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6-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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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鹿股份”或“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飞鹿转债”)。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0年6月4日,T-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6月9日(T+2日)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7,700 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17,700 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5,31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由主承销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飞鹿股份公开发行 17,7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飞鹿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申购已于2020年6月5日(T日)结束。
    
    根据2020年6月3日(T-2日)公布的《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飞鹿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飞鹿转债本次发行17,70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计177万张,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网上发行日期为2020年6月5日(T日)。
    
    二、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飞鹿转债为133,396,400元(1,333,964张),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5.37%,配售比例为10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飞鹿转债总计为43,603,000 元( 436,030 张),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4.63%,网上中签率为0.0010765106%。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40,504,013,410张,配号总数为4,050,401,341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405040134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6月8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签结果将于2020年6月9日(T+2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飞鹿转债。
    
    四、配售结果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获配比例(%)
            原股东                    1,333,964            1,333,964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40,504,013,410             436,030         0.0010765106
             合计                40,505,347,374            1,769,994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6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飞鹿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发行人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募集说明书 提示性 公告》及《发行公 告》,投资者 亦可到 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
    
    七、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香榭路98号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人:何晓锋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8楼
    
    联系电话:021-68761616-6059
    
    联系人:投资银行股票销售部
    
    发行人: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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