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ST梦舟 编号:临2020-064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梦舟”或“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6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梦舟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6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芜湖市楚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芜湖市楚恒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与会董事认为《报告书》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书》中向股东所提出的建议是基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客观审慎做出的。《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要约收购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关联董事宋志刚先生、陈锡龙先生、张龙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梦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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