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
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2020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0 年度与关联自然人姜艺女
士在房屋租赁等方面产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2、关联方项乐宏先生、姜艺女士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
司、丽晶香港国际公司、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合同签订金 截至披露日
关联交易 上年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额或预计金 已发生金额
定价原则 额(万元)
额(万元) (万元)
按照市场
姜艺 租赁房屋 50 0 0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公允定价
合计 50 0 0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姜艺女士
1、基本情况
姜艺女士,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为 33020519740302****;住址:浙江省宁波
市江东区江东南路****。姜艺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与项乐宏先生为夫妻关系,为公
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
姜艺女士与一致行动人项乐宏先生通过宁波丽晶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麗晶(香
港)國際有限公司、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控制公司 59.49%的股份,姜艺女士
及项乐宏先生为公司的董事、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第 10.1.3 规定的情形,构成关联交易,姜艺女士及项乐宏先生需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公司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用作向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高
管人员提供人才公寓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
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
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
理,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公司将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与关联方签署具
体的书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并将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
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前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同类
业务中占比较小,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
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 2020 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计划都是公司正
常经营管理的需要,该等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且关联交易事项的审
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在 2020 年与姜
艺女士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 50 万元。
六、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之前,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将本次关联
交易议案提交给我们进行事前审核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
们同意公司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相关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8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