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ST 尤夫 公告编号:2020-062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6 人,独立董事杨占武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赵晶女士代为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
长温福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
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中信银行湖州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备注:具体公告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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