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代码:112608 债券简称:17三圣债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9年度)
受托管理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HUA CHUANG SECURITIES CO.,LTD
二零二零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资料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或“17三圣债”)受托管理人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创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创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重要声明...........................................................................................................................................2
目 录................................................................................................................................................3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4
一、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4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6
一、信息披露情况...................................................................................................................6
二、风险排查情况...................................................................................................................8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9
二、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9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13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13
二、专项账户运作情况.........................................................................................................13
三、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14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5
一、偿债能力指标.................................................................................................................15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15第六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16
一、担保人经营与财务状况.................................................................................................16
二、担保人资信状况.............................................................................................................17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8第八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9
一、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9
二、本次债券行权情况.........................................................................................................19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21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22
第一章 本次债券概况
一、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圣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2、债券名称: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债券简称及代码:17三圣债,112608
4、债券期限: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发行总额:5亿元
6、债券余额:2.3亿元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结果确定。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在债券存续期限的前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1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为7.33%。
8、起息日:本次债券的起息日为2017年11月3日。
9、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11月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计息期限:2017年11月3日-2020年11月2日。
12、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3、含权条款: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上调其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3年期品种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利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照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4、担保情况: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16、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1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募集资金用途不得变更。
18、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华创证券作为“17三圣债”的受托管理人,于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各项职责。存续期内,华创证券通过访谈、查阅发行人相关资料、核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等方式对发行人及本次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发行人的资信状况、经营情况、财务情况,监督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定期核查担保人经营状况、财务资料以及偿债能力等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
一、信息披露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受托管理人已披露《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重大事项如下表所示:
披露时间 披露事项 具体内容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9年9
发行人被深圳证券交 月 24 日出具《关于对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 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72号),认
2019.10.8 部出具《关于对重庆 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2018年第三季度
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 财务报表中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
司的监管函》 所有者的净利润等相关科目存在列报不准确的情
形。
发行人被中国证券监 重庆监管局认定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 1.未及时披露三圣股份通过供应商向关联方
2019.9.16 管局出具《行政处罚 提供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
决定书》 2.三圣股份2018年半年度报告和2018年第
三季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
2018年5月至12月期间,发行人控股股东、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先文以预付款的形式非经营
司及公司控股股东、 性占用发行人资金4.49亿元,占发行人2017年末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经审计净资产的31.71%。截至2019年4月8日,
2019.6.28 潘先文、董事兼总经 资金占用余额为3.63亿元(未考虑利息影响),占
理张志强、财务总监 发行人 2017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25.64%。截至
杨志云给予通报批评 2019年4月19日,潘先文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3.63
的处分。 亿元及资金占用利息1,342.76万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先文、董事兼总经理张
志强、财务总监杨志云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
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年修订)》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先文、董
事兼总经理张志强、财务总监杨志云给予通报批评
的处分。
1.2019年4月9日,联合评级出具了《关于将
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列
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三
1.发行人存在主体信 圣股份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列入评级观察名单。观察
用评级及“17三圣债” 期间,联合评级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持
债券信用评级下调的 续收集相关信息资料,以评估对三圣股份主体长期
2019.4.13 风险; 信用等级及其发行的“17三圣债”的债项信用等级
2.发行人被中国证券 所产生的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及“17三圣债”
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 债券信用评级下调的风险。
监管局出具《行政监 2.发行人于2019年4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措施决定书》。 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监管局”)
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号,重庆
监管局决定对发行人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
令发行人立即进行整改并达到相关要求。
1.发行人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2019108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
调查。
1.发行人被中国证监 2.截至2019年3月19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会立案调查; 潘先文、周廷娥夫妇及其子潘呈恭先生合计持有发
2.发行人存在主要股 行人股份 274,218,726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2019.4.3 东被动减持风险; 63.48%;合计所持发行人股份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额
3.发行人存在主体信 为216,694,716股,占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79.02%,
用评级及“17三圣债” 占发行人总股本的50.16%。若上述股东的股份质押
债券信用评级下调的 出现违约,质权人有权对其股权进行违约处置,发
风险 行人因此存在主要股东被动减持风险。
3.就本次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
项,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可能会根据事项的进展
调低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及“17三圣债”债券信用
评级,债券的市场价格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投
资者造成损失。
二、风险排查情况
2019年7月,受托管理人针对2019年11月3日的债券回售及付息事宜对发行人进行风险排查,存续期管理人员通过邮件、电话、微信等形式了解发行人日常经营状况,通过邮件/发送函件等方式提醒发行人落实偿债资金,按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第三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呈恭
设立日期:2002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43,200万元
实收资本:43,200万元
住所: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街道
邮编:400718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所属行业: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经营范围:硫酸、二氧化硫[液态的]、焦亚硫酸钠生产、销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罐式)。(按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从事经营)制造销售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膨胀剂,水泥,液体葡萄糖酸钠;销售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石膏及制品,生产食品添加剂(以上生产项目需获得行业归口管理部门生产许可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药品生产、销售;医药、建筑材料及化工产品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由具备资格的分支机构经营:生产、加工、销售预拌商品混凝土;开采、销售石膏和碎石。[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973659020XY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杨艳,023-68239069
二、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经营状况
公司目前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混凝土、混凝土外加剂为主的建材业务和医药制造业务,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建材行业对建筑行业依赖性较强,与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投资增速关联度较高。报告期内,建材行业环保压力持续增大,公司在稳健经营、控制应收款的基础上,通过优化生产、及时调整产品价格等措施,在建材化工板块实现营业收入2,451,255,588.29元,同比增长7.31%。但因环保督查带来的供给收缩,混凝土地材类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涨幅较大,导致混凝土生产成本大幅增加,造成板块总体毛利率下降。
得益于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二期项目投产及埃塞俄比亚三圣药业正式规模化生产运营,公司医药制造业务收入增幅明显,实现营业收入697,496,924.05元,同比增长27.04%,且医药制造业务占公司业务比重逐步上升。
受流动性收紧和金融去杠杆冲击的影响,公司融资压力及成本上升明显,加之因融资额度增加利息支出加大的影响,财务费用支出较大;公司对医药制造行业的布局使得公司增大了研发投入;近年来,公司加快发展步伐,实施多元化、国际化发展进行产业布局,加大对外投资力度,导致阶段性费用增长较快,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利润。
(二)发行人财务状况
发行人2019年度财务报告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天健审【2020】8-14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序 项目 2019年末 2018年末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号 (%)
1 总资产(万元) 502,523.88 503,742.24 -0.24% -
2 总负债(万元) 321,818.19 328,141.64 -1.93% -
3 净资产(万元) 180,705.69 175,600.59 2.91% -
4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 155,468.96 150,771.40 3.12% -
资产(万元)
5 资产负债率(%) 64.04% 65.14% -1.10% -
7 流动比率 84.00% 127.26% -43.26% 主要原因系一
年内到期的非
流动负债较上
年增加3.91亿
元
主要原因系一
年内到期的非
8 速动比率 73.27% 113.63% -40.36% 流动负债较上
年增加3.91亿
元
9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 6,918.11 9,653.46 -28.34% -
物余额(万元)
序 项目 2019年度 2018年度 变动比 变动原因
号 例(%)
1 营业收入(万元) 318,011.70 286,524.18 10.99% -
2 营业成本(万元) 254,228.43 221,865.39 14.59% -
3 利润总额(万元) 17,058.88 17,168.72 -0.64% -
4 净利润(万元) 14,515.62 14,051.85 3.30% -
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 13,607.77 12,739.03 6.82% -
润(万元)
6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483.51 11,083.80 12.63% -
(万元)
7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4.81 4.68 2.78% -
(EBITDA)(亿元)
主要原因是
与去年同期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相比公司加
8 额(万元) 15,466.20 -8,546.46 280.97% 大的收款力
度及提升了
货币资金收
款的比例。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主要原因是
9 额(万元) -3,424.17 -53,587.00 93.61% 收到关联方
占用资金。
主要原因是
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 -14,525.98 47,447.41 -130.61% 公司归还了
额(万元) 部分债券及
借款。
11 应收账款周转率 1.89 2.03 -6.85% -
12 存货周转率 8.08 8.38 -3.63% -
13 EBITDA全部债务比 31.39% 26.45% 4.94% -
14 利息保障倍数 2.24 2.24 0.00% -
15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2.39 0.58 312.07% 主要原因系
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上年
增加 2.40 亿
元。
16 EBITDA利息倍数 3.48 3.38 2.96% -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一、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全部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以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资金投向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二、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17三圣债”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相关账户信息如下:
专项账户1:
账户名称: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号:6530000410120100005678
开户行:浙商银行重庆南岸支行
专项账户2:
账户名称: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号:0110014210003523
开户行:重庆三峡银行北碚支行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良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三方监管协议》《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约定一致。
三、受托管理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受托管理人查阅了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募集资金使用时的银行审批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流水、转账凭证等资料,经核查,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与
《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
根据发行人2019年年度报告,发行人最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 2019年度/2019年12月31 2018年度/2018年12月31
日 日
流动比率(倍) 0.84 1.27
速动比率(倍) 0.73 1.14
资产负债率(%) 64.04 65.14
EBITDA(亿元) 4.81 4.6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3.48 3.38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发行人已于2019年11月4日足额支付“17三圣债”未行使回售权的债权人的当期利息以及已行使回售权的债权人的本金及当期利息。目前发行人利息偿付率、贷款偿付率均为100%,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从短期指标来看,发行人2019年末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43.26%和40.36%,上述变动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增加3.91亿元所致。
从长期指标来看,发行人2019年末的资产负债率较上年同期减少1.10%,EBITDA较上年同期增加2.78%,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与上年相比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述指标变动幅度均比较小。
综上所述,目前公司未出现债务违约情况。受债券和长期借款即将到期等因素影响,2019年末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较上年同期减弱;长期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第六章 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本次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人”、“高新投”)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受托管理人通过获取担保人审计报告、征信报告、评级报告等方式核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
一、担保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担保人经营情况
高新投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担保机构之一,其核心业务包括融资与金融产品担保、保证担保、资产管理等。2019年度,高新投实现营业收入27.8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2亿元。
(二)担保人财务状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20)18号),报告期内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度/2019年12月 2018年度/2018年12月
31日 31日
总资产 3,193,578.17 2,052,718.02
总负债 1,037,741.48 873,979.04
净资产 2,155,836.69 1,178,738.9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764,115.66 1,177,908.41
资产负债率(%) 32.49% 42.58%
营业收入 278,716.28 208,520.14
净利润 115,294.19 113,306.6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911,256.89 -661,853.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3,756.30 -11,613.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949,248.16 592,359.7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34,609.54 220,345.95
贷款偿还率(%) 100%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100%
流动比率(倍) 3.71 4.97
速动比率(倍) 3.71 4.97
截至本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日,保证人高新投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影响其代偿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担保人仍具备为本次债券提供较强的担保实力。
二、担保人资信状况
2020年5月22日,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高新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评定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经核查,担保人报告期内经营与财务状况、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影响其代偿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
第七章 本次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20年6月12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出具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0年跟踪评级报告》,报告显示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列入评级观察名单”,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第八章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本次债券于2017年11月3日正式起息,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年的11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已按时支付债券利息,未出现延迟支付利息的情况,具体支付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计息时间段 债权登记日 兑付/兑息日 完成情况
1 2017.11.3-2018.11.2 2018.11.2 2018.11.5 已完成
2 2018.11.3-2019.11.2 2019.11.1 2019.11.4 已完成
二、本次债券行权情况
本次债券于2017年11月完成发行,债券期限为3年,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即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利选择在本次债券的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照票面金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
根据《募集说明书》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30日、2019年10月8日、2019年10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17三圣债”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及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19-3号)、《关于“17三圣债”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及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9-4 号)、《关于“17三圣债”公司债券不上调票面利率及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19-5号)。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7三圣债”的回售数量为4,200,000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450,786,000元(含利息),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17三圣债”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6号)。在该公告披露后,有投资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了撤销回售申报并获同意,最终“17 三圣债”的回售数量为 2,700,00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289,791,000元(含利息),剩余债券托管数量为2,300,000张。
公司于2019年11月1日披露了《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18年付息公告》(公告编号:2019-7号),回售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1月4日。目前,发行人已按约定完成回售债券兑付。
第九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次债券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及受托管
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019 年度,发行人发生了以下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人也在上述事项发生后及时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具体如下:
1.2019年3月30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渝证调查字20191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年4月3日,华创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披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风险、发行人主要股东被动减持风险、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及债项评级下调风险,以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投资
风险。
2.2019年4月9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发行人于2019年4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3号,重庆监管局决定对发行人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责令发行人立即进行整改并达到相关要求。
2019年4月10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列入信用评级观察名单的公告》,联合评级决定将三圣股份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列入评级观察名单。
2019年4月13日,华创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披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及“17 三圣债”债券信用评级下调风险、发行人被重庆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风险以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投资风险。
3.2019年6月26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公告》。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公告,2018年5月至12月期间,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先文以预付款的形式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4.49亿元,占发行人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1.71%。截至2019年4月8日,资金占用余额为3.63亿元(未考虑利息影响),占发行人2017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5.64%。截至2019年4月19日,潘先文已归还全部占用资金3.63亿元及资金占用利息1,342.76万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先文、董事兼总经理张志强、财务总监杨志云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先文、董事兼总经理张志强、财务总监杨志云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2019年6月28日,华创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披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潘先文、董事兼总经理张志强、财务总监杨志云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处分可能对发行人本次债券还本付息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以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投资风险。
4.2019年9月12日,发行人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根据发行人发布的公告,发行人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2019】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给予警告及不同金额的罚款。
2019年9月16日,华创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披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被重庆监管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以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投资风险。
5.2019年8月2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涉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其中对2018年半年度预付账款调减11,500万元,对2018年半年度其他应收款调增11,198.87万元,对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258.4万元;对2018年第三季度预付账款调减14,527.47万元,对2018年第三季度其他应收款调增33,548.45万元,对2018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316.22万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于2019年9月24日出具《关于对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172号),认定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相关科目存在列报不准确的情形。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提醒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2019年10月8日,华创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披露了《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醒投资人关注发行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监管函》对发行人还本付息能力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以及《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其他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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