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峻峰先生、
王丽娟女士和黄强先生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根据公司提交的资料,公司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过去的合作中,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提供了审计服务,并有一定的专业水准,其收取的审计报酬价格公允。我们
认为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继续提供审
计服务的决定合规、合理。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峻峰、王丽娟、黄强
二〇二〇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