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健集团
股票代码:000090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9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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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以
下简称“天健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健集团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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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7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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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国资委
上市公司、天健集团 指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工集团 指 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集团 指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指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市国资委拟将其持有的天健集团 438,637,781 股股份(占
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47%)无偿划转至建工集团,本次无偿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
指 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建工集团,实际控
易
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深圳市特区建工
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
指 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
议
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准则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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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机构类型 机关法人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9 楼
负责人 余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0300K31728067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居留权
余钢 男 党委书记、主任 中国 深圳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深振业”,代码 000006)21.93%股权,持有深圳市燃气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燃气”,代码 601139)50.07%股权,持有深圳能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能源”,代码 000027)47.82%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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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决定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
[2017]19 号)要求,落实《深圳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
部署安排,提升深圳建筑业发展水平,更好发挥深圳国企在城市建设和运营中的
重要作用,助力深圳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贡献深圳力量,打造涵盖
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建筑工业化、综合管养、专业开发、建筑科技产业培育等
产业链条的大型综合性建工控股集团,深圳市国资委设立了建工集团并拟将其持
有的天健集团 438,637,781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3.47%)无偿划转至建
工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属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整体性调整,本次无偿划转完成
后,建工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
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
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
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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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天健集团 438,637,781 股股份(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3.47% ) , 同 时 通 过资 本 运 营 集 团 间 接持有 天 健 集 团
300,826,44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6.10%),是天健集团第一大股东,实际
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即深圳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天健集
团 23.47%股权无偿划转至建工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不再直接持有天健集团股份,但仍为上
市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说明,建工集团与资本运营集团均依据自身利益独立决
策,互不干涉、互不影响,两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叉任职的
情况。本次天健集团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要求建工集团与资
本运营集团形成一致行动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实施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主要决策及审批程序如下:
1、深圳市国资委已出具《深圳市国资委关于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份无偿划转事宜的通知》,决定将其所持有的天健集团 438,637,781 股股
份无偿划转给建工集团;
2、建工集团已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正式方案;
3、2020 年 6 月 18 日,深圳市国资委与建工集团已签署《国有产权无偿划
转协议》。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无偿划转所涉及的深圳市国资委持有的天健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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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 23.47%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的调查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国有股权行政划转,信息披露义务人对受让人建工集团的主
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意图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认为建工集团具备收购
人资格,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
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市国资委不存在未清偿其对上市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协议内容
(一)合同主体及签订时间
1、划出方:深圳市国资委
2、划入方:建工集团
3、签署时间:2020 年 6 月 18 日
(二)无偿划转标的
1、目标公司: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划转标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3.47%股权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次无偿划转的产权数额及划转基准日
(1)本次无偿划转的产权为标的股份,即深圳市国资委所持有目标公司
23.47%的股份,持股数量为 438,637,781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 A 股。
(2)本次无偿划转的基准日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以目标公司在划转基准
日的审计报告作为本次无偿划转的依据。
2、标的股权划转及审批、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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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双方就本次无偿划转已取得其各自内部具有合法权限的决策机构的审
议批准。
(2)双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及协助办理本次无偿划转
所需的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标的股份过户和变更登记手续,将标的股份
登记在建工集团名下。
(3)双方同意,标的股份自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
记之日起由建工集团享有。建工集团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目标公
司章程享有标的股权项下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关股东义务与责任。深圳市国资委
对标的股份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亦不承担相关股东义务与责任。
(4)标的股份自划转基准日至无偿划转完成期间产生的损益由建工集团享
有或承担。
3、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其所做陈述、保
证有不完整、不真实、不准确,或其所做出的承诺未兑现或实现的,均被视为违
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上述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本次无偿划转不涉及目标公司职工分流安置情形。
5、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的处置
目标公司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上市公司,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
次无偿划转并不改变目标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目标公司
涉及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均由其依法继续承担。
6、税费等费用承担
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一切税费、手续费等所有费用均由划入方建工集团负责
承担。
7、协议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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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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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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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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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诺本报
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余钢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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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深圳市国资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国资委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
3、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政府批准文件;
4、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天健集团住所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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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
签字盖章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余钢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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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紫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荆社区红荔路 7019 号天
限公司
健商务大厦 19 楼
股票简称 天健集团 股票代码 000090.SZ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深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南大道 4009 号投资大厦 9
名称 监督管理委员会 册地
楼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否对境内、境 否拥有境内、外两个 是√ 否□
是√ 否□
外其他上市公司 以上上市公司的控
持股 5%以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
(可多选) 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438,637,781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直接持有 23.47%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股票种类:A 股普通股
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数量:直接持有 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 持股比例:直接持有 0%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16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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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的签字盖章页)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余钢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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