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0-051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无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6月2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并于2020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延续,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7月21日。除前述延长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外,关于本次发行方案的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为了确保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延续,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1年7月21日。除延长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外,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发行的授权范围及内容保持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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