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0-053
债券代码:136332 债券简称:16泰豪01
债券代码:163427 债券简称:20泰豪0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
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总金额:补偿责任人余弓卜、成海林(以下或合称“被告”)利润
承诺补偿款合计人民币7,725,520.45元;如无法足额向原告(证券简称“泰豪
科技”,证券代码“600590”)支付上述利润承诺补偿款的情况下,则应将支付
不足部分的现金按照所签订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规定的计算方式折算成相
应数量的原告股份数(最高合计不超过751,173股)交付给原告,由原告以总价
1元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且被告应返还原告2015-2017年度分红款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193,802.5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后期利润的影响。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原告”)就补偿责任人胡健、
余弓卜、成海林利润承诺补偿相关事项于2020年5月21日披露了《泰豪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暂未收到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39),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了《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
补偿所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2020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了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受理通知书》((2020)赣0191民初1761号),现将公司与余弓卜、成海林之间关于业绩承诺和利润补偿所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1、起诉时间:2020年5月20日
2、受理时间:2020年6月30日
3、诉讼各方当事人信息:
原告: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余弓卜、成海林
4、管辖法院: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5、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
该诉讼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0年5月29日披露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0年6月30日,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了《受理通知书》((2020)赣0191民初1761号),尚未开庭。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及执行情况尚未可知,因此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全力配合法院推进本次案件,争取全体股东利益及公司的权益最大化。如有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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