、4.28%和2.98%,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研发费用占比分别为15.73%、15.02%和14.26%。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如存在,说明差异原因。请保荐机构和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发行人说明】
一、请发行人补充说明并披露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士兰微 7.48% 7.13% 7.00%
上海贝岭 6.49% 6.09% 7.79%
富满电子 3.24% 3.57% 2.82%
圣邦股份 4.08% 5.05% 3.91%
晶丰明源 3.51% 3.69% 3.10%
发行人 2.98% 4.28% 3.14%
发行人管理费用率2017-2018年度位于行业中间水平,与富满电子、晶丰明源较为接近,低于士兰微、上海贝岭、圣邦股份;2019年度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因为:①士兰微采用IDM模式,与发行人及其他可比公司Fabless模式不同,组织架构较Fabless模式复杂,导致管理费用率较高。②上海贝岭合并报表范围内有超过 15 家子公司,管理人员占比较大,各期末管理人员占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7.79%、30.97%和32.69%,高于发行人及其他可比公司管理人员占比(最高不超过25%),同时2019年管理费用含股份支付费用,导致管理费用率较高。③圣邦股份管理费用含股份支付费用,剔除该部分金额,各期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3.79%、4.11%和3.35%,与发行人管理费用率较为接近。④2019年度因发行人子公司租赁价格更低的办公场所,租赁支出减少,同行业公司在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租金较高。剔除租金(含物业管理费等)及股份支付的影响,发行人管理费用率高于富满电子,略低于圣邦股份和晶丰明源。剔除前述因素,采用Fabless模式同行业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可比公司 管理费用 其中: 营业收入 剔除后占比
租金及股份支付
上海贝岭 5,701.09 1,438.24 87,862.92 4.85%
富满电子 1,940.21 560.14 59,822.44 2.31%
圣邦股份 3,230.57 892.75 71,245.39 3.28%
晶丰明源 3,064.31 140.51 87,759.54 3.33%
发行人 997.22 76.79 33,510.35 2.75%
因此,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处于合理水平。
二、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年度 2018年度 2017年度
士兰微 10.75% 10.38% 9.84%
上海贝岭 10.90% 11.24% 12.14%
富满电子 7.71% 9.06% 8.53%
圣邦股份 16.57% 16.19% 12.27%
晶丰明源 7.75% 7.93% 7.56%
发行人 14.26% 15.02% 15.73%
发行人研发费用中,研发人员薪酬占比近60%。发行人属于研发驱动型公司,研发人员占比较高,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圣邦股份与发行人类似,因此,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圣邦股份较为接近,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各公司研发人员占比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 2019年末 2018年末 2017年末
士兰微 39.66% 36.90% 30.46%
上海贝岭 53.07% 52.90% 52.32%
富满电子 34.94% 34.92% 35.71%
圣邦股份 70.43% 67.38% 66.44%
晶丰明源 58.10% 59.59% 58.10%
发行人 72.37% 72.73% 71.72%
【发行人补充披露】
前述内容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二、(五)期间费用”处补充披露。
【申报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1、取得发行人管理费用以及研发费用明细账,抽查主要费用的相关合同、审批单及发票,核查费用的真实性、准确性;
2、取得发行人员工花名册,检查研发人员的划分依据;
3、获取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年报等公开信息,核查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及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差异的原因。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申报会计师认为:
1、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士兰微、上海贝岭及圣邦股份主要因为:士兰微采用IDM模式,上海贝岭、圣邦股份存在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同行业公司在上海、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租金较高;
2、发行人属于研发驱动型公司,研发人员占比较高,与圣邦股份较为接近,高于其他同行业可比公司;
3、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和研发费用率均处于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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