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隆科技:关于续聘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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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3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0 年度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位于中国北京,在全
国设有 29 家分支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
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
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系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
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胡咏华先
生。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从业人员总数 4134 人,其中合伙
人 112 名,注册会计师 1178 名。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700 人从
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3、业务规模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业务收入 14.9
亿元,净资产 1.3 亿元。2019 年度,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 166 家(含 H 股),收费总额 2.1 亿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
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平均资产
额 99.44 亿元。
    4、投资者保护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2 亿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
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7-2019 年度,
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2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
行业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成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情况:蔡瑜,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执业资质,从 1997 年起至今一直服务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
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承办过桂林旅游、桂东电力、盘江股份等
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
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从 2005 年起一直服务于大信会计事务
所,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本期签字会计师情况:汪云飞,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
证券业务服务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受聘为上海保隆汽
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0 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
注册会计师蔡瑜先生、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仁勇先生、及签字注册
会计师汪云飞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6-2019 年度,也未因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也未受到过行业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115 万元(含税),2020 年度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预计与 2019 年
度不会产生重大差异。
    二、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
能力,在担任公司 2019 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
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未发现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和诚信的要求。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
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公司已事先与独立董事沟通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事项,经
审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料、执业资质等,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
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无需要回避
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
《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进行了
审议,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独立董事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财务报表审
计机构期间,尽忠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我们同意公司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
年度审计费 115 万元人民币及聘请其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 2019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五)股东大会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
    (五)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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