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
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
意公司以 22,830.49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以
1,346.87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
高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放收益,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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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独立董事:周忠惠、林耀坚(Kenneth Lam)、许青、杨春宝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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