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环: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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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7             证券简称:中再资环            公告编号:临2020-047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天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拟为蓝天公司向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以下简称“金
华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龙游支行
(以下简称“浙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上述公司拟为蓝天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㈠担保情况介绍
     ⒈公司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拟向金华银行申请办理1年期融资人
 民币1,000万元,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
 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蓝天公司上述融资提供额度为1,000万元人民币连带保

证责任担保。
     ⒉公司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办理1年期融资人
民币3,000万元,贷款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

础与银行商定。
     公司拟为蓝天公司上述融资提供额度为 3,000 万元人民币连带

                                        1
保证责任担保。
    ㈡ 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⒈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向金华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

    公司拟为蓝天公司向金华银行申请办理 1 年期融资 1,000 万元人
民币、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商定事
宜提供 1,0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0.55%,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蓝天公司资产
负债率为 69.32%,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⒉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向浙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
的议案》。公司拟为蓝天公司拟向浙商银行申请办理 1 年期融资 3,000
万元人民币、利率以央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与银行
商定事宜提供 3,000 万元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本笔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 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不
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1.66%,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蓝天公司资产
负债率为 69.32%,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本笔担保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蓝天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有限公司
    ⒈注册地点:龙游县湖镇新区(沙田湖)沙田湖大道 502 号

                               2
    ⒉法定代表人:李道斌
    ⒊注册资本:6,400 万元

    ⒋经营范围:再生资源回收(除境外可利用废物及危险废物)、销
售;废旧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废弃线路板的处理;闲置设备调
剂。(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蓝天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⒍被担保人的资产经营状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蓝天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37,960.76
万元,总负债为 26,312.78 万元,净资产为 11,647.98 万元,资产负
债率为 69.32%。蓝天公司 2019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9,238.16 万
元,实现净利润 4,259.38 万元。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拟签署的公司为蓝天公司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协
议相关主要内容:
    ㈠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㈡担保类型:借贷
    ㈢担保期限:
    ⒈向金华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三年。
    ⒉向浙商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期限: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两年。
    ㈣被担保金额:为蓝天公司向金华银行融资提供 1,000 万元人民
币,向浙商银行融资提供 3,000 万元人民币。

                                 3
       四、董事会意见和独立董事意见
    ㈠公司董事会认为:蓝天公司上述申请融资事项系其正常生产经

营的需要,公司为蓝天公司提供上述融资事项连带责任担保,不会损
害公司的利益。
       ㈡公司独立董事刘贵彬先生、温宗国先生和伍远超先生共同对上

述公司拟为蓝天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对于上述公司拟为蓝天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公司独
立董事认为:蓝天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贷款是其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公司为蓝天公司上述事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能有效促成下属企业实
现融资,满足其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总体发展要求,风险
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相违背
的情况;不会对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造成不利影响和损失;同意公
司为蓝天公司上述融资提供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公司之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余额为
6.58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会计
报表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的 36.44%,均为公司为下属公司
提供的担保;除上述为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下属公
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
保。
    六、备查文件

                                4
   ㈠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㈡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孙公司蓝天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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