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独立意见
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天科技”、“上市公司”、“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长沙楚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湖南澎湃股权投资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楚天资产管理(长沙)有限公司的89.00万元注册资本的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和《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公司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了相应调整和修订。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调整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会议文件,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我们的事前认可。
2、本次交易方案调整得到了股东大会的授权,且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3、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涉及交易对象和交易标的的变化,亦不涉及增减配套募集资金的情况,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为调整本次交易方案而编制的《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二次修订稿)》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该重组报告书的修订真实反映并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内容,有效地保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不会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调整事项,以及公司董事会作出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安排。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楚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曙萍:
曾江洪:
贺晓辉:
黄忠国:
2020年6月29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