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锦能源:八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7-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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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0-076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美锦能源”)八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3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公司证券部已于2020年6月25日以通讯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集团子公司90万吨/年产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了贯彻落实山西省焦化产业相关政策,推动焦化产业转型升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山西省焦化企业产能置换管理办法》(晋经信办字[2009]297号文)等法律和政策的规定,集团子公司山西隆辉煤气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辉煤气化”)自愿将实际确认的焦化项目产能90万吨/年指标依法有偿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华盛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盛化工”),且将该确认的焦化产能所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指标一并转让。根据公平公允的原则,参考市场交易价格并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单价为人民币200元/吨(含税价),转让总价人民币180,000,000元(含税)。隆辉煤气化将企业拥有的合法焦化产能指标转让给华盛化工,华盛化工同意一次性有偿购买隆辉煤气化实际确认的焦化产能指标。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上述事项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董事姚锦龙先生、姚俊卿先生、姚锦飞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本公司八届五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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