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1 证券简称:金明精机 公告编号:2020-051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0 年 6 月 22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
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帆先生
主持,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的董事审议并表
决,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的议案》
因原保荐代表人变更执业机构,为保持持续督导工作的持续性,
更加高效地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实施督导工作,同意公司将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公司董
事会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员办理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相
关事宜。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公司同
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马镇鑫先生为公司高级顾问,为公司的战略发展、
未来规划和经营管理等建言献策,其顾问聘用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24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止,顾问费用为人民币 36,188 元/月(税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的长远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
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
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聘
请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马佳圳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金明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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