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机构”)作为大参
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参林”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规定,对大参林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购买理财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
提下,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
型或保本浮动利息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证券公司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以
更好地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226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公开发行了1,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
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00,000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会计师、
资信评级、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 17,358,000.00 元,加上发行费用
中可抵扣进项税人民币 982,528.3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3,624,528.3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
其出具天健验[2019]2-11号《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截至2020年5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含购买理财尚未赎回部分)为
49,549.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账户类别 募集资金存放余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康王路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5,382.74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 2,258.20
3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募集资金专户 1,908.28
合计 9,549.22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开户银行 产品名称 认购金额
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 30,000.00
康王路支行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招商银行挂钩黄金看涨三层 10,000.00
海珠支行 区间三个月结构性存款
3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 不适用 0.00
州分行
合计 40,000.00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董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
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一)资金额度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
信托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不超过12个月的
理财产品。
(二)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理财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理财事项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四)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
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虽然上述投资范围属于低风险投资品
种,公司拟投资购买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有能
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公司持有的稳健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
不能用于质押。
2、建立投资台账,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
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各项理财产品的投资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
应对具体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审计委员会进行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
专门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该项授权下的具体投资情况及相应的损
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20年3月31日/2020年1-3月 2019年年末/2019年度
资产总额 9,165,407,244.12 8,671,927,623.31
负债总额 4,328,965,751.83 4,340,224,505.19
净资产 4,836,441,492.29 4,331,703,118.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4,744,041,674.45 4,239,903,897.67
净资产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 321,096,892.21 1,707,770,707.96
截至2020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23%,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购买理财,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9.22%。公司是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购买理财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
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
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拟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
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6月1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同意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
品。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财务负责人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
合同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规定,
理财金额未达到相关标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
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
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因
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
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
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大参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
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
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
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大参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 林 赵 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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