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7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7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相关承诺。
2.发行人尚未盈利且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请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补充披露未来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召开的20余次股东大会中,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占股份总数比例最高为28.52%,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持股数量比例超过67%的次数为5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是否存在发行人上市之后利益分化而导致实际控制人无法控制公司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NING LI(李宁)、张卓兵、HAI WU(武海)、SHENG YAO(姚盛)、冯辉持股比例较低或已减持不再持股。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上述人员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说明:(1)公司对保持经营团队稳定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充分;(2)若上述经营团队中的人员离职,对于公司后续研发、持续经营的可能影响,以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3)前述措施和影响等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是否合规。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发行人回复,2019年1-9月,科院推广会、区域学术会、大型学术会和赞助第三方会议共召开7810次,平均每天召开近30次会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召开上述会议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与上海臻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技术转让协议的约定条款说明:(1)合同的计划执行期间及实际执行情况,以及预付款未分阶段结转的合理性;(2)结合合同条款说明,若上述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的相关技术指标无法通过验证或达到预期,发行人是否有权收回已经支付的预付款。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5.目前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拓益,产品较为单一,市场竞争激烈;开发共计20项在研药品,其中部分采用合作研发模式。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在研产品的预算、投入及预计收入情况,相关资金安排是否匹配,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说明合作研发合同是否约定清晰,部分合同未约定里程碑付款的条件原因,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是否存在潜在纠纷;(3)说明发行人尚未盈利且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前述状况对未来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是否合规。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7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7次审议会议于2020年3月30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同意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上市(首发)。
二、审核意见
(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发行人股份的相关承诺。
2.发行人尚未盈利且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请发行人按照相关规则要求,补充披露未来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
三、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根据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在报告期内发行人召开的20余次股东大会中,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的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占股份总数比例最高为28.52%,占参与表决的股东持股数量比例超过67%的次数为5次。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是否存在发行人上市之后利益分化而导致实际控制人无法控制公司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NING LI(李宁)、张卓兵、HAI WU(武海)、SHENG YAO(姚盛)、冯辉持股比例较低或已减持不再持股。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上述人员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说明:(1)公司对保持经营团队稳定所采取的措施是否充分;(2)若上述经营团队中的人员离职,对于公司后续研发、持续经营的可能影响,以及发行人的应对措施;(3)前述措施和影响等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是否合规。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发行人回复,2019年1-9月,科院推广会、区域学术会、大型学术会和赞助第三方会议共召开7810次,平均每天召开近30次会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召开上述会议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4.请发行人代表结合与上海臻格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署的技术转让协议的约定条款说明:(1)合同的计划执行期间及实际执行情况,以及预付款未分阶段结转的合理性;(2)结合合同条款说明,若上述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的相关技术指标无法通过验证或达到预期,发行人是否有权收回已经支付的预付款。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5.目前发行人营业收入主要来自拓益,产品较为单一,市场竞争激烈;开发共计20项在研药品,其中部分采用合作研发模式。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在研产品的预算、投入及预计收入情况,相关资金安排是否匹配,对发行人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说明合作研发合同是否约定清晰,部分合同未约定里程碑付款的条件原因,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是否存在潜在纠纷;(3)说明发行人尚未盈利且最近一期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前述状况对未来是否可实现盈利的前瞻性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是否合规。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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