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8 证券简称:佰仁医疗 公告编号:2020-020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在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东区华昌路2号公司2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6月22日以邮件方式送达至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金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11080101040291055)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专项账户(专户号码为:11080101040291055);同意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金融街支行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含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0-024)。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2)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
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25)。
特此公告。
北京佰仁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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